德宏股份(603701)
搜索文档
德宏股份: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9 17:41
委员会组成与提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二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考评流程 - 下设工作组提供资料,考评需董事和高管先述职自评[4][9] 实施时间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
德宏股份: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19 17:41
业绩数据 - 2023年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1]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5家,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1] 用户数据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家[2] 人员情况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836人[1] 风险保障 - 上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1亿元[2] 合规情况 -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2] - 从业人员近三年受行政处罚3人次等共涉及50人[2] 其他事项 - 项目合伙人许松飞2023年签首药控股等2022年度审计报告[2] - 公司续聘天健事务所为2023年度外部审计服务机构[4] - 公司认为天健事务所满足资质要求,具备履职能力[7]
德宏股份: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9 17:39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7]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董事任期与履职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4] - 董事一年内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少于当年会议次数三分之二,监事会应审议履职情况[5]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召开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1] -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1] - 董事会变更定期会议时间等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4]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由主持人决定[22] - 董事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会未选视为弃权[22]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等事项有额外要求[28] 利润分配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案,作出分配决议后再出具正式报告,再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作决议[24]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条件和因素未变,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主持人应要求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提再次审议条件[24][25] 独立董事 - 公司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3] - 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等并行使特别职权[33][34]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4] 决议落实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经营班子落实[36] - 董事会督促检查决议落实,违背决议追究执行者责任[36] - 未经董事会决议实施事项致损由行为人担责[36]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1]
德宏股份: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19 17:39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共905.45万元[2] - 2023年计提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5][6][7]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使利润总额减905.45万元、净利润减760.93万元[3] - 2023年减值准备较2022年增长,因营收增致坏账准备计提增加[7]
德宏股份: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9 17:39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三名董事,二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并提建议[6] - 研究董事等当选条件,决议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9]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通讯签字视为出席同意[12] 任期与实施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5]
德宏股份: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4-19 17:3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6]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的候选人不得任职[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委员会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特定情况可开临时会[2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0] 事项审议流程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3]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 行使特别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会议相关规定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19]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2] - 独立董事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人员应反馈落实情况[17] 报告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6] 档案保存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30]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3] 会议通知与资料提供 - 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会前三日提供资料[3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前两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29] - 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29] - 公司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3] 其他规定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6]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年报披露[36]
德宏股份: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9 17:39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4年4月29日10:00 - 11:3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2][4][6]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4][6] - 方式为自行录制 + 网络文字互动问答[2][5][6] 投资者参与方式 - 2024年4月29日10:00 - 11:3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参与[6] - 2024年4月22 - 23日16:00前可提问[2][7] 其他信息 - 参加人员含董事长等[6] - 联系人张滨,电话0572 - 2756170,邮箱investor@dehong.com.cn[8] - 2024年4月20日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2] - 说明会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8] - 公告2024年4月20日发布[10]
德宏股份: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4-19 17:39
制度修订 - 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议案[1] -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部分修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重新制订[1] - 修订后的相关文件于2024年4月登载于上交所网站,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6][17] 利润分配 -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2] - 特殊情况确定利润分配方案应在年报披露原因,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 - 当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可不对利润进行分配[4]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4][5] 董事履职 - 董事一年内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少于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二,监事会应审议其履职情况[5]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会议通知 - 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发书面通知[6] - 情况紧急时可随时电话发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召集人需在会上说明[6] 审议表决 - 董事会审议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除外),董事不得委托他人出席或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7]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公司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8] 担保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等事项,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8] 独立董事 - 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 - 独立董事需对特定借款或资金往来发表独立意见[9] 委员会职责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高人员考核标准等,职责新增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等[11]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高人员选择标准等,职责新增提名或任免董事等[13] 委员会会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情况紧急可随时通知开会[12] - 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4] - 战略和发展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6]
德宏股份: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2024-04-19 17:39
会计政策变更 -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6 号准则解释,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7 号准则解释[4] - 2024 年 4 月 18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会计政策议案[4] - 变更后执行 16 号和 17 号准则解释,未变更部分按前期规定执行[6] - 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6] 各方意见 - 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变更符合规定,不损害股东利益[7][8][9]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11]
德宏股份: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9 17:39
委员会组成 - 战略和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小组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4]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列席与实施 -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等可列席[12]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