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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新材(60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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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新材(603725) - 天安新材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16 18:19
财务相关 - 天安新材于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4] - 涉及人民币金额为15900万元[8] 审计相关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准予执业日期为2000年6月13日(转制2010年12月31日)[9] - 罗敏珊通过2021年任职资格检查,文号粤注协〔2021〕268号[15]
天安新材(603725) - 天安新材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16 18:19
业绩总结 - 公司2024年末资产总计19.6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29%;2025年末资产总计28.5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6%[15][11] - 2024年末流动负债合计16.35亿元,非流动负债合计3.40亿元;2025年末流动负债合计16.27亿元,较上年减少0.45%,非流动负债合计3.21亿元,较上年减少5.48%[13] - 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8.47亿元,2025年末为9.05亿元,增长6.94%[13] - 2024年货币资金4136.07万元,2025年为2.82亿元,较上年增长581.79%[11][15] - 2024年交易性金融资产为0,2025年为5006.60万元[11][15] - 2024年应收账款2.11亿元,2025年为5.30亿元,较上年增长151.09%[11][15] - 2024年存货8323.22万元,2025年为5.33亿元,较上年增长540.26%[11][15] - 2024年长期股权投资13.70亿元,2025年为2815.53万元,较上年减少97.95%[11][15] - 营业总收入本期金额为3,100,303,743.39元,上期金额为3,141,775,549.53元[19] - 营业总成本本期金额为2,928,723,488.97元,上期金额为3,023,273,217.08元[19] - 营业利润本期金额为151,603,419.80元,上期金额为180,773,034.00元[19] - 利润总额本期金额为151,764,156.25元,上期金额为182,710,592.49元[19] - 净利润本期金额为127,668,617.27元,上期金额为154,587,512.85元[19] -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0.33元/股,上期为0.41元/股[19] - 2023年公司某业务收入43亿,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该业务收入预计增长5%[1] - 2023 - 2025年、2024 - 2026年、2022 - 2024年等不同时间段内,多项业务对应的项目授权收入预计增长15%[1] - 2023年某业务收入12亿,预计到2027年12月31日,该业务收入增长25%,业务授权收入增长20%[2] 用户数据 - 公司客户范围包括在岸、离岸等多种类型[53] 未来展望 - 公司预计2025年4月16日发布新的产品规划,包括产品定位、市场策略和销售目标等方面[38]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无 市场扩张和并购 无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在一定百分比阈值下,客户获取与特定资源相关并推动客户收入增长[53] - 不同时长的指标提升比例分别为:1年(约1年)5%、1 - 2年(约2年)10%、2 - 3年(约3年)30%、3 - 4年(约4年)50%、4 - 5年(约5年)80%、5年以上100%[51][53]
天安新材(603725) -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天安新材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2025-04-16 18:19
关联资金往来数据 - 2024年期初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余额1043.88万元[5] - 2024年度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1059.78万元[5] - 2024年度利息81.06万元[5] - 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1.91万元[5] - 2024年期末余额2172.8万元[5] 各公司往来资金情况 - 佛山市易科新材料期末余额0.06万元[5] - 广东天安集成整装期末余额960.45万元[5] - 广东天汇建筑科技期末余额1162.2万元[5] - 中山南方建筑设计院期末余额50.09万元[5] 其他 - 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汇总表2025年4月16日获董事会批准[5]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16 18:1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6]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7] 董事会选举与职责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9]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不同,分别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1][1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特定股东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6][27] - 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资深会计专业人士[28]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2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建议撤换[22] - 董事辞任或任期届满,忠实义务不少于两年[25] 董事会会议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1]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41]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会议[41] - 定期和临时会议提前通知时间不同[43] 议案相关 - 总经理可提交议案,重要事项提前3日提交并附专家意见[51][54]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56] 董事会决议 - 议案通过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8]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6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67] - 董事长督促决议落实并通报情况[67]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16 18:1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11] - 股东对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0] - 股东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达5%时,应向公司书面报告[1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股份增减变化达5%以上等情形时,应当日书面报告[13] 控股股东相关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质押公司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19] - 控股股东不得干预公司重大决策,决策由股东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21] 股东会相关 -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会需于会议召开5日前至闭会时将股票交存公司[22]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24]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后的6个月内举行[28] - 董事人数不足6名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请求/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收到请求/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3][34]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议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需在15日前公告通知[3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3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3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1] -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由其他人主持[53] - 会议主持人应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55] - 公司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56] - 每位股东所投票的候选人数不能超过股东会拟选董事人数,所分配票数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56] - 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57] - 股东会做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3]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3]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董事会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69]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9] 董事会相关 - 公司提出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30天通知[44]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董事时,非独立董事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等提名,独立董事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等提名[4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47] - 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议案列入股东会会议议程,需在该次股东会上解释说明[47] - 提出议案的股东对董事会决定有异议,可按规定程序要求召集临时股东会[48] -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向股东会说明相关事项及影响[51]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征集股东投票权[55]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16 18:1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 - 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召集人应为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3] 会议规则 - 原则上会议召开前5日通知全体委员[8] - 非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任委员5天内召集[8] - 会议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会议相关 -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暂缓会议或部分事项审议[9] - 会议时公司应提供相关财务、经营指标等材料[11][12] 考评与建议 - 对董事及高管考评,需其提交述职和自我评价报告[13] - 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政策提报酬和奖励建议报告交董事会[13]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5]
天安新材(603725)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云超)
2025-04-16 18:18
公司治理 - 2024年董事会召开7次会议,审议37个议案[4] - 2024年独立董事参加3次股东大会[4] 报告披露 - 2024年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9] - 披露《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重大缺陷[9] 审计与任职 - 2024年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0] -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11]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提建议[12]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16 18:18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 委员会构成 - 委员会由3 - 5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履职规定 - 委员连续二次未履职,委员会建议撤换[4] 会议规则 - 主任委员提议等情形需20个工作日内开临时会[6] - 会议提前5日通知,非主任提议5天内召集[6][7]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通过[7] -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暂缓[7] - 会议现场召开,必要时可通讯表决[8]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1]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16 18: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668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304,857,680元,已实缴完毕[6]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启超[136] 股东信息 - 吴启超持股43,975,429股,比例48.8616%[11] - 沈耀亮持股8,054,111股,比例8.9490%[11] - 丰俊湘持股6,083,658股,比例6.7597%[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1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25%[1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7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78] - 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5]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5]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4]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109]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期满可续聘[11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1]
天安新材(603725)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16 18:1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 - 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召集人应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按需召开会议,提前5天通知全体委员[9] - 非主任委员提议,主任委员5天内召集临时会议[9]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工作内容 - 研究董事、高管任职条件和遴选程序,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选聘需征求被提名人同意[13] 其他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联络[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