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603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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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行: 永安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6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13:3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小华女士召集并主持 [1]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1] - 会议召集、召开及出席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 - 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需要 [1] - 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1] - 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1] - 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1] 表决结果 -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 详细内容可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 [2]
永安行: 永安行: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5
经营范围变更 - 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 [1]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内容包括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与销售、助动车制造、助动自行车及零配件销售等 [2] - 公司原有经营范围包括公共自行车系统开发制造、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销售、电动交通工具开发销售等业务 [2]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1][2] - 公司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关于经营范围的条款进行了修订 [2]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3] 其他事项 - 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增加,后续将召开会议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 [3] -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事宜 [4]
永安行: 永安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永安行)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5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江冰为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 被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 [1] - 被提名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1] -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多项法律法规要求 [1][2] 独立性声明 - 被提名人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 [2] - 被提名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2] - 被提名人未在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 [2] - 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或利益关系 [2] 不良记录审查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3] - 被提名人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3]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3] - 被提名人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3] 兼职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 [3] - 被提名人在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3]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3]
永安行: 永安行: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5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及监事一致同意[2] - 独立董事认为交易预计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允性原则,价格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及股东利益[1] - 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明细 - 向关联方上海钧川供应链科技销售产品/商品预计金额不超过1.2亿元,占同类业务比例40.41%[2] - 2024年初至披露日与上海钧川累计交易金额814.23万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0[2] 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上海钧川为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亿元,法定代表人陈晓冬,哈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控股[2] - 经营范围涵盖供应链管理、电池/电动自行车制造销售、共享自行车服务等[4] - 2023年审计总资产17.29亿元,净资产1.94亿元,营业收入25.07亿元,净利润29.61万元[5] - 2024年1月未经审计总资产24.22亿元,负债22.35亿元,净利润亏损663.54万元[5] 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 - 上海钧川执行董事陈晓冬为公司董事,构成关联法人关系[5] - 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强履约能力[5] 交易定价及影响 - 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5] - 关联交易基于正常业务需求,对财务状况及独立性无重大不利影响[3][6]
永安行: 永安行: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5
公司治理变动 -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补选独立董事议案,提名江冰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江冰女士若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1] 独立董事候选人背景 - 江冰女士为1960年生,硕士学历,专业领域为智能信息处理、物联网技术,曾承担60余项省部级及企业委托项目 [1] - 其学术成果包括获教育部科技成果1项、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等多项奖项,并拥有2项江苏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1] - 职业经历包括曾任河海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教授,现任皖江工学院教授 [1] 合规性说明 - 江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2]
永安行(603776) - 永安行: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2025-06-30 19: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万股,于2017年8月17日在上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60.1181万元[7] - 公司成立时股份总数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24060.1181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4060.1181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等[17] - 公司可在六种情况下收购公司股份,收购方式有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18][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 - 公司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5] - 发起人及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成立或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相关规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3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40][44][46]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81] - 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决策权限为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10%[8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7] 监事会相关规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1人[103][10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4][105] 财务与分红相关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年报,6个月后2个月内报半年报,3和9个月后1个月内报季报[108]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2]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20][121]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2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32] - 公司有三种情形应修改章程,章程修改需按规定审批、登记、公告[139]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报告报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134] - 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2]
永安行(603776) - 永安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江冰)
2025-06-30 19:45
本人江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永安行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 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 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
永安行(603776) - 永安行: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6-30 19:45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5-084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 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 此外,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 《公司章程》原条款 |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 | --- | --- | | 全文"股东大会" | 修改为"股东会" | | ...
永安行(603776) - 永安行: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2025-06-30 19:45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5-083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 优化管理流程,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2025 年 7 月 1 日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优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促进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永安行(603776) - 永安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永安行)
2025-06-30 19:45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江冰为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 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 江冰女士已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