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仙谷(603896)
搜索文档
寿仙谷:寿仙谷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9:56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 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 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董事或监事 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 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表决权全部投向一位董 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表决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 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股东大会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 事: (一)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 (二)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以上。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所称 ...
寿仙谷:寿仙谷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9:56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修订) 1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职权 | 1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 2 | | 第四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7 | | 第五章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0 | | 第六章 | 会场纪律 | 14 | | 第七章 | 附则 | 15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寿仙谷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浙江寿仙谷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股东大会的提案、决议 均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组织与行为、规 范公司股东 ...
寿仙谷:寿仙谷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9:56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修订)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及任职条件 2 | | 第三章 |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3 | | 第四章 | 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履职方式 5 | | 第五章 | 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 9 | | 第六章 | 附则 1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 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 ...
寿仙谷:寿仙谷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
2024-04-25 19:56
| 证券代码:603896 | 证券简称:寿仙谷 | | 公告编号:2024-016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60 | 债券简称:寿 22 | 转债 | |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1、延期项目名称: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基本建设)、寿 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生产线建设)、寿仙谷健康产业园研发及检 测中心建设项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议案》。受近年宏观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公司销售规模未达预期。为更 好的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严格 控制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以上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经审慎研究,公 司决定将"寿仙谷健康产业园保健食品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的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从 2024 年 5 月 31 日调整为 ...
寿仙谷:寿仙谷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9:56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修订) 1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司董 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主任在委员内选举。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 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 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 ...
寿仙谷:寿仙谷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
2024-04-25 19:56
| 证券代码:603896 | 证券简称:寿仙谷 | 公告编号:2024-019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60 | 债券简称:寿 22 | 转债 |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寿仙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83)。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 安排由"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一年内转让 或注销"调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 年内转让或注销",其他内容均不作调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为:公 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260 万股且不超 过 360 万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60.00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 励,如未能如期实施股权激 ...
寿仙谷:寿仙谷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9:56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修订) 1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审 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应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要求, 并依法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审计委员会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或者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占二分之一以上,其中 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 ...
寿仙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寿仙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19:56
关于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委托单位: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401 号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398 号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贵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
寿仙谷: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5 19:56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 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方 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 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 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 师 2,533 ...
寿仙谷:寿仙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4月制定)
2024-04-25 19:56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制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 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