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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股份: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潘飞)
2024-03-29 16:43
公司治理 - 2023年4月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2]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5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6] - 独立董事潘飞各委员会会议出席率达100%[6][8] 决策审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13][16][18][19][20]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聘任高管议案[17]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调整回购价格议案[21] 财务相关 - 续聘立信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5] - 2022年度每10股派现5元(含税)[19] - 通过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议案[19]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关注重大事项[23]
晨光股份: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29 16:43
公司治理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委员均亲自出席[2] -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5月7日任期届满,第六届4月20日选举产生[1] 审计相关 - 2023年聘请立信为外部审计机构,支付费用260万元[4] - 审计委员会认为财务报表编制合规,内控无重大问题[6][7] 未来展望 - 2024年审计委员会继续履职,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9]
晨光股份: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度)
2024-03-29 16:43
财务审计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晨光股份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立信认为晨光股份该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责任说明 - 建立健全和实施评价内控是晨光董事会责任[3] - 注册会计师负责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内控重大缺陷[4] 风险提示 - 内控有固有局限,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5]
晨光股份: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16:4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至少占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较丰富会计知识和经验,且至少符合三个条件之一[8]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3]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5]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7] 独立董事培训与评估 -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者应参加培训[8] - 独立董事应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11]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5]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补选[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16]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占比及任职要求[20] -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要求及表决规则[22][2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20] - 部分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 独立董事工作时间与会议 - 每年保证不少于15天现场工作时间[26] - 专门会议召集和主持规则[19] 资料保存与报告披露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0]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1] - 按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1] - 提供必需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2] 独立董事权益保障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35] - 履职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申请或报告[35]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5]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经审议并披露[35]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5]
晨光股份: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4-03-29 16:43
业绩总结 - 2023年业绩较2019年增长66%[6] 人员情况 - 离职人员中有318名激励对象[6] 股份回购 - 2,500,000股回购价格为10元/股[6] - 30,000股回购价格为10元/股[6] - 263,550股进行回购[6]
晨光股份: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9 16:43
人员数据 - 2023年末立信合伙人278人[2] - 2023年末立信注册会计师2533人[2] - 2023年末立信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注会693人[2] 业绩数据 - 2022年立信收入总额461400万元[2] - 2022年立信审计业务收入340800万元[2] - 2022年立信证券业务收入151600万元[2] - 2022年立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1家[2] 公司决策 - 2023年3月同意续聘立信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5] - 2024年3月审计委通过2023年报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6] 审计评价 - 审计委认为立信完成2023年年报审计,报告客观及时[7]
晨光股份: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16:43
分红与报酬 - 2023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4] - 同意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23年度审计报酬260万元[13] 资金运用 -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21] 会议安排 - 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 - 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29] 议案表决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4票[15] - 《关于拟定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3票[16] - 《关于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4票[18] -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议案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2] -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23] -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议案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议案表决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6][27][28] - 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9] 其他事项 - 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9] - 因离职和业绩考核未达成,回购注销2768150股限制性股票[23] -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25]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5项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8]
晨光股份: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3-29 16:43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合计7.75亿元,占净利润比例50.74%[4] 利润分配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8元(含税),拟派现7.39亿元[3] - 截至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48.79亿元[3] 其他 - 2023年累计回购金额3571.95万元[4] - 利润分配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晨光股份: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9 16:43
业绩相关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100%[9]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为100%[9] 用户数据 - 公司目前拥有近7万家零售终端[14] 未来展望 - 公司以“书写可持续的商业未来”为愿景,“引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战略定位[15]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目前拥有1200余项专利[14] 其他新策略 - 2023年度公司积极应对外部变化,推进战略和经营计划落地,提升线上销售,发展新业务[16] 内部控制 - 公司主要控制措施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等[16][17][18] - 公司制定多项制度规范经营管理等[18] - 公司建立完善内部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19] - 公司建立有效监督检查体系[19] - 公司对销售业务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和控制流程[20] - 公司制定成本与费用相关流程[21] - 公司制定资金管理相关制度[21] - 公司采购部门协助采购业务,制定多项采购管理制度[22] - 公司规范采购业务操作,降低库存成本[23] - 公司制定多项制度规范固定资产购置、管理流程[23] - 公司制定制度规范重大投资业务[24] - 公司制定制度管理子公司[24] - 公司制定制度规范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24] -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原则统一管理[25] - 公司制定合同管理制度[25] - 公司制定多项制度完善产品开发、宣传合规流程[26] - 公司制定反舞弊相关制度[26] 缺陷认定 - 财务报告经营收入潜在错报重大缺陷标准为金额≥合并报表经营收入总额的1%等[31] - 非财务报告直接财产损失重大缺陷标准为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等[32]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个别流程有一般缺陷但不构成实质影响[34]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35]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个别流程有一般缺陷但不构成实质影响[36]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3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未发现重大影响缺陷及异常事项[37]
晨光股份: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3-29 16:43
会议审议 -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多项修订议案[1] 章程修订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1] 担保规定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计算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4] 董事任期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4] 董事辞职 - 董事会在董事辞职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补选,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并决定报酬奖惩[5] 委员会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5] 利润分配 - 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5] - 修改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需详细论证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可征集意见提提案[5] - 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经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 关联关系 - 关联关系指公司相关人员与其控制企业关系及可能致利益转移关系,国家控股企业不全具关联关系[6] 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部分相关公司治理制度[8] 制度审议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董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