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股份(60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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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4-28 21: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选举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 写明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表明该次董事选举是否采用累 积投票制;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时,应当 在公告中表明有关独立董事的提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为前提;选举每一名董事应当以单独提案的形式在股东会通知中 列明,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除外。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 治理制度,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和《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治理文件等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 上 ...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左军)
2025-04-28 21: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许左军) 作为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 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责。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 了丰富的经验。本人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许左军,男,194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 大学铸造专业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从1970年至2000年先后任职于上海沪东 造船厂沪东造船铸钢分厂和沪东重机铸造厂,历任技术科长、铸造厂副厂长、 厂长;2000 年至 2006 年在沪东重机质保部任质保技术工程师;2011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 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不存 ...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董监高持有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4-28 21: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 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 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 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 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前)
2025-04-28 21: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前) 何前,女,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中国注 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先后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浙 江分所合伙人及负责人,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合伙人 及负责人,2011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岳佑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独立董事、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 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兼任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兼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 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责。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 ...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8 21:13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2] - 可提聘请议案的有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7]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邀请选聘、单一选聘[7] 审计费用与改聘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9]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对会计师工作及质量评价,否定则改聘[11] - 出现事务所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12] 改聘流程与要求 - 年报审计期间出现改聘情形,可委任其他事务所填补空缺[19] - 除规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执行报表审计业务的事务所[20] - 解聘或不再续聘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23] - 改聘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通知相关事务所参会[13]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详细披露多项内容[15] 监督与处罚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15]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6]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按规定处理[17]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特定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18] - 注册会计师违规出具不实报告,审计委员会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罚[18] - 依据本章规定实施的相关处罚,董事会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8]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18] - 本制度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8 21:1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并提建议[10] - 董事会可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11] - 考评高级管理人员报董事会[14]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七天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过半数通过决议[14]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4]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公司章程
2025-04-28 21:1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6年11月11日获批发行50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208万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26208万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份认购 - 王进兴认购5678.29万股,出资5678.29万元[17] - 王泉兴认购5233.46万股,出资5233.46万元[17] - 沈根珍认购741.39万股,出资741.39万元[17] - 王锦程认购593.13万股,出资593.13万元[17] - 王文浩认购593.13万股,出资593.13万元[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2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可请求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人员诉讼[36][37]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35]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46] - 对外担保总额超相关标准,须股东会审议[4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多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10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2] - 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6]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6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81]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4-28 21: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董事会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 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下称"《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履职指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4-28 21: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聘任与解聘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要求。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 第一条 为提高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下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管 ...
兴业股份(603928) - 兴业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8 21:13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提案 第八条 按照本规则第七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 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 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 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第六条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 见。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