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60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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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康股份:华康股份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24-11-01 20:54
1 3、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履行了相应的股票停牌、信息公告程序。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张其宾、谭瑞清、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汤阴豫鑫")、谭精忠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张其宾及其控制的汤阴豫鑫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预计将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后,交易对方张其宾及其控制的汤阴豫鑫 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按照关联交易的原则及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 ...
华康股份:华康股份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2024-11-01 20:54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 重组上市的说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张其宾、谭瑞清、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汤阴豫鑫")、谭精忠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目前,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 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作价尚未确定。经初步测算,预 计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标准,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的具体测算,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情形,即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2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 对方张其宾及其控制 ...
华康股份:华康股份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
2024-11-01 20:54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 —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张其宾、谭瑞清、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汤阴豫鑫")、谭精忠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 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作出如下说明: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存在 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 ...
华康股份: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说明
2024-11-01 20:54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标准的说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张其宾、谭瑞清、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汤阴豫鑫")、谭精忠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 100%的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进行了核查, 说明如下: 经核查,上市公司 A 股股票自 2024 年 10 月 28 日开市起停牌,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以及相同时间区间内上证指数(代码:000001.SH)及 同期同行业板块(申万食品及饲料添加剂指数 850135.SL)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 下: 1 综上,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 A 股股价在本次交易 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股票价格波 ...
华康股份:华康股份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
2024-11-01 18:17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 特 | | | | | | --- | --- | --- | --- | --- | --- | | 此 | |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 | | 说 | | | | | | | | | | 年 | 10 月 | 31 日 | | 明 | | | | | | | 。 | | | | | |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张其宾、谭瑞清、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汤阴豫鑫")、谭精忠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 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 ...
华康股份:华康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24-11-01 18:17
| | |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担保或其他保 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1 | | | 持股 | 本次质押 | 本次质押后 | 占其所 | 占公司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名 | 持股数量 | 比例 | 前累计质 | 累计质押数 | 持股份 | 总股本 | 已质押股 | 已质押股 | 未质押股 | 未质押股 | | 称 | (股) | | 押数量 | | 比例 | 比例 | | | | | | | | (%) | | 量(万股) | | | 份中限售 | 份中冻结 | 份中限售 | 份中冻结 | | | | | (万股) | | ( ...
华康股份:华康股份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2024-11-01 18:17
市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 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编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导和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 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综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 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 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张其宾、谭瑞清、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汤阴豫鑫")、谭精忠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 制度作出如下说明: 市公司高度重视保密问题,自各方进行初步磋商时,立即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 保密措施,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 ...
华康股份:华康股份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4-11-01 18: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鑫糖醇")100%的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 日 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p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证券代码:605077 |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5 | | ...
华康股份:本次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2024-11-01 18:15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张其宾、谭瑞清、 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司、谭精忠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合计 持有的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鑫糖醇")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本人/本公司作为本次交易对方,现就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诺如下: 1、本人/本公司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 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资料、信息均真实、准确 和完整,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 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 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 2、本人/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张其宾 谭瑞清 谭精忠 3 ...
华康股份:华康股份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4-11-01 18:15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张其宾、谭瑞清、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司、 谭精忠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 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10 月 31 日 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 100%股权,该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 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及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浙江华康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已详细披露与本次交 易有关的审批事项及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张其宾、谭瑞清、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公司和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