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60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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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药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15:37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 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东亚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董事长要求可以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可以视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4-23 15:37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0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维护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拟对《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 体内容详见下表: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第十一条 | 第十一条 | |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 - | 第十二条 | | |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设立共 | | | ...
东亚药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3 15:3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 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 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所有被担保人提 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3 15:37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4-029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 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 17 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 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的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 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亚药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3 15:37
公司代码:605177 公司简称:东亚药业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 ...
东亚药业: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3 15:37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 行职责,现就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2023年12月 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总经理池骋先生将不再担任审计委 员会副主任委员,选举钱江犁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期自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目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调整后的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冯燕女士(主任委员,召集人,独立董事 ...
东亚药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4-04-23 15:3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 1165 号文"核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药业"或"公司") 于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9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亚药业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 |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 | | | --- | --- | --- | | | 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 | | | 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 | | | 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 | | | | 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 | | | 15 |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 | 本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生前述情况。 | | | 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 | | | | 《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 ...
东亚药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15:3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药业"、"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东亚药业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东亚药业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 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3,000 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 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 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
东亚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綦方中
2024-04-23 15:3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秦方中,男,1969年11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并获工学博士学位;1989 年 7 月-1996 年 8 月,任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助理工程师;2006 年-2010 年在浙江 大学管理学院进行博士后研究;2009年-2010年在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软件与系 统技术研究院任客座研究员。2003年 5 月至今,任浙江工业大学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厄多司坦原料药获得韩国原料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2024-04-22 15:34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4-021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厄多司坦原料药获得韩国原料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近日,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韩国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韩国 MFDS)原料药品注册证书,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排名 厂家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17-2021 年 复合增长率 1 西安海欣制药 7,470 5,959 5,128 3,852 4,153 -13.65% 我国厄多司坦制剂市场主要厂家销售额(万元)及成长性 | 2 | 扬子江药业集团 | 1,236 | 688 | 2,653 | 3,195 | 3,901 | 33.28% | | --- | --- | --- | --- | --- | --- | --- | --- | | 3 | 上海普康药业 | 616 | 1,515 | 1,531 | 748 | 1,212 | 18.43% |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