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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8:01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 范围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享受[3] - 综合考虑工作任务、责任定津贴水平[3] - 从股东会通过当日起算,按季度发放[4] - 差旅费据实报销,不得取额外未披露利益[4] - 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股东会通过生效[5]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8:01
信息披露内容 - 应披露业绩、利润、收购兼并、股票发行等重大信息[2] - 年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指标等内容[10] - 中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0]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 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2] - 半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形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3] - 预计经营业绩重大事件立即披露[21] - 任一股东5%以上股份变动情况需披露[21] 信息披露规范 - 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5] - 董事、高管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15]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向交易所报送[16]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并报送披露[19]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2] - 临时公告由证券事务部草拟,审核后披露[32]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26] - 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工作及档案管理[26][36] - 独立董事监督制度实施[33] 信息保密 - 控制知情范围,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38] - 向特定方报送未公开信息需报告并签保密协议[39] 违规处理 - 未依规披露致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2] - 董事及高管失职可被批评、撤换及索赔[43] - 信息披露违规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3]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8: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会议 - 委员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4] - 经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9] - 会议提前3日通知委员[11] 会议要求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关联议题处理 - 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及通过[10] - 无关联委员不足1/2时提交董事会[10]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8:01
业务内容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货等及组合[2] 业务规则 - 开展业务须合规,不投机,与实际业务匹配[4] - 交易基于外汇收支预测,合约外币金额不超预测金额[5] - 特定额度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可对未来12个月业务预计,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额度[7] 管理监督 - 财务部门负责操作、管理及报告,稽核部负责监督审计[9] - 财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总经理报告业务情况[10] - 稽核部至少每季度审查业务实际操作等情况[11] 信息披露 - 业务亏损达一定标准应及时披露[15] 制度规定 - 制度解释权和修订权归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17]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8:01
募集资金支取与管理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独董[6] - 募集资金应按招股或说明书用途使用,改变需股东会决议[11] - 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6] 协议签订与备案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人或独董、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协议签订2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7] - 原协议提前终止,两周内签新协议,新协议签订2个交易日内备案公告[9] 项目论证与实施 - 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项目[11]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3] - 募集资金项目搁置超1年,重新论证项目[11] 资金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3]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12个月[15]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个交易日内公告[1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100万元或项目承诺投资额5%,豁免特定程序[21]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占净额10%以上,股东会审议[22]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净额5%,豁免特定程序[22]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并披露报告[24] - 年度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4] - 保荐人或独董至少每半年现场调查[25] - 保荐人或独董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办法相关 - 未规定适用公司章程并参照规定执行[29] - 股东会有权修改办法[29]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8:0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可开临时会议[9] - 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9]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及通过[10] 薪酬政策实施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8:01
担保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且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担保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有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11] - 股东会审议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 担保相关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1] - 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7日内报送财务部、法务部、证券事务部备案[13] 担保管理职责 - 公司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担保合同订立后要妥善保管并通报相关部门[16] - 经办责任人需关注被担保单位多方面变化,对可能风险预研分析并及时报告[16]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定期与相关机构核对,发现异常合同及时报告[16] - 被担保单位债务到期未履行等情况,财务部应及时汇报并通知相关部门[17] - 被担保单位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17]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18] 担保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是担保信息披露责任人,证券事务部承办相关工作[20] - 披露内容包括对外担保总额、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2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未履行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0] 责任追究 - 董事等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应追究责任[22]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8:01
投资分类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一年可随时变现的投资[7] - 长期投资指一年内不能或不准备变现的投资[7] 投资审批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由董事会批准并披露[7]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8] - 除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外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9] - 股权交易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对应公司财务指标计算;未变更则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9] - 对外投资达重大资产重组标准,需股东会特别决议(2/3以上表决权通过)[10] - 连续12个月内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并2/3以上表决权通过[10] - 按《公司法》可分期缴足出资的,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适用审批规定[10] 投资终止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对外投资[13] - 公司战略调整、项目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5] 投资监督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经法定程序选举的董事参与监督运营决策[17]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子公司应派出经法定程序选举的董事长及经营管理人员[17] - 对外投资派出人员人选由总经理提初步意见,投资决策机构决定[17] 财务管理 - 公司财务部对对外投资活动全面完整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19] - 长期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并取得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19] - 公司可对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19] - 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19]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状况[19] 信息披露与制度实施 - 公司对外投资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8:01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等[5]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5] - 视同关联人的情形包括未来或过去12个月内具有规定情形之一[6]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无对应价格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或双方协商[8][9]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且超300万元(除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特定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参照执行[13]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3] 日常关联交易 - 已审议且执行中主要条款未重大变化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在定期报告披露履行情况,有变化或期满续签按规定提交审议披露[13]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按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4]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通过协议等实际控制的公司[21] 审议程序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5][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数后,由出席非关联股东按规定表决,公告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18] 豁免情形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如获赠现金资产、关联人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无需担保等[18][19] - 公司与关联人因特定行为导致关联交易或定价为国家规定,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履行相关审批义务[19] 回避规则 - 关联董事应主动回避,有争议时由董事会向公司律师确认,可列席会议但无表决权[17] - 关联股东应主动回避,有争议时由会议主持人审查、公司律师判断[18] 披露规定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执行并提交相关文件[19] 子公司交易规定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履行审批程序,参股公司交易参照执行[21] 办法生效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3]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23 18:01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1] - 涉国家、商业秘密可依法暂缓或豁免披露[2] - 需满足未泄露等条件,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3][4] 责任机制与流程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公告后十日报送登记材料[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由其解释修订[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