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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8:01
买卖计划与申报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前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书面提交计划给董事会秘书[5] - 新任董高人员按规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身份信息[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9][10]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新增股份按规定比例转让[10] - 董高离任后6个月内锁定股票,到期解锁无限售条件股票[14] - 董高及5%以上股东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收益[13] - 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一年内不得转让[15] - 董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5] - 董高因违法被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转让股份[15] - 公司可能退市限制期内董高不得转让股份[15] 买卖时间限制 - 董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6] - 董高在季报等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16] 信息披露 - 董高计划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书面报告[18] - 减持计划完成或未实施公司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8] - 董高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 董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书面报告公告[19] 违规处理 - 董高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收益[22] 制度相关 - 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参照本制度执行[2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5][26]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8:0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具体事务[6] - 董事会秘书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10] 沟通安排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分析师会议等,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等[10]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举行年度业绩说明会,董事长等出席[11]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等时候举办推介会议,董事长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14] 活动要求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尽量公开,可网上直播,单独直播需提前通知[14] - 活动前公司应确定可回答范围,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拒绝回答[15]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制度,及时归集信息[11] - 公司发生特定情形需向投资者公开致歉[12] -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24] - 公司举办活动可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并客观报道[15] - 公司应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15] -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1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17]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8:01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信息披露与保存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相关档案至交易所[9]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保存至少10年[10] 信息提供与保密 - 向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13] - 控股股东等筹划重大事项前要做保密预案并签协议[13] 信息审议与监管 - 董事审议非公开信息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应回避表决[13] - 定期查询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并问责违规[15]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法》等规定执行[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8:01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 范围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享受[3] - 综合考虑工作任务、责任定津贴水平[3] - 从股东会通过当日起算,按季度发放[4] - 差旅费据实报销,不得取额外未披露利益[4] - 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股东会通过生效[5]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8:01
信息披露内容 - 应披露业绩、利润、收购兼并、股票发行等重大信息[2] - 年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指标等内容[10] - 中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0]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 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2] - 半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形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3] - 预计经营业绩重大事件立即披露[21] - 任一股东5%以上股份变动情况需披露[21] 信息披露规范 - 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5] - 董事、高管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15]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向交易所报送[16]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并报送披露[19]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2] - 临时公告由证券事务部草拟,审核后披露[32]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26] - 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工作及档案管理[26][36] - 独立董事监督制度实施[33] 信息保密 - 控制知情范围,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38] - 向特定方报送未公开信息需报告并签保密协议[39] 违规处理 - 未依规披露致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2] - 董事及高管失职可被批评、撤换及索赔[43] - 信息披露违规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3]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8: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会议 - 委员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4] - 经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9] - 会议提前3日通知委员[11] 会议要求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关联议题处理 - 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及通过[10] - 无关联委员不足1/2时提交董事会[10]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8:01
业务内容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货等及组合[2] 业务规则 - 开展业务须合规,不投机,与实际业务匹配[4] - 交易基于外汇收支预测,合约外币金额不超预测金额[5] - 特定额度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可对未来12个月业务预计,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额度[7] 管理监督 - 财务部门负责操作、管理及报告,稽核部负责监督审计[9] - 财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总经理报告业务情况[10] - 稽核部至少每季度审查业务实际操作等情况[11] 信息披露 - 业务亏损达一定标准应及时披露[15] 制度规定 - 制度解释权和修订权归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17]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8:01
募集资金支取与管理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独董[6] - 募集资金应按招股或说明书用途使用,改变需股东会决议[11] - 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6] 协议签订与备案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人或独董、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协议签订2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7] - 原协议提前终止,两周内签新协议,新协议签订2个交易日内备案公告[9] 项目论证与实施 - 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项目[11]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3] - 募集资金项目搁置超1年,重新论证项目[11] 资金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3]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12个月[15]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个交易日内公告[1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100万元或项目承诺投资额5%,豁免特定程序[21]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占净额10%以上,股东会审议[22]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净额5%,豁免特定程序[22]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并披露报告[24] - 年度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4] - 保荐人或独董至少每半年现场调查[25] - 保荐人或独董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办法相关 - 未规定适用公司章程并参照规定执行[29] - 股东会有权修改办法[29]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8:0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可开临时会议[9] - 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9]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及通过[10] 薪酬政策实施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
立达信(605365) -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3 18:01
担保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且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担保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批,有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11] - 股东会审议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 担保相关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1] - 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7日内报送财务部、法务部、证券事务部备案[13] 担保管理职责 - 公司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担保合同订立后要妥善保管并通报相关部门[16] - 经办责任人需关注被担保单位多方面变化,对可能风险预研分析并及时报告[16]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定期与相关机构核对,发现异常合同及时报告[16] - 被担保单位债务到期未履行等情况,财务部应及时汇报并通知相关部门[17] - 被担保单位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17]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18] 担保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是担保信息披露责任人,证券事务部承办相关工作[20] - 披露内容包括对外担保总额、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2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未履行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0] 责任追究 - 董事等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应追究责任[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