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旺科技(605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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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何礼平)
2025-04-29 21:25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 董事权利,主动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的 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 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 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 ...
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周苏临)
2025-04-29 21:25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 董事权利,主动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的 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 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 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周苏临,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学位,二级律 师。1998 年创办浙江满江红律师事务所,历任主任、书记等职务,现任浙江满 江红律师事务所律师。2024 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4 年 2 月届满,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
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29 21:25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的规定,独立 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 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基于此,杭州华旺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 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邵天英女士、周苏临先生、何礼 平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邵天英女士、周苏临先生、何礼平先生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华旺科技:2024年报净利润4.69亿 同比下降17.14%
同花顺财报· 2025-04-29 18:02
| 名称 | 持有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增减情况(万股) | | --- | --- | --- | --- | | 杭州华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1771.76 | 25.33 | 不变 | | 钭江浩 | 8449.36 | 18.18 | 不变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1975.95 | 4.25 | 不变 | | 红利低波 | 1662.09 | 3.58 | 新进 | | 钭正良 | 1373.76 | 2.96 | 不变 | | 张延成 | 667.17 | 1.44 | 不变 | |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A | 610.55 | 1.31 | -94.13 | | 景顺长城价值边际灵活配置混合A类 | 607.21 | 1.31 | 不变 | | 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A | 562.44 | 1.21 | -33.07 | | 钭正贤 | 509.60 | 1.10 | 不变 | | | 较上个报告期退出前十大股东有 | | | | 易方达核心优势股票A | 836.63 | 1.80 | 退出 | 10转2股派4.5元(含税)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5-03-20 16:00
公司基本信息 - 成立于2009年12月30日[2] - 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3] - 住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3] - 法定代表人为张延成[3] - 注册资本为肆亿陆仟叁佰捌拾玖万壹仟捌佰玖拾元[3] 公司业务 - 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技术研发、纸制造等[2] 公司动态 - 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8日通过减资及修订章程议案[1] - 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1] - 公告发布于2025年3月21日[3]
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2025-03-06 18:46
回购股份 -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813,040股,占注销前总股本0.17%[2] - 注销后总股本由464,704,930股变为463,891,890股[2] - 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5年3月7日[2] - 回购资金总额5500 - 11000万元,价格不超23.70元/股[2] - 截至2023年1月17日,实际回购3,126,840股,占当时总股本0.9411%[3] - 回购最高20.71元/股,最低16.55元/股,均价18.29元/股[3] - 回购使用资金57,174,856.50元[3] 员工持股 - 2024年5月16日,2,313,800股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5] 债务情况 - 2025年1月9日起45天内,无债权人申报偿债或担保[8]
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3-06 18:46
舆情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应对舆情影响[2] - 舆情工作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4] - 舆情信息采集职能设在证券事务部[6] 舆情分类与处理 - 重大舆情指传播广、影响大的负面舆情[9][10] - 一般舆情由组长和董秘灵活处置[12] - 重大舆情时组长视情况召集会议决策[12] 其他规定 -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将受处分并追责[1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8] - 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和修订[19]
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03-06 18:46
股份买卖通知 - 公司董监高买卖股份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基数[10] 违规收益处理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12] 买卖时间限制 - 董监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股票[13] - 董监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13] 减持限制 - 离职后6个月内、公司或本人涉违法未满6个月等不得减持[14] 减持计划披露 - 董监高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不超3个月[16] 减持后续处理 - 减持未完成应在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17] - 减持区间内公司有重大事项应同步披露进展及关系[17] 股份变动披露 - 董监高股份被强制执行或变动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19]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规公司应披露情况,可追究责任[20][2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执行,抵触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2]
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2025-03-06 18:46
回购股份限制 - 回购用于员工持股等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0] - 回购方案中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资金总额上限不得超出下限1倍[12] - 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董事会通过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0%需说明合理性[12] 回购期限 - 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形回购期限不超过12个月[12] - 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情形回购期限不超过3个月[13] 回购触发条件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可回购[4]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50%可回购[4] 回购前提条件 - 公司股票上市需已满6个月才能回购,但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并减少注册资本情况除外[8] - 公司最近1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才能回购[8] 回购视同分红 -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相关比例计算[6] 提议与决议 - 提议人拟提议特定情形股份回购应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情形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0]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披露回购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股东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需经股东大会决议的,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3日披露[23] -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24] - 每月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24] - 回购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董事会应公告原因和后续安排[24] - 回购期限届满或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4]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特定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应及时报告,由公司在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中披露[25] 已回购股份处理 - 公司已回购股份按披露用途及相关规定办理转让或注销[29] - 因特定情形回购的股份可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29] - 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资金应用于主营业务[29] - 拟出售已回购股份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出售计划[29] 出售限制 - 每日出售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30] - 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30] - 出售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公告[30] - 出售期限届满或出售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应停止出售行为,并在2个交易日内发布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1] 信息管理与违规处理 - 公司及相关各方在回购股份等信息依法披露前,必须做好内幕信息管理[33] - 公司回购股份违反本制度规定,上交所将视情节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35]
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5-03-06 18:46
证券投资审批 - 额度占净资产50%(含)以上且超5000万元(含),经董事会审议报股东大会批准[5] - 额度占净资产10%(含)以上且超1000万元(含),由董事会批准[5] - 未达董事会标准由董事长批准[6] 投资规则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审议额度[6] - 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不得用募集资金[4] - 以自身名义设账户投资[4] 其他要求 - 董事会审议关注投资风险、规模[8] - 按规定及时披露投资信息[11] - 违规致损相关人员担责[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