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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3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战略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工 作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成员因辞任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 事之时自动辞去提名委员会职务,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 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 ...
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3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总经理层人员忠实 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层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 和勤勉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保证: 1、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2、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3、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4、接受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总经理层人员组成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层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三名,财务总监一名。 第五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 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层人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六条 总经理层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管理知识和 ...
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3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 新增借款等超上年末净资产一定比例属内幕信息[5] 档案与备忘录管理 - 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档案和备忘录[13] - 筹划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档案[13] - 重大调整等情况补充提交档案[14] - 报送时出具书面承诺,董秘签署意见[16] - 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8] 人员责任与保密 - 董事会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责任人[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有保密义务[8] 违规处理 - 发现违规核实追责,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结果[18] - 大股东相关人员违规保留追责权利[21] 制度相关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参照执行[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2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5] - 内幕信息一事一报,档案一事一记[26][30]
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3
会议召集与通知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10] - 除紧急事项,应提前三日发出通知,紧急时经全体同意可随时通知[11] 会议举行与表决 - 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非独立董事无表决权[14] - 所议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3] 会议意见与记录 - 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分歧时董事会记录各意见[13] - 应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和会议记录,出席者签名[19] 会议事项审议 - 特定事项需经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8] 会议档案保存 - 档案由证券事务部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15]
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份回购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回购股份,是指公司因下列情形之一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公司除前述情形外回购股份的,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
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3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以及《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企业实施内部经济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及 企业经营状况,监督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公司依法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维 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报告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公司业务活动、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的执行机构,审计部负责人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六条 公司审计部由专职审计人员组成,负责对本公司进行审计监督。审计 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
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0]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股票买卖限制 - 董高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3] - 董高人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3] 减持规定 - 董高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14]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报告与公告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成,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6][17]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由公司公告[17] 其他 - 董高人员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8] - 公司可追究违反制度规定董高人员的责任[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后生效[24][25]
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3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 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拔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以证券事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并由董秘任提名委员会秘 书,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策落实等事宜。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 ...
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3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控股子公 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公司应当按 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 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 外汇期货、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期权及 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 ...
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3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的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其中,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章程》 认定的人员范围。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 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 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60日内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