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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炬网络(605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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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风向标 | 新炬网络(605398)2025年三季度已披露前十大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下跌1.17个百分点
新浪财经· 2025-10-29 11:10
公司股东结构 - 截至2025年10月28日,共有4个机构投资者持有新炬网络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为2209.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8% [1] - 主要机构投资者包括上海森枭投资中心、上海僧忠投资中心、上海朱栩投资中心和上海好炬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1] - 与上一季度相比,机构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下降了1.17个百分点 [1] 公募基金持仓 - 本期较上一季度未再披露持仓的公募基金共计8只 [1] - 主要涉及的基金产品包括南方中证2000ETF、汇添富中证2000ETF、东方量化成长灵活配置混合A、2000增强ETF和易方达中证2000ETF等 [1]
新炬网络(605398.SH):前三季度净利润1016.19万元,同比下降59.12%
格隆汇APP· 2025-10-28 17:45
格隆汇10月28日丨新炬网络(605398.SH)发布三季报,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78亿元,同比下 降2.54%;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16.19万元,同比下降59.12%;基本每股收益为0.06元。 ...
新炬网络(605398) -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8 17:3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2日发通知,10月28日召开[2] - 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9名[2]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9票赞成通过[3] - 《关于新增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9票赞成通过[4] 制度情况 - 新增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4] - 对27项公司制度进行修订,全文披露于上交所网站[5]
新炬网络(605398) -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7:0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高人员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5] - 董高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1] - 董高人员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1] 股票买卖限制 - 董高人员在财报公告前特定时间不得买卖股票[5] - 大股东、董高人员6个月内不得反向买卖[5] 身份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通过任职后两交易日申报信息[7] 新增股份转让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1]
新炬网络(605398) -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7:06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治理结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做好内幕信息 保密工作,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 ...
新炬网络(605398) -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7:06
内部审计报告与检查频率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检查一次[8] -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0]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2] 内部审计重点与及时性 - 内部审计涵盖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10] - 内部审计将对外投资等内部控制制度作为检查评估重点[11] - 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1] 审计委员会与评估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9] 被审计对象复审 - 被审计对象、个人需在15日内提出书面复审申请[22] 内部审计机构权限与保障 - 内部审计机构有权要求被审计对象报送相关文件资料[17] - 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中可召开相关会议等行使多项权限[17] - 内部审计机构经费列入公司预算[17] 内部审计机构管理 - 内部审计机构建立内部激励机制,监督考核人员工作[17] 内外部审计协调 - 内部审计机构配合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单位沟通[17] - 内部审计机构与外部审计单位协调并评价其工作业绩[17] 审计证据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2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行[26]
新炬网络(605398) -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7:0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1]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不超六年[13] - 任期届满前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4]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3]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6]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17] - 可依法征集股东权利[17] 专门会议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19] 专门委员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审计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提名和薪酬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2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4]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任免董事等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3][2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等薪酬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4][26] 解除职务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28] 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会议资料 - 原则上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4] 其他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 行使职权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机构报告[35]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申请或报告[35] - 不得从公司及其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36] - 董事会秘书配合履职并及时公告[39]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4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40] - 应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披露[40]
新炬网络(605398) -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7:06
信息披露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含持股5%以上大股东[3][4] 披露渠道与时间 - 依法披露信息应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公告,全文和摘要披露有规定[3] - 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5]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需审计[13]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特定情形需审计[13] - 季度报告应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一般无须审计[1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披露内容与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9] - 公司应按规定进行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20]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2]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24]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27] 披露程序 - 公司在规定时间无法披露重大事项,可先披露提示性公告并承诺2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的公告[25] - 召集人应在召开股东会5日前披露有助于股东决策的资料[28]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除董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9] 内部管理 - 公司披露信息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性审查[31] - 公司有关部门研究信息披露事项时应通知董事会秘书[32] - 交易金额达到《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时,公司应及时报告并公告[32] - 公司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担保事项应按规定披露[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督促临时报告披露,非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33] - 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负责披露[33] 股东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7] 文件保存 - 董事等履行职责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 - 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 内部审计与流程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门监督财务收支等情况[45] - 信息发布需经制作、审核、审定、公告、报送、归档等程序[45] 责任人与责任追究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进行相关活动[45] -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7] - 各部门、分公司和各控股子公司应指派专人管理信息披露文件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47] - 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0] - 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收集信息时,各部门等应按时提交文件资料并配合[50]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50] - 有关人员违反信息披露规定致他人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50] - 公司聘请人员等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50] 制度实施与管理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50] - 本制度修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才有效[5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0]
新炬网络(605398) -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7:06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式 - 多渠道开展投关工作,如官网、新媒体等[5]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8] - 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及新媒体平台开展投关活动[9] - 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明确参与人员要求[10][12] - 通过路演等方式沟通情况、听取意见[12] 信息披露与沟通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保证畅通并及时公布变更[14]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5]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答复诉求[16]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并提前征集问题[17] 人员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并履行多项职责[21][25] - 从事投关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关素质和技能[21] 信息管理与合规 - 开展投关活动时不得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21] - 及时关注媒体报道,必要时适当回应[22]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并公开流程和情况[22] - 指派专人查看并回复e互动投资者咨询,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22] - 通过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23] 档案管理与制度生效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24][2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需董事会批准[29]
新炬网络(605398) -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7:06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3] 信息披露原则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违法[8] 商业秘密披露 - 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涉国家秘密依法豁免[3][4] - 新增暂缓、豁免需有充分证据,范围原则上与上市时一致[6] 披露要求 - 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暂缓临时报告需说明情况[7] - 拟作处理需填表格提交归档,涉商业秘密有额外登记要求[9] - 报告期内登记材料需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