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新材(60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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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新材(605399) - 晨光新材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
2025-08-15 18:48
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信息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报告[7] 重大风险事项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7] 报告时间要求 - 重大信息报告需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24小时内进行[11]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13] 报告方式 - 报告重大信息可先面谈或电话报告,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7] 关注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需关注[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关注[8] 内部报告机制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等出现特定情形,人员应向董事会秘书、证券部报告信息[17] 培训要求 - 董事会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培训[17] 责任追究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公司将追究责任[18] 制度生效与管理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20]
晨光新材(605399) - 晨光新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5 18:4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本 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 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 ...
晨光新材(605399) - 晨光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15 18:4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每年不定期召开,提前两天通知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1] 细则情况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14]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4] 发布时间 - 2025年8月14日发布相关内容[16]
晨光新材(605399) - 晨光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5 18:4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十六)存贷款业务; 1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 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界定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 ...
晨光新材(605399) - 晨光新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5 18:4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与投资者之间 长期、稳定的良性合作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 以及《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 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 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 ...
晨光新材(605399) - 晨光新材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5 18:4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西晨 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江西晨光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公司 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
晨光新材(605399) - 晨光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5 18:4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对外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西晨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当有需要定期披露的信息、发生或即将发生 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 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 ...
晨光新材(605399) - 晨光新材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15 18:4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 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 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二)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三)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 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 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 ...
晨光新材(605399) - 晨光新材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08-15 18:4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第二条 对外捐赠应通过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或 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进行。 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合法的新闻媒体等进行。 其中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 等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 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 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 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积极履行公司的社会 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为"公 司及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 ...
晨光新材(605399) - 晨光新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15 18:4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包括分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所知 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证券交易所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