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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源创(68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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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源创(688001)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8:00
收入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63亿元,同比增长51.19%[2] - 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营业收入为15.79亿元,同比增长23.68%[2]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3.7%,从12.76亿元增至15.79亿元[16] 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04.24万元[2]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亿元[2] - 净利润由亏损5112.86万元转为盈利1.52亿元[17] - 基本每股收益从-0.12元/股增至0.34元/股[18]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8.2%,从6.66亿元增至7.87亿元[16] - 第三季度研发投入为7893.22万元,同比下降26.12%[3] - 年初至报告期末研发投入为2.42亿元,同比下降17.58%[3]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17.6%,从2.94亿元降至2.42亿元[17]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14.4%,从1.70亿元降至1.45亿元[17] 现金流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2亿元,同比增加4225.33万元[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2024年前三季度的-2.407亿元转为2025年前三季度的1.818亿元的正流入[2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8.3%,从13.326亿元增至14.428亿元[2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25.7%,从10.054亿元减少至7.471亿元[22]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19.6%,从4.851亿元减少至3.898亿元[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89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1.801亿元净流出扩大21.6%[23] - 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大幅增长58.1%,从5.242亿元增至8.284亿元[22]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激增137.3%,从1.69亿元增至4.01亿元[2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531.61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3.97亿元净减少额显著收窄88.6%[2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681亿元,与2024年同期的4.729亿元基本持平[23] 资产和负债项目变动 - 2025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4.71亿元,较2024年末的5.16亿元减少8.6%[13] - 2025年9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600万元,较2024年末的1141万元减少47.4%[13] - 202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16.56亿元,较2024年末的14.56亿元增长13.8%[13] - 2025年9月30日应收款项融资为5287万元,较2024年末的1225万元增长331.6%[13] - 2025年9月30日存货为9.69亿元,较2024年末的7.84亿元增长23.6%[13] - 2025年9月30日其他流动资产为4.11亿元,较2024年末的2.13亿元增长92.8%[13] - 2025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为36.74亿元,较2024年末的30.92亿元增长18.8%[13] - 短期借款同比增长64.7%,从2.77亿元增至4.56亿元[14] - 合同负债同比增长142.8%,从4420.80万元增至1.07亿元[14] - 资产总计从52.64亿元增至57.43亿元,增长9.1%[14][15] - 未分配利润从4.22亿元增至5.73亿元,增长35.9%[15]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2,502户[10] - 公司总股本为4.455亿股,据此计算前三大股东苏州源华创兴、陈文源、苏州源客持股比例分别为51.86%、12.89%、7.18%[10]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392,801股,占总股本的0.54%[11]
华兴源创(688001) - 华兴源创: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7:59
会议相关 - 2025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0月30日召开,7名董事全出席[2] - 拟定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11] 决策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 - 拟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888,000股股票,减少注册资本888,000元[5] - 拟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7] - 拟废止1项内部治理制度,修订和制定30项,9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9]
华兴源创(688001) - 华兴源创: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提示性公告
2025-10-30 17:58
回购情况 - 公司将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的888,000股股票,占总股本0.20%[4] -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12元/股加年化0.95%单利[4] - 回购资金源于公司自有资金[7] 相关背景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2025年9月13日届满,因业绩未达标股票未解锁[3] - 2024年9月12日,888,000股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价格12元/股[2][5] 影响与后续 - 回购注销后无限售流通股减至444,489,843股[8] - 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化,无不利影响[8][9] - 股份注销后开展分配清算,完成后终止[10] - 相关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12]
华兴源创(688001) - 华兴源创: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30 17:57
募集资金协议与专户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5] - 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4]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过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7]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原项目及新项目情况等内容[30] -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转让原因、已投资金额等内容[31]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或支付人员薪酬等,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6][18]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需经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并及时披露信息[21][2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信息[20] 超募与节余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使用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等发表意见并经股东会审议[24]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0万可免履行特定程序,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等发表意见[23]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3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一次现场核查[34] - 公司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结果[38] 其他规定 - 公司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等行为[9]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9]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执行,与日后规定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39]
华兴源创(688001) - 华兴源创: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30 17:57
组织架构与职责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三人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制度经董事会审议[4]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6] - 内部审计部对公司各机构、子公司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进行检查、评估和审计[6][7] 工作汇报与计划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内部审计部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11] - 审计部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拟定计划并报经审计委员会批准[9]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3%、利润总额的5%、资产总额的2%[13]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营业收入的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3%、利润总额的3%≤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资产总额的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2%[13]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2%、利润总额的3%、资产总额的1%[13]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利润总额的0.5%且超过500万元[14]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0.25%且超过100万元≤直接财产损失<利润总额的0.5%且不超过500万元[14]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利润总额的0.25%且不超过100万元[14] 其他规定 - 审计档案对相关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审计委员会形成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对其形成决议并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20]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情况,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3]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包含董事会声明、总体情况等内容[22]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审计人员工作绩效[1] - 内部审计部可对遵守财经法规、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提表彰奖励建议[1] - 相关部门和人员拒绝或拖延提供审计资料等六种行为,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1] - 审计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四种行为,给予相关处罚,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3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7]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29]
华兴源创(688001) - 华兴源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30 17:57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等三项条件之一[5]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候选人近36个月内无相关处罚及谴责通报[10] 独立董事提名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及投资者保护机构可提候选人[11] - 提名人提名前应征得同意并发表意见[11] - 提名委员会会前审查任职资格[11] - 交易所异议候选人不得提交股东会[13]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3] 独立董事任期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董事会提议解职[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4] - 行使部分职权需过半数同意[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10年[22]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并报告披露[22] - 报告履职情况,特定情形向交易所报告[26] 公司保障机制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0]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资源畅通[27] - 会议可视频电话召开[28] - 保障知情权,通报运营情况[29] - 两名以上要求延期应采纳[29] - 履职受阻可反映,未解决向监管报告[30] 费用利益相关 - 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获其他利益[31] - 公司承担费用并给予津贴[33]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4]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34]
华兴源创(688001) - 华兴源创: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30 17:57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批准不得对外或相互提供担保[3] - 提供担保可采取反担保等措施,反担保方应具备承担能力[4] 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1] - 单笔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批[1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特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操作规范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16] - 对外担保需决议通过并授权,责任人不得越权签订[17] - 可与符合条件企业法人签互保协议,对方需提供资料[17]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需完善手续并登记[17]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7] 职责分工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担保经办,含资信调查等职责[19] 监督与处理 - 合同管理发现异常合同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0] - 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20] - 被担保人违约或异常,公司启动反担保追偿并披露信息[21] - 责任人违规或怠于履职造成损失需担责[24]
华兴源创(688001) - 华兴源创: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30 17:57
对外投资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批披露[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对外投资需股东会审批披露[6]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比0.1%以上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1%以上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7] 职责分工 -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并汇报进展[8] - 总经理办公室是对外投资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指导投资计划等[8] - 财务部协助投资工作,负责效益评估、筹措资金等[9] - 内审法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合规性审核和过程监督[9]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投资项目信息披露[9] 财务管理 - 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16] - 长期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需取得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16] 监督检查 - 公司每年末对投资项目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16]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会计管理制度[16] - 子公司需按月度、季度向公司财务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16]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状况[16] - 公司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与委托保管机构核对[17] 问题处理 - 对外投资出现问题,总经理办公室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19] - 对外投资实施中造成资产损失的主体和个人将被处理[20] 定义说明 - 本制度所称“最近一期经审计”指至今不超过12个月的最近一次审计[22]
华兴源创(688001) - 华兴源创: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17:5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收到股东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1]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2]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6]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公司特定重大事项需以特别决议通过[28] 会议主持 - 董事长或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人员推举成员主持股东会[20] 报告与质询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应述职[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股东会上对股东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说明[21] 董事选举 - 特定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相关方也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32] - 特定情况下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3] - 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34] 投票规则 - 股东使用投票权数符合规定选票有效,超实际拥有数则作废[34] 方案实施 - 公司将在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8]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特定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无实质影响除外)[4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应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简历和基本情况[32] - 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顺序表决[35]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相关内容[37]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不同事项通过比例不同[42] - 应由股东会决定的事项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具体事项[42] - 董事会决策授权事项应充分商讨论证,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44]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44] - 规则中部分术语含数规定明确[4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6] - 议事规则作为附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46] 公司信息 - 公司为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7] - 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47]
华兴源创(688001) - 华兴源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30 17:57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董事会的全体成员; (二)公司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等《公司章程》约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与发放 第五条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 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 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非独立董事不因其非独立董事职务而额外领取津贴。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 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第六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执行,定期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第七条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 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 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第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及外部环境的不 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在经过公司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可以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方案或计划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