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科技(68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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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科技前三季度营收1.15亿元同比增4.28%,归母净利润-1414.08万元同比增59.43%,财务费用同比增长391.80%
新浪财经· 2025-10-23 20:22
财务业绩摘要 - 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15亿元,同比增长4.28% [1] - 归母净利润为-1414.08万元,亏损同比收窄59.43% [1] - 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708.40万元,亏损同比收窄53.81%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8元 [1][2] 盈利能力指标 - 前三季度毛利率为52.94%,同比显著提升12.85个百分点 [2] - 前三季度净利率为-12.30%,较上年同期改善19.32个百分点 [2] - 第三季度单季毛利率为49.83%,同比大幅上升20.40个百分点,环比微降0.51个百分点 [2] - 第三季度单季净利率为4.33%,同比显著改善27.78个百分点,环比大幅提升46.96个百分点 [2] 费用控制与效率 - 期间费用为8246.3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1.19万元 [2] - 期间费用率为71.74%,较上年同期下降5.99个百分点 [2] - 销售费用同比减少24.16%,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4.38% [2]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89%,财务费用同比大幅增长391.80% [2] 估值与股东情况 - 市盈率(TTM)约为-62.77倍,市净率(LF)约为3.53倍,市销率(TTM)约为12.41倍 [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35% [2] - 股东总户数为5640户,较上半年末增加646户,增幅12.94% [3] - 户均持股市值由31.91万元增加至39.83万元,增幅24.81% [3] 公司业务概况 - 主营业务为视听业务运维平台、媒体内容安全和信息化视听数据管理 [3] - 收入构成:传媒安全69.90%,智慧教育24.45%,智能显控5.66% [3] - 所属申万行业为计算机-IT服务Ⅱ-IT服务Ⅲ [3] - 涉及概念板块包括融资融券、超高清、QFII持股、信息安全、安防等 [3]
博汇科技启动组织架构调整 聚焦资源整合与运营效率提升
新浪财经· 2025-10-23 19:49
公司组织架构调整 -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1] - 调整旨在优化内部管理架构,整合资源配置、明确权责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提升运营效率[1] - 此次调整属于内部管理机构优化,不会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1] 战略背景与预期效果 - 架构调整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1] - 通过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公司将强化各业务板块协同效应,提升决策效率,为长期发展奠定管理基础[1] - 调整后公司将继续聚焦核心业务,保障经营稳定性[1] 市场分析与解读 -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上市公司在业务扩张或战略升级阶段常通过组织架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1] - 此举或预示公司在细分领域的布局将进一步深化[1]
博汇科技:前三季度净亏损1414.08万元
证券时报网· 2025-10-23 19:02
公司财务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374.42万元,同比增长18.75%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为276.14万元 [1] - 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为1.15亿元,同比增长4.28% [1] - 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亏损1414.08万元 [1] 经营业绩驱动因素 - 第三季度项目验收交付规模同比扩大,推动营业收入增长 [1] - 产品结构优化,核心高毛利产品销售占比增加 [1] - 整体毛利水平同比提升 [1] - 利润总额、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有所提升 [1]
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9:0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下设小组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细则生效与解释 - 自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02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超50%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实际控制的公司[4]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审议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担保豁免规定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其他股东按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可豁免部分规定[10]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11] - 法律规定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公司应在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13] - 控股股东等不得强令公司违规担保,公司应拒绝[16] - 董事会每年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进行核查并披露结果[17]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担保情况,发现异常提请董事会处理[18] - 公司应对已发生的关联方对外担保自查,整改违规问题[18] - 财务部门保存管理担保合同,发现异常向董事会和上交所报告[20] - 经办责任人关注被担保方情况,及时报告董事会[2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履约等情况,公司及时了解情况[21]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1]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整改并追究责任[2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8][29]
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9:02
董事选举制度 - 累积投票制用于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2] - 股东表决权等于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2] - 候选董事得票数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未累积)1/2才能当选[2] 投票规则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5] -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表决权数为所持股份乘以有权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6]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表决权数为所持股份乘以有权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8] 选举后续安排 - 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不足《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2/3以上,进行第二轮选举[12] - 若第二轮选举仍未达标,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2] - 若获得超参会股东所持表决股份数1/2以上表决票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票数多者当选[12]
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审部计划和报告等[10]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0]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问题[12] - 内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工作计划与报告时间 - 内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2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2] - 内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14] 审计事项 - 内审部应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7] 审查关注 - 需关注交易标的担保、抵押等情况及重大争议事项[19] - 要考察交易对方诚信、经营和财务状况[19]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需对标的审计或评估[19] 违规处罚 - 违规单位和个人将受处罚,如拒绝提供资料等[21] - 违规审计人员将受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如谋取私利等[2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5] - 制度发布主体为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 - 制度发布日期为2025年10月22日[26]
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9: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董应过半,至少一名独董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临时会议需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召开,提前三天通知[14]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成员过半数通过[16] - 委员不能出席可委托,独董须委托其他独董,每人最多接受一人委托[14] 职责分工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审计和内控,行使监事会职权[6] - 内审部负责决策前期准备,提供相关书面资料[11] - 委员会评议内审部报告,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12] 其他 - 披露年报时应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7]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1][22]
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3 19: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首次发行14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8008.8万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008.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9] 股权结构 - 郑金福持股1349.76万股,持股比例33.7440%[17] - 柴振明持股82.72万股,持股比例2.0680%[17] - 杨桂彤持股34.186665万股,持股比例0.8547%[17] - 韩芳持股146.666667万股,持股比例3.6667%[17] - 郭忠武持股410.666667万股,持股比例10.2667%[17] - 北京市计算中心持股320万股,持股比例8.0000%[17] 股份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回购[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30][31] 股东权益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有异议,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或直接诉讼[39][4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41]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9] - 公司提供担保交易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52]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3]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3]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3]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应在情形发生2个月内召开[6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6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7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7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7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7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8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90]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10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1/2[106] -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108]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应建议撤换;独立董事同样情况,应提议解除职务[110][111][112] - 董事辞职报告提交后公司收到日辞任生效,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若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继续履职[113][114]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57]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60]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7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3]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7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9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96]
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02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4] -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自动离职[4] - 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自动离职[4] 管理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收到生效[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和工作事项[7] 义务责任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1年内有效[9] - 离职人员保密义务至秘密公开[9] - 公司追偿离职人员问题损失及维权费用[13] - 离职人员对追责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