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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科技(68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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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02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 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 利益。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 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 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 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 ...
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9:02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宗旨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规范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 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 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印章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按照本规则第五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 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 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 ...
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9:02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 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
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9: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 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
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重大经营与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02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经营 与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与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 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决策管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合理配置企 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有利于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三)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四)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债权、债务重组; 第三条 公司各专业部门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职能部门,负责重大经营事 项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 ...
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防范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02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行为,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以下统 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四)要求公司通过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 (五)要求公司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 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 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
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02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 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取信息,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或者泄露。但是,法 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 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 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 ...
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02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 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内部控制 制度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 ...
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19:02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及股 东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 职权和依法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市 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 ...
博汇科技(688004) - 博汇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02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完善内、外部信息知情人管 理事务,避免及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 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包括全资,下同)子公 司以及本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 制度约束。 第四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 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 行董事会秘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