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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迈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2024-04-28 15:44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独立董事祝红霞女士、陈小明先生、叶伟巍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 祝红霞女士、陈小明先生、叶伟巍先生出具的《独立性情况自查表》,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 就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
禾迈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8 15:4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迈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禾迈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禾 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1,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557.80 元 /股,共计募集资金 557,800.00 ...
禾迈股份: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8 15:44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汇报如下: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累计已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 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 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 ...
禾迈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8 15:44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 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董事会由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依照《公司章 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独立董事占董 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一 名。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 ...
禾迈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祝红霞)
2024-04-28 15:44
(三)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本人经选举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 人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祝红霞) 本人作为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迈股份"或"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 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 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
禾迈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8 15:44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六条 公司所聘独立董事应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禾 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只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 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
禾迈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2024-04-28 15:44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1,854,469.1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85,733,559.79元。经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83,317,5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不送红股; 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 ...
禾迈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18:44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35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 内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 ...
禾迈股份: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4-03-18 20:06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8日和2023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
禾迈股份: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18 20:06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法律意见书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致: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迈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 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