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通达(688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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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通达(6880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9:02
内幕信息范围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较大属内幕信息[8] 内幕知情人相关 - 内幕知情人含大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10]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档案登记报送负责人[4] - 董秘负责办理相关事宜[4] - 证券投资部负责内幕信息日常管理[5] 档案管理 - 重大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14] - 做好知情人登记及档案汇总[15] - 首次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17] - 档案至少保存10年[17]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情况[20]
中科通达(688038)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19:02
信息管理制度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相关主体[4] - 对外报送信息分级分类管理,董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5] - 定期报告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6] - 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审批并提示保密[8][9] - 违规报送或使用信息将受处罚或追责[13] 接收公司承诺 - 对报送文件信息保密,控制使用和知情人范围[24] - 遵守保密义务,不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证券[24] - 信息泄露立即通知公司,违法违规担责赔偿[24][25]
中科通达(68803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9:02
关联交易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属于公司关联人[7][8]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金额超3000万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3] - 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且需相应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6]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对特定关联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分别适用相关规定[14]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6] - 进行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主要条款重大变化需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审批[19]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有多种定价原则和方法[19][20] - 可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审议披露,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21] - 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要区分交易对方、类型等,以同一控制下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预计总金额比较[22] -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除买断式委托外,按委托代理费适用相关规定[22] - 与关联人进行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披露,如上交所认定为关联交易需履行程序[24]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增资减资等有相关计算标准和披露规定[25]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担保且无反担保,参照豁免规定执行[28] - 同一自然人任公司和其他法人独立董事且无其他关联情形,交易可申请豁免审议披露[29] 信息披露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特定信息,需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26]
中科通达(68803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9:02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修订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 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各内部 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进行的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 ...
中科通达(688038) -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9:02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2] 突发事件分类 - 突发事件包括治理、经营、政策环境和信息四类[6][7] 应急组织与责任 - 公司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处置突发事件,总经理任组长[9][10]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预防工作第一责任人[13] 预警与处理流程 - 预警信息由部门及子公司责任人向组长报告[14] - 发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控制事态[16] 不同类型事件处理 - 治理类突发事件需约见大股东、了解资产状况等[17] - 经营类突发事件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评估[17] - 环境类突发事件要掌握情况并调整经营策略[18] - 信息类突发事件要与媒体沟通、澄清不实信息、追查责任人等[19] 其他处理要求 - 各类型突发事件均需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17][18] - 经营受严重影响时公司应派分管副总到现场处理并上报情况[19] - 公司可邀请专业机构协助解决突发事件[19] -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消除影响、调查评估处理效果[19] -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情况修订应急预案[19] -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善后处理意见,经批准后执行[19] - 突发事件处理相关人员要恪守保密原则[20] - 公司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事件情况及处置情况[20] 保障与制度 - 公司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工作[23] - 突发事件处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25]
中科通达(68803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9:02
制度内容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3] - 制度适用于公司相关人员[3] 差错界定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含多种情况[5] 处理要求 - 财务报告更正需审计[7] - 有重大遗漏或不符应公告[8] 责任情形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7] - 四种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7] - 四种情形从轻、减轻或免处理[12] 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多样[13] - 公司董事等可附带经济处罚[9]
中科通达(688038)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9:02
接待对象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5] 接待原则与负责人 - 接待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六项原则[9] - 接待特定对象来访第一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负责具体工作[11] 活动方式与要求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需提前发布公告[15] - 特定对象到公司实地调研等需签署承诺书,沟通后向交易所报备[16] 信息披露与报告 - 接待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报备、发布[17] - 接待中若发布重大信息应及时报告交易所并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正式披露[19] 时间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等原则上不进行现场调研等活动[20] 文件知会 - 特定对象相关文件发布或使用前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知会公司[21] 制度相关 - 公司应建立事后复核程序,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措施[22] - 公司应系统培训董高人员及员工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24] - 接待特定对象违反规定应担责[22]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8] 预约与接待时间 - 可在工作日8:30 - 12:00、14:00 - 17:30电话预约[29] - 可通过邮件、传真预约,邮箱citms - zqb@citms.cn,传真027 - 87788720[29] - 接待时间为工作日10:00 - 11:00、14:00 - 17:00[30] 调研承诺与文件知会 - 调研需承诺不打探、不泄露未公开信息[33] - 调研形成文件发布前至少两个工作日知会公司[33]
中科通达(68803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9:02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4]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聘任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解聘需充足理由[13] - 特定情形下一个月内解聘,离职需审查移交[14][15] 空缺处理 - 原任离职三月内聘任新秘书,超三月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15] 责任承担 - 执行职务违法违规致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17]
中科通达(68803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9:02
信息披露范围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募集、上市、收购、定期、临时报告等[9] -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3] 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3]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交所申请[13]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0] 停牌规定 - 公司因未按要求改正财务会计报告的停牌期限不超2个月,停牌期间至少发布3次风险提示公告[17] -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季度报告,股票于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当日停牌1天,届满日为非交易日则于次一交易日停牌1天[17] - 公司未披露年度或半年度报告,或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股票于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停牌,停牌期限不超2个月,停牌期间至少发布3次风险提示公告[18] 更正公告要求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业绩预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1] - 定期报告披露前,公司发现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1]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23]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公司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7][28] 披露流程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30]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半数成员通过后提交董事会[30]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3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30][31][32] - 证券投资部编写信息披露文稿,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30] - 重大信息报告需董事等人员按规定履行,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后组织披露[31] 责任主体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34]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34]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3]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45]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6] 资料保管 - 证券投资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9] 关联交易与保密 - 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37] -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时签署保密协议,对未公开信息保密[42]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确保真实准确[44]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应督促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通报重大信息[47]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7] - 子公司员工入职需签署保密协议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48] - 子公司上报财务信息应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48] 违规处理 - 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1] - 部门或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51]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对责任人按泄密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51] - 利用内幕信息违法按相关法律处罚[51] - 顾问等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失,公司追究法律责任[5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53]
中科通达(68803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3 19:0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解除职务[13]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4] 独立董事职责与会议 - 审计等委员会中占过半数并任要职[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10年[28]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24]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2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26]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独立董事指定协助履职人员[31] - 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1]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4]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并年报披露[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