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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华科技(68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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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华科技(68805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2-01 18:0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5]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5]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5] - 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50%以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业绩预告[15]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差异达10%以上,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8] 其他报告披露 - 公开发行证券申请审核注册后,证券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11]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编制上市公告书经审核同意后公告[11] - 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适用招股说明书规定[13] - 发行新股后,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14]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影响交易价格且投资者未知,立即披露[18] - 主要资产被查封等19种情况属重大事件[20] - 控股股东等影响重大事件,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1] - 变更名称等立即披露[22] - 未公开信息特定时点报告并及时披露重大事项[23] 信息披露流程 - 董事会秘书收到未公开信息审核并依法披露[24]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机构[25] - 董事等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签署确认意见[28]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1]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31] - 董事等配合信息披露工作并报告重大信息[31] - 重大事件文件签署前知会董事会秘书,特殊情况事后报送[32] 股东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披露[19] - 持股5%以上股东等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4]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权变化告知董事会[34] 信息保密与沟通 - 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各层次保密责任人与董事会签责任书[37] - 通过特定形式与投资者沟通不提供未公开信息,活动直播并披露内容[38] 信息泄露处理 - 未公开信息泄露且交易异常,报告交易所并发布澄清公告[41]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1] - 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依上交所规定,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50][51]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遵循原则并建立档案[45] - 董事会秘书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47] - 查询信息披露文件资料向董事会秘书书面申请,申请与同意函保管十年以上[47]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并及时报告[48] - 各部门、下属公司重大事件按规定报告并披露[48] 责任与制度 - 董事等未及时报告信息造成损失,公司处罚责任人[49] - 公司未处理,董事会秘书建议董事会处罚[50][51]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执行[5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5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55] - 制度制定主体为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2月[56]
佳华科技(688051) - 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01 18:01
公司控股定义 - 公司持有子公司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能实际控制的为控股子公司[2] 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达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标准之一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达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标准之一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审批[11] 交易报告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董事会审议标准,公司应提供最近一年近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12] 审议标准计算原则 - 公司连续12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现金管理,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相关审议标准[12] - 除特定事项外,公司对外投资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议标准[13] 对外投资实施与管理 - 获批后由相应部门或人员实施,投资合同按规定评审和管理[15] - 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应督促办理股权变更,委派人员参与监督运营并决策[15] 财务管理职责 - 负责长期股权投资、委托理财日常管理和投后管理,项目实施后首个完整会计年度结束向总经理书面报告情况[17]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行使对外投资监督检查权[18] 信息披露与列报 - 公司应按要求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相关事项[18] - 财务管理中心应在财务报表列报对外投资情况[18] 项目监督 - 多部门应监督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18] 董事会职责 - 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情况[18] 投资处置 - 出现多种情况时公司可转让或收回对外投资[20][21] - 处置前需组织分析、论证并报决策机构批准[21]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与法规等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及修改[25]
佳华科技(68805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01 18:01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4]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0.1%且超300万,经程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4] - 交易金额超1%且超3000万,提供报告并股东会审议[4] 关联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人担保,经非关联董事程序后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需反担保[5]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经非关联董事程序后股东会审议[5] 日常关联交易 - 可预计年度金额履行程序披露,超预计金额重新履行[6]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协议超3年每3年重履行[6]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程序表决[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7] 制度生效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0]
佳华科技(68805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1 18:01
担保审批 - 原则上不对除控股子公司外第三人担保,特殊情况经审批可提供[4] -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4] - 部分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10] - 董事会审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股东会审批按不同情况有不同表决要求[10][11] 反担保要求 - 被担保方(除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外)需提供反担保[4]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1] 流程管理 - 财务部门担保和反担保合同签订两工作日内送审计部门备案[12] - 担保期间跟踪监察被担保企业财务及抵押/质押财产变化[16] - 被担保企业债务到期前一个月发催款通知单[16]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还,十个工作日内执行反担保措施[16] - 财务部门债务追偿情况按时间送审计部门备案[16]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还或有严重情况及时披露信息[16] 监督核查 - 董事会每年对全部担保行为核查并披露结果[16] - 发现可能违规担保或有传闻进行核查并披露结果[17] 其他规定 - 担保债务展期继续担保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7] - 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本制度执行[19]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3]
佳华科技(688051) - 公司章程
2025-12-01 18:01
公司股份与股东 -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933.4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7733.40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7733.40万股[9][21] - 公司设立时发行1300万股,上海百昱认购715万股占55%,李玮认购390万股占30%,共青城华云认购195万股占15%[20][2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31] - 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1]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8] - 股东对决议效力有争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39] - 董高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诉讼[42] - 子公司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依法诉讼[44]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需承担连带责任[4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7] - 交易、财务资助、对外担保等多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53][54][55][56][57] - 6种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9] - 股东会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2][8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9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116]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职权[117] - 6种情况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11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4] 独立董事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成员应3名以上且独立董事过半数[145]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2名独立董事[150]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2名独立董事[153] - 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155] 公司经营与财务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57][159]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72]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2]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177]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19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7] - 公司合并应签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199] - 公司分立应分割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200]
佳华科技(68805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2-01 18:01
董事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的公司,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6]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时,股东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待选人数[11][12]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13] - 当选董事得票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半数[15] 缺额处理规则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但超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下次股东会填补缺额[16]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进行第二轮选举[16] - 第二轮选举未达要求,会后两月内再开股东会选缺额董事[16] 多人当选规则 - 获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排序,多者当选[16]
佳华科技(68805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1 18:01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5] 沟通内容与渠道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7] - 沟通渠道包括官网、新媒体平台等,方式有股东会、说明会等[6] 信息披露要求 - 法定信息须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其他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渠道[6] 官网与联系渠道建设 - 官网应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丰富更新网站内容[8] - 应设专门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对外联系渠道[8] 说明会相关规定 - 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应开说明会,董事长等相关责任人应参加[9] - 召开说明会应提前公告,包括类型、时间、参与人员等事项[11]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处理诉求等[16] 内部机制与授权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16] - 未经明确授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17] 协助与违规规定 - 公司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6]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有违规行为[16][17] 人员要求与培训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素质和技能[18] - 公司可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18]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8] 制度执行与修订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1][22]
佳华科技(68805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01 18:01
审计委员会 - 成员单数且不少于三人,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内审部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审计划,结束后提交内审工作报告[8] - 工作底稿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9] 内审检查与审计 - 对内控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年度结束后提交内控评价报告[11] - 内控审查和评价重点包括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相关内控制度[11] - 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2][13][14]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5] 信息披露审查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六项内容[16]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18] - 评价报告应包含七项内容[19][20] - 会计师事务所应参照规定对评价报告核实评价[20] - 公司应在披露年报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核实意见[20] 人员管理 - 对认真负责的内审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违规人员给予处分[22] 问题处理 - 公司发现内审重大问题应追究责任并向交易所报告[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章程执行[2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5]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6]
佳华科技(688051)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1 18: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0日送达全体监事[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票同意[3][5] - 取消监事会后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4] - 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票同意,拟聘北京德皓[6][7]
公司问答丨佳华科技:信用减值损失增大主要系公司应收款项回款不及预期所致
格隆汇APP· 2025-12-01 17:03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净利润亏损持续增大 [1] - 信用减值损失是导致净利润亏损增大的原因之一,本期损失为2275.92万元,而去年同期为收益469.63万元,同比大幅下降 [1] 信用减值损失原因 -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增大的主要原因是应收款项回款不及预期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