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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帕瓦(688184)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
2025-08-29 20:08
人员变动 - 原核心技术人员张宝、赵义不再被认定,新增丁瑶等4人为核心技术人员[2][7] - 变动前核心技术人员为张宝、邓鹏、赵义,变动后为邓鹏等5人[8] 权益保障 - 原核心技术人员张宝直接持股16,560,000股,持有资管计划份额26.54%[3] - 公司与原核心技术人员签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享有其任职期知识产权[5][6] 影响评估 - 人员调整属正常结构优化,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认可[8][10]
ST帕瓦: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44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由董事长王宝良主持 应参会董事9名 实际参会董事8名 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1] 半年度报告及财务披露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反映公司2025年6月30日财务状况及半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1] -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 募集资金管理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认为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2] 公司治理行动方案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2] - 评估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3] 董事会换届选举 - 提名王振宇 王苗夫 祝德江 方琪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 - 提名蒋贤品 赵新建 陈祥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4] - 换届选举议案已通过提名委员会审查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 监事会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5][6] -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内部制度更新 - 董事会审议通过制定及修订21项内部管理制度 其中7项子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7] 核心技术团队变动 - 董事会审议通过核心技术人员调整议案[7] - 调整详情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7] 股东大会安排 -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15日下午14:00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8]
ST帕瓦: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4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应参会监事3名 实际参会监事3名 由监事会主席陈怀义主持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认为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 公允反映公司2025年6月30日财务状况及半年度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2]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认为资金使用符合科创板监管规定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2]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为符合新《公司法》要求 将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 [3][4]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通过前第三届监事会仍继续履行职责 [4]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4]
ST帕瓦: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44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15日14点00分在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1][4]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交易时段(9:15-9:25,9:30-11:30,13:00-15:00)及互联网投票平台时段(9:15-15:00)[1][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 A股股东持有证券代码688184 ST 帕瓦的投资者可参与表决 [2][7][8] 审议议案内容 - 非累积投票议案涉及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 - 累积投票议案包括董事会换届选举 需选举非独立董事4人及独立董事3人 具体候选人包括王振宇、祝德江、方琪(非独立董事)以及蒋贤品、赵新建、陈祥强(独立董事)[3][5][6] - 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并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6] 投票规则与登记要求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 股东持有每股可获得与应选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 例如持有100股股票对应应选董事4人时拥有400票选举权 [11][12]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进行网络投票 首次使用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7]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8:30-11:30及14:00-17:00 需携带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至公司证券办公室办理 [8][9] 会议参与对象及安排 - 参会人员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律师 [7][8] - 现场会议出席者需自行承担食宿及交通费用 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9][10] - 会议联系信息: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 联系电话0575-80709675 邮箱dongmiban@zhujipower.com 联系人黄益芳 [10]
ST帕瓦: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44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1][2]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2] - 公司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1] 公司管理层和财务人员调整及培训 - 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张宝辞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并不再代理董事会秘书 [2] - 公司选举王宝良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并任法定代表人 聘任濮卫锋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 - 原财务总监袁建军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 由董事会秘书濮卫锋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2] - 公司财务部门已进行两次内部财会专业知识培训 重点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法规 [3][4] - 公司通过董监高微信群不定期推送A股市场公司违规案例 警示合规重要性 [4] 公司内部控制改进措施 - 公司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及专业管理咨询机构 对公司内控进行全面梳理和缺陷审查 [2][5] - 公司加强内部审计人员配置 后续将招聘更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 [5] - 公司优化股东大会会议流程 增加股东专项交流环节以发挥股东方监督作用 [5] - 公司修订并完善相关会计政策、核算流程 加强财务与业务人员间的沟通与协作 [4] 资金占用及追讨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通过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14142万元 占用销售货款4991.88万元 合计占用资金本金19133.88万元 [6]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已收到张宝归还的占用款项3000万元 公司将持续督促归还本金及利息 [6] -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宝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6]
ST帕瓦(688184)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9:40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资产或市值0.1%且超30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占资产或市值1%且超3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15] - 为关联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后股东会审议[15] - 与董事等订立合同或交易,须股东会审议[15] - 以资抵债方案,须股东会审议[15] 审批权限 - 非审批范围内关联交易,总经理审批;总经理为关联方董事长审批;两者皆为关联方董事会审议[15] 审计评估 - 符合特定标准关联交易,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日常经营相关可免[15][16] 计算原则 - 交易按12个月累计计算,同一关联方含受同一控制人控制或有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16] 担保审议 - 为关联人担保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股东会审议[17] 董事会决议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2] 披露审议 - 达披露标准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23]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总金额审议,无总金额提交股东会[23] - 执行中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年报和半年报披露,有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总金额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4] - 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金额重新审议披露[24] - 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24] 董事会审核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至少审核7类文件[24] 违规处理 - 关联交易未按程序批准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准公司有权终止[25] 借款限制 - 公司不得向董事和高管提供借款[26]
ST帕瓦(688184)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9:4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得有相关处罚或谴责通报[8]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2] 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 任期届满前提前解除职务应及时披露理由[13] 补选要求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辞职致问题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4]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中前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1人召集主持,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豁免[21]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3日提供资料[25] 履职保障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可直接申请披露或向相关部门报告[28]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8] - 给予与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 制度与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法规等为准并及时修订[30]
ST帕瓦(688184)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9:40
募集资金管理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需重新论证[9] - 募投项目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实施主体或仅变地点,不视为改变用途[16] 资金投入与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0] 资金使用期限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1]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为安全性高的产品[13]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1]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元,可免于特定程序但需年报披露[12] 募集资金存放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6]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或独董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变更募投项目 -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董事会要做可行性分析[16]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多项内容[18] 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 - 公司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多项内容[19]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公司应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财务部门管理、审计部门监督[22]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2] - 保荐或独董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或独董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公司聘请会计师出鉴证报告[23] 适用范围 - 募投项目通过控股子公司或其他控制企业实施,适用本章规定[24] 制度建设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实施[3]
ST帕瓦(688184)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9:40
印章管理 - 公司所有印章刻制由办公室统一归口,在公安指定地点刻制并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备案[6] - 不同印章刻制有不同审核、批准流程[6] - 废止印章由办公室保存1年,期满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处理[8] 用印规范 - 用印需填写《用印审批单》,经相应审核、批准流程[12] - 严禁在空白或内容要素不完整文件上施印[12] - 用印时需盖骑缝章[12] 其他规定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用印登记台账》交档案室存档[1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该制度时间为2025年8月[19]
ST帕瓦(688184)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9:40
董事薪酬政策 - 内、外部及独立董事薪酬政策与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股东会批准实施[7][8] - 内部董事按公司制度发薪酬,不领津贴;外部董事不领薪酬或津贴;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10] 津贴标准 - 净利润2亿以下(含),独立董事津贴总包不超100万;2亿以上,不超150万[10] 其他制度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检查董事薪酬政策并提交报告[8] - 公司对董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履职费用按财务报销制度报销[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