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药控股(688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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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药控股: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杨国杰)
2023-09-01 17:12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杨国杰为首药控股(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 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首药控股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首药控股(北京)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 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 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 ...
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09-01 17:12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7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 | --- | | 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 | 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 | |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 | |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 | | 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 | | 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58家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 | | --- ...
首药控股: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刘学)
2023-09-01 17:1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 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本人刘学,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 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首药 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
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3-09-01 17:12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9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刘志华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日 1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1日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第一届第四次会议,经民主讨论,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 举刘志华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 刘志华,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应用化学 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在凯美隆(北京)药业技术有 限公司担任药化部助理研究员,2010年8月至今在全资子公司北京赛林泰 ...
首药控股: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张强)
2023-09-01 17:12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 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张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 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首药 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首药控股: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张强)
2023-09-01 17:12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 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张强为首药控股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
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08-22 07:28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3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首药控股(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药控股"或"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月28日作出的《关于同意首药控股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8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18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9.90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1,483,482,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 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1 ...
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08-22 07:28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2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2023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 月10日由专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王静晗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表决《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 年半年度 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 ...
首药控股(688197)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2 00:00
公司治理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1]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 - 报告未经审计,但公司负责人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4] - 公司无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5] - 公司声明前瞻性陈述内容不构成实质承诺,投资者应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6] - 公司未涉及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7] - 公司所有董事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7] - 公司未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7] - 公司未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7] 财务状况 - 公司营业收入为5,000,000.00元,同比增长180.08%[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113,938.36元[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191,453.53元[1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03%[12] 研发项目 - 公司拥有24个在研管线,其中12个自主研发管线,12个合作研发管线[15] - 公司已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研管线24个,其中1款处于pre-NDA沟通交流阶段,2款处于关键性注册Ⅱ/Ⅲ期临床,1款处于Ⅱ期临床,3款处于Ⅰ期临床阶段[15] - SY-5007针对RET融合晚期非小细胞肺癌适应症的关键性Ⅱ期、Ⅲ期试验分别于2023年2月、7月启动,目前均在快速推进[17] 市场前景 - 2021年我国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人数约为5.4万人,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至6.7万人,市场规模也将增长至69.6亿元[18] - 中国癌症整体发病人数从2015年的393万人增长至2021年的467万人,年复合增长率为2.9%[23] - 全球及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规模分别达到2,028亿美元和2,385亿人民币,预计到2030年将分别增长到4,688亿美元和6,094亿人民币,2022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13.5%和16.2%[23] 股份锁定及增持 - 公司承诺在特定期限内不转让或减持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及遵守相关减持规定[62][63][64] - 公司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65][67]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得回购[65][66] 资金管理 - 公司取得资金管理收益1,286.98万元,持续拓展金融机构朋友圈[38]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循环利及可转让大额存单来管理,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255,561,347.56元[124] 公司股东情况 - 公司股东总数截至报告期末为5,034户[128]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李文军持有股份最多,为72,953,101股,占比49.05%[129] - 前十名股东中,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包括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29]
首药控股: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1 18:04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朱建弟、张强、刘学 2023 年 8 月 21 日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及《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作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后,一致认为:前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存管和运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