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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药控股: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5年半年度科创板创新药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8:06
公司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6日下午15:00-17: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半年度科创板创新药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 [1][2][3] - 投资者可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通过公司邮箱shouyaoholding@163.com预先提问 提问预征集时间为9月9日至15日下午16:00前 [1][2] - 说明会主要内容包括2025年半年度报告整体运营情况 创新药物研发进展及未来发展理念 [1] 参会人员及咨询方式 - 公司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文军 副总经理兼科学委员会主席孙颖慧 财务总监王亚杰 董事会秘书张英利及独立董事江骥 刘学 杨国杰 [2] - 投资者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8857906或邮箱shouyaoholding@163.com进行咨询 [2] - 会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查看说明会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2]
首药控股: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7 18:06
审计委员会设立依据与目的 -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审计体系,加强董事会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的监督及财务信息审计,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1] -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1]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3名董事会成员组成,成员需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2]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2] -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备专业会计知识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2] - 审计委员会中的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博士学位、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2] -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若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资格 [2] 审计委员会职责权限 -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等 [4] -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审计委员会有权要求其纠正 [4] - 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临时股东会,并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职责时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5] - 审计委员会可向股东会提出提案,并可接受股东请求对违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5] - 审计委员会需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可能性 [5] - 对于存在财务造假、重大会计差错等问题,审计委员会需要求公司更正财务数据,完成更正前不得审议通过 [6] - 审计委员会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工作,包括制定选聘政策、提议启动选聘、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评分标准、审议决定聘用机构及审计费用等 [6] - 审计委员会需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履行情况报告 [7] - 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计划实施等 [7] - 内部审计部门需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包括审计报告、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发现重大问题需立即直接报告 [8] - 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财务资助、资产购买出售、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实施情况,以及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8] - 审计委员会发现财务舞弊线索、经营异常、重大负面舆情或收到投诉举报时,可要求公司自查或内部审计机构调查,必要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 [9] - 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价工作,督促评估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风险,定期组织分析评估意见和检查情况 [9]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督促公司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财务造假等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 [9] - 公司需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实评价意见 [10]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包括董事会对报告真实性的声明、评价工作总体情况、评价依据范围程序方法、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上年度缺陷整改情况、本年度拟采取整改措施、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等内容 [10] -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就需采取措施或改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10] - 审计委员会可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报告,发现违规行为时向董事会通报或股东会报告并及时披露,或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 [11] - 审计委员会可对违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建议 [11]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需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临时股东会需在提议召开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 [11] - 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职责时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12]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主持,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需配合提供股东名册,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12] - 审计委员会有权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的书面请求,对违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12] - 若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情况紧急时,股东可自行提起诉讼 [13]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13] - 会议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和信息,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但需在会议上说明 [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由召集人召集和主持,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形式,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 [13] - 委员需亲自出席会议并表达明确意见,不能出席时需事先审阅材料形成明确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委员需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 [14] - 审计委员会可邀请外部审计机构代表、内部审计人员、财务人员、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14]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利害关系成员需回避 [14]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14] - 内部审计部门成员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14] - 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议案需遵循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规定 [14]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15]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包括履行职责情况和会议召开情况 [15] - 审计委员会决议实施过程中,召集人或指定委员需跟踪检查执行情况,发现违反决议事项时可要求纠正,若不采纳需向董事会汇报 [15] - 会议需制作会议记录并保存至少10年,出席委员需签名,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15] 附则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订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15] -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若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抵触需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16]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16]
首药控股: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7 18:06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旨在完善离职程序 确保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1] 适用对象与原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1] - 离职管理遵循四大原则: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保护股东权益 [1]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后辞任生效 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2] - 特定情形下(如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原董事需继续履职直至新董事就任 [2]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 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聘任的 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自动离职 [2]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 无正当理由解任时董事可要求赔偿 [3]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3] 任职资格限制 - 明确禁止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判处特定刑罚、破产企业负责人、失信被执行人、被市场禁入等人员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4] - 违反任职资格规定的选举或委派无效 任职期间出现情形时将解除职务 [4] 离职责任与义务 - 离职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办妥全部移交手续 包括文件、印章、数据资产等 [4] - 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不当然解除 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 其他忠实义务有效期为离职后一年 [5] - 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免除 [5] - 擅自离职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5] - 公开承诺(如业绩补偿、增持计划)需继续履行 未履行需提交书面说明及履行计划 [5] - 需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 [5] - 任职期间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6] 责任追究机制 - 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时 董事会可追责 追偿金额包括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 [7]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申请复核 复核期间不影响财产保全措施 [7] - 未履行公开承诺的 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7] 制度制定与执行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修改 董事会负责解释 [8] - 制度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8]
首药控股: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7 18:06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与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和公司章程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义务,享有相应职权并获取报酬 [5] - 董事会秘书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工作经验 [7] - 存在最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任职、受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等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8] - 董事会秘书可由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 [9]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与职权 - 负责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事务 [6] - 主要职责包括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规定、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权管理事务 [14] - 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确保股东会和董事会决策程序合规,受委托承办董事会日常工作 [15] - 负责保存管理股东名册、董事名册、会议记录等资料,保管董事会印章并建立印章管理办法 [16] - 协助董事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推动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负责规范运作培训事务 [14] 董事会秘书的解聘与离任 - 出现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履行职责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造成严重后果、违反法律法规后果严重等情形时,公司应在1个月内解聘 [3][4][10] - 解聘时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不当解聘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10] - 离任前必须接受董事会离任审查,办理档案文件和工作移交手续,未完成前仍承担董事会秘书职责 [11] - 董事会解聘秘书必须有充分理由,空缺期间需指定代行职责人员,空缺超过3个月时法定代表人应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 [12]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规范与法律责任 -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22] - 禁止侵占挪用公司资产、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擅自与公司交易、谋取公司商业机会、泄露公司秘密等行为 [24] - 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离任前必须整理并移交所有档案文件和工作事项 [24][25] - 公司聘任时应签订保密协议,要求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相关信息公开披露 [26] 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支持与保障 - 董事、总经理及内部部门应支持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经费方面提供必要保证 [27] - 公司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机构的工作,确保其能够有效执行各项职责 [27]
首药控股: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7 18:06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明确股份持有认定 转让限制 减持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 以规范相关人员持股行为并遵守监管规定 [1][2][3][4][5][6][7][8] 股份持有认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1]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包括记载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但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 [1] 禁止交易期间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1] - 公司季度报告 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 [1] - 自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不得买卖 [1] -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不得买卖 [1] 禁止转让情形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2] - 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或被行政处罚 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不得转让 [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与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或被行政处罚 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不得转让 [2] - 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不得转让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2] - 因涉及与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不得转让 [2]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内的不得转让 [2] - 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转让 [2] 转让比例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因司法强制执行 继承 遗赠 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3] - 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 可一次全部转让 不受转让比例限制 [3] - 以上年末所持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 [3] 新增股份处理 - 所持公司股份年内增加的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4] - 因公司年内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所持公司股份增加的 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4] - 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公司股份 应当计入当年末所持公司股份的总数 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4] 减持计划要求 - 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的 应当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 [4] - 减持计划应当包括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和来源 减持时间区间 价格区间 方式和原因 不存在禁止转让情形的说明等内容 [4]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 未实施减持或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5] - 所持公司股份被人民法院通过证券交易所强制执行的 应当在收到相关执行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 披露内容应当包括拟处置股份数量 来源 方式 时间区间等 [5] 股份变动报告 -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发生变动的 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 [5] - 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 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 数量和价格 变动后的持股数量等 [5] 短线交易收益归入 - 违反《证券法》规定 将其所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 或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 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 [6] - 持有的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 父母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 [6]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指最后一笔买入时点起算6个月内卖出 "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6个月内又买入 [6] 个人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 包括姓名 担任职务 身份证号 证券账户 离任职时间等 [7] - 申报时点包括新上市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 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等 [7] - 应当保证本人申报数据的及时 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 统一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 [7] - 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发现违法违规的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7]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买卖股票的参照短线交易收益归入规定执行 [7] 办法实施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及规章及时修订 [8]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及正式施行 [8]
首药控股: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17:59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且实际出席3人 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审议情况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认为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且内容公允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2] 募集资金使用审议情况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认为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监管规定且未出现违规情形 [3] - 专项报告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3]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监事会审议通过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旨在完善治理结构并适应科创板规范运作需求 [4] - 变更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科创板相关监管规则修订版(2025年4-5月)要求 [4] - 修订后《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 取消监事会后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现任监事职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解除 [5] 监事会主席职务调整 - 监事会审议通过免去刘志华先生监事会主席职务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时生效 [5]
首药控股: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8-27 17:58
公司治理调整 - 拟变更注册地址由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1幢A座22层2205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1幢19层1单元2202-2号 [14] - 取消监事会设置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14] - 系统性修订公司章程 涉及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 删除监事及监事会相关条款 调整条款引用序号 [15] 审计机构续聘 -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服务费总额30万元 其中财务报表审计24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6万元 [7][9] - 天健所2024年业务收入总额29.6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 审计客户家数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 [8] - 天健所近三年受行政处罚4次 监督管理措施13次 自律监管措施8次 纪律处分2次 67名从业人员受行政处罚12人次 [8] 股东大会安排 -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上午10:00在北京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科技园15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5]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为9:15-15:00 [5] - 股东需提前30分钟签到并出示身份证明文件 会议开始后进场者无法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1][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 发言需提前登记 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主题须围绕会议议题 [2] - 表决采用记名方式 每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未填、错填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3] - 会议期间禁止随意走动、录音录像拍照 手机需调至静音状态 干扰会议行为将被制止 [3] 议案审议程序 - 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与计票监票 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工作 [3][7]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表决结果汇总后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 - 议案包含10项内容 涵盖续聘审计机构、章程修订、议事规则更新及管理制度调整等方面 [7]
首药控股: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7 17:58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5日10点00分在北京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科技园15号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 其中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开放时段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1] 审议议案内容 - 议案一: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 - 议案二: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 - 议案三至十涉及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 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4] 投票与登记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9日 A股股东可于2025年9月11日9:00-16:00通过现场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5] - 融资融券等特殊账户投票需按上海科创板监管指引执行 本次会议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2] - 公司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推送股东会提醒服务 方便中小投资者参与网络投票 [7] 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 可委托非股东代理人代行表决权 [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律师将出席会议 [5] - 现场参会股东需提前半小时签到 未按时登记或证件不全者无法参与现场投票 [6]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8-27 17:47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8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 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 出席董事7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现场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文军先生 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 司 《 2025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下同)的公告。 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首药控股(688197)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7 17:3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同比)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00万元,同比下降47.37%[26] - 公司2025年上半年研发投入为1081.70万元,同比增加1.00%[23]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408.49%,同比增加2590.03个百分点[22][23]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亿元,同比亏损扩大[26]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亿元,同比恶化[26]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05亿元,同比下降12.90%[26] - 公司总资产为8.19亿元,同比下降11.14%[26] - 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4亿元,同比亏损扩大[26]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亏损104.3717百万元[100] - 公司2025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亏损114.2539百万元[100] - 2025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同比下降47.37%[113][116] - 2025年上半年研发费用10816.98万元同比增长1.0%[113][116] - 其他收益同比增长603.32%至74.38万元[116] - 投资收益同比增长112.69%至412.55万元[116] - 预付款项同比增长41.4%至1464.72万元[118] - 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增长68.2%至876.51万元[118] - 递延收益同比下降83.07%至11.84万元[118] - 公司总资产从9.24亿元下降至8.25亿元,同比减少10.6%[187][188] - 研发费用达1.08亿元,同比增长1.0%[191] - 营业总收入从380万元下降至200万元,同比减少47.4%[190] - 净亏损从1.03亿元扩大至1.04亿元,亏损增加1.5%[191][192]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7.4%至200万元,对比去年同期380万元[194] - 研发费用基本持平,为1.10亿元,同比微增0.8%[194] - 财务费用为负489万元,主要源于利息收入489万元[194] - 投资收益大幅增长112.7%至412.5万元[194] - 公司净亏损扩大至1.04亿元,同比增亏1.8%[19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出1.14亿元,同比恶化16.9%[197][198] - 支付给职工现金为4159万元,同比下降10.8%[197] - 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现金253万元,同比下降26.9%[1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66.5%至307.96万元[2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下降17.9%至209.59万元[2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7.6%至1.18亿元[20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同比增长221%至2799.44万元[2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173%至18.81亿元[200] - 收回投资收到现金同比增长175%至18.70亿元[200] - 投资支付现金同比增长91.2%至17.62亿元[200] - 支付职工现金同比下降9.6%至2615.12万元[200] 成本和费用(同比) - 研发投入总额为1.081697645亿元,同比增长1.00%[93][94] - 2023-2025年上半年研发费用分别为20265.64万元、21268.14万元、10816.98万元[109] - 研发人员薪酬总额3476.25万元,人均薪酬22.28万元[98] 自主研发管线表现 - 公司研发管线涵盖多个靶点包括ALK、FAK、RET、FGFR4、WEE1、KRAS(G12C)、MAT2A、MALT1、Menin等[13] - SY-707用于ALK阳性NSCLC治疗的NDA已于2024年10月获NMPA受理[31] - SY-3505为完全国产三代ALK抑制剂已完成关键性临床试验受试者入组[31] - SY-5007为完全国产高选择性RET抑制剂已启动pre-NDA沟通交流[31] - 公司自主研发管线中1款产品处于上市审评阶段[33] - SY-707用于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新药上市申请已于2024年10月获国家药监局受理[38] - SY-707确证性临床研究FAS人群纳入414例ALK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受试者[39] - SY-3505针对初治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处于关键性临床试验阶段[35] - SY-5007针对RET融合非小细胞肺癌处于关键性临床试验阶段[35] - SY-5007关键II期试验达到主要终点,RET阳性NSCLC患者ORR超预设值[48] - SY-5007 III期试验完成入组,初治RET融合NSCLC患者ORR远超预设值[49] - 预计2025年下半年提交SY-5007新药上市申请[49] - SY-3505针对二代ALK-TKI耐药患者的II期研究及初治III期研究均于2025年上半年完成入组[44] - SY-3505对LTK激酶抑制活性达纳摩尔级别(IC50),已启动LTK融合实体瘤Ib期研究[47] - SY-5007在RP2D(160mg,BID)下≥3级TRAEs发生率为57.4%,其中高血压22.1%、腹泻16.4%、高甘油三酯血症6.6%、中性粒细胞减少症6.6%,TRSAEs发生率为10.7%[50] - SY-5007中位随访8.28个月时mDoR为19.9个月,mPFS为21.2个月,1年DoR率和PFS率分别为74.1%和68.9%[50] - SY-5007在RET融合阳性NSCLC初治患者ORR为71.4%,经治患者ORR为58.3%[50] - SY-5933与FAK抑制剂SY-707联用在小鼠模型中显示协同抑瘤作用,目前开展Ib/II期联合用药临床试验[59] - SY-5007关键III期临床研究客观缓解率ORR远超预设目标值[73] - 公司计划2025年下半年正式递交SY-5007新药上市申请NDA[73] - SY-3505两项注册研究(关键II期和III期)已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74] - SY-5933在I期临床中观察到具有临床意义的抗肿瘤活性[75] - SY-5933联用SY-707的Ib/II期研究于2025年4月获批启动[76] - 公司计划在2025年ESMO年会展示SY-5007关键临床试验数据[79] - SY-707新药上市申请NDA审评中收到CDE《补充资料通知》[72] - SY-5933治疗相关不良事件TRAEs主要为1-2级安全性良好[75] - 自主研发管线中1款处于上市审评阶段,1款处于pre-NDA沟通交流阶段[83] - 1款自主研发药物处于关键性注册Ⅱ/Ⅲ期临床,1款处于Ⅱ期临床[83] - 2款自主研发药物处于Ⅰ期临床阶段[83] - 公司是全球首个覆盖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全流程管理的企业[82] - 在研项目SY-707累计投入3.7236236952亿元,处于NDA审评阶段[95] - 在研项目SY-3505累计投入1.7493645905亿元,处于关键性Ⅱ/Ⅲ期临床[95] 合作研发项目表现 - 与正大天晴合作开发的ALK抑制剂依奉阿克胶囊已获批上市销售[33] - 合作研发项目CT-1139/TO-B3139(ALK/c-Met)已上市[37] - 合作研发项目CT-1995/TQ05105(JAK)处于上市审评阶段[37] - 合作研发项目CT-2755/TO-B3454(IDH1)处于关键性临床试验阶段[37] - 合作研发项目CT-2426/TQ-B3455(IDH2)针对急性骨髓性白血病等适应症[37] - 合作研发项目CT-133/CSPCHA115(CRTH2)针对哮喘和过敏性鼻炎[37] - 合作研发的ALK抑制剂依奉阿克胶囊已获批上市销售[83] - 罗伐昔替尼在国内处于上市审评阶段,在美国获准开展Ⅱ期临床[83] 研发能力与投入 - 临床前研究包括药效学研究、毒理学研究和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13] - 1类新药指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13] - 研发人员数量153人,占员工总数比例达88.95%[85] - 研发人员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65.36%[85] - 公司拥有覆盖临床前到临床研究的完整研发团队[84] - 临床研究团队规模为58人,管理17项临床试验,其中6项为关键注册试验[91] - 临床合作研究中心数量超116家,已招募受试者近2000人[91] - 本期新增发明专利37项,累计获得发明专利250项(境内77项,境外173项)[91][92] - 研发人员数量153人,占总员工比例88.95%[98] - 研发人员学历构成:博士24人(15.69%),硕士76人(49.67%)[98] - 公司在2025年AACR年会公布四项临床前研发管线关键数据[78] 市场与行业趋势 - ALK阳性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中的发生率约5%-7%[40] - ALK阳性NSCLC患者数量从2018年68,400人增至2024年91,200人,复合年增长率4.9%[42] - 中国ALK抑制剂市场规模从2018年4亿元增至2024年47亿元,复合年增长率53.2%[42] - 预计2032年ALK阳性NSCLC患者达121,700人,2024年起复合年增长率3.7%[42] - ALK阳性NSCLC患者初诊时30%伴有CNS转移,3年累计脑转移发病率53%[46] - ALK抑制剂耐药后治疗需求增加,全球仅一款三代ALK抑制剂上市[45] - 中国RET突变NSCLC及甲状腺癌新发病例数从2017年2.44万增至2023年2.88万(CAGR 2.8%),预计2033年达3.69万例[55] - 中国RET抑制剂市场规模从2021年0.49亿元预期增至2027年6.76亿元[55] - KRAS(G12C)突变在中国肺癌发生率为4.3%,结直肠癌2.5%,胆管癌2.3%[58] - 中国主要KRAS(G12C)突变癌种发病人数从2016年3.8万增至2020年4.3万,预计2025年达5.1万[58] - RET基因融合在非小细胞肺癌发生率为1%-2%,在散发性MTC中达50%,在PTC中为10%-20%[53] - RET阳性NSCLC患者脑转移率近50%,脑转移患者1年生存率不足20%[54] - 中国2022年新增肝癌患者约36.77万人,占全球新发病例48.5%[60] - 全球肿瘤药物市场从2019年1435亿美元增至2023年2289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12.4%[65] - 中国肿瘤药物市场预计2032年达914亿美元,2023-2032年复合年增长率11.6%[65] - 中国NSCLC新发病例2024年达97.3万例,2018-2024年复合年增长率4.1%[66] - 中国晚期NSCLC患者5年总生存率仅为15%至25%[67] - 全球2023年新增癌症病例2080万例,预计2032年达2550万例[62] - 中国创新药NDA批准数量从2018年9个增至2024年48个[68] - 国家药品价格谈判使抗癌药物价格下调超过50%[63] - NSCLC占中国所有肺癌病例85%以上,其中腺癌占比约71%[66] - 中国肿瘤药物市场从2019年264亿美元增至2023年34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6.6%[6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暂无自研产品上市且未产生药品销售收入[99] - 公司营运资金依赖外部融资及合作研发里程碑收入[99] - 公司需持续大规模研发投入用于临床试验及新药上市前准备[100][101] - 公司面临新药研发临床疗效及安全性不及预期的风险[104] - 公司面临临床试验患者招募延迟及竞争风险[105] - 公司SY-707用于ALK阳性肺癌治疗的NDA审评进展顺利[100] - 公司部分核心产品采用Ⅱ期单臂临床试验申请附条件批准上市[106] - 公司面临附条件批准上市后被注销药品注册证书的风险[106] - 公司计划以自有及自筹资金不超过7.87亿元在亦庄新城国际医药创新公园自主建设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项目[150] - 公司终止并解除与经开区管委会及盛元投资签署的原《入区协议》和《定制协议》[150] 资产与负债状况 - 公司现金及可变现金融资产合计75874.41万元[109]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期初数8.45亿元[121]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数7.35亿元[121]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82万元[121] - 本期购买金融资产18.81亿元[121] - 本期出售/赎回金融资产412.55万元[121] - 货币资金从2273.5万元增至2383.2万元,增长4.8%[183] -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7.37亿元降至6.51亿元,下降11.7%[183] - 预付账款从1035.9万元增至1464.7万元,增长41.4%[18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从1.08亿元降至8361.4万元,下降22.6%[183] - 资产总额从9.22亿元降至8.19亿元,下降11.2%[183] - 应付账款从9521.4万元增至1.02亿元,增长7.2%[183] - 未分配利润亏损从10.18亿元扩大至11.22亿元,亏损增加10.3%[185]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2105.5万元增至2340.3万元,增长11.2%[186] - 母公司预付账款从976.9万元增至1419.3万元,增长45.3%[186]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从7.6万元增至33.4万元,增长339.5%[186] - 流动资产从7.77亿元下降至7.02亿元,减少9.6%[187] - 非流动资产从1.47亿元下降至1.23亿元,减少16.2%[18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从1.08亿元下降至8361万元,减少22.6%[187] - 未分配利润亏损从10.25亿元扩大至11.30亿元[18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入1.17亿元,主要因收回投资收到18.70亿元[19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383万元,较期初增长4.8%[198]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实现正增长由-2.37亿元转为1.17亿元[200] 股东与股权结构 - 李文军与张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IPO前股份[130] - 若公司上市时未盈利李文军与张静承诺在实现盈利前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IPO前股份[130] - 公司上市后第4和第5会计年度李文军及一致行动人每年减持IPO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130] - 李文军与张静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30] - 万根线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IPO前股份[130] -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131] - 若公司上市时未盈利,核心人员持股锁定期延长至实现盈利后且不少于3个完整会计年度[131] - 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至42个月[131] - 核心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131] - 离职后6个月内禁止转让所持股份[131] - 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价[131] - 违反锁定期承诺所得收益需在接到通知后20日内归还公司[131] - 非核心人员(如李明)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12个月[131] - 减持价格需根据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131] - 锁定期内禁止委托他人管理或由发行人回购股份[131] - 核心技术人员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加离职后6个月[132] - 股份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股总数的25%[132] -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情况下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股份[132] - 违反股份锁定期承诺需在20日内将所得收益上交公司[132] - 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A极发行价[132] - 减持方式限定为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132] - 违反减持承诺所获收益需在20日内上交公司[132] - 华盖信诚等机构投资者承诺长期遵守股份锁定规定[132] - 所有减持操作将严格按证券监管机构规则执行[132] - 减持行为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