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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药控股(688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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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7:31
委员会构成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紧急时可口头通知[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可书面委托,每人最多接受1名委托[6][7]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7] 任期与履职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10]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无书面意见,视为不能履职,建议撤换[12]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至少保存十年[8]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订,董事会负责解释[24][26]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31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 ...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7:31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称"公司")的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首药 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的对外担保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含公司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本办法所称的"总资产""净资产"以 公司合并报表为统计口径。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第四条 公司不主动对外提供担保。确需对外提供担保的,由被担保企业 向公 ...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7:31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2]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5]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5] 沟通方式 - 公告、股东会、网站等多种形式[5][6] 信息披露与会议要求 - 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 - 特定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提前公告[7][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投资者沟通保障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并保证线路畅通[9] - 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并处理相关信息[10][11] - 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及处理纠纷[11]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13] - 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13] 调研与参观规定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4] - 特定对象参观需提前与董事会秘书沟通预约[15] - 研发、生产现场参观至少指派两人陪同[15] 信息保密与管理 - 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15]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和应对措施[16]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16] - 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传达的信息[17] 办法生效 -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19]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7:28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现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首 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制定《首药控股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权限。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岗位,是董事会规范、审查、考核、评价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 ...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7:28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由3名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8]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1]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2] - 督促整改内控重大缺陷并内部追责[13] 审计委员会工作汇报与监督 - 内部审计部门向其报告,重大问题立即直报[12]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审议[14]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提议[16] - 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提议后2个月内召开[16] 诉讼相关 - 接受股东请求可诉讼,30日未诉股东可自行诉讼[18]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20] - 会议前三天书面通知,紧急时口头通知[2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向董事会提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资料保存与细则生效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订[24]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7:28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其信用账户内的 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 ...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17:28
| |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18.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ouyao Holdings (Beijing) Co., Ltd.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 10 号 1 幢 19 层 1 单元 2202-2 号,邮政编码:10017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871. ...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28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离职 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下称"《1 号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
首药控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1.04亿元
新浪财经· 2025-08-27 17:16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00万元 同比下降47.3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亿元 上年同期为-1.03亿元 [1] 研发投入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408.49% 同比增加2590.03个百分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