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药控股(688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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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7:31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 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7:31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 ...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7:31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选 聘(包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 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前,向公 ...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7:31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以及《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四) 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 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 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 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一) 不得利用职权收 ...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7:31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使其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以下称"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交易与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交易与关 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审议程序,并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严格实施关联董事和关 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四条 公司交易与关联 ...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7:31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 人员滥用知情权进行内幕交易,促进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表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对 外报道传送的文件 ...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31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首药控股(北京)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仅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31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实现内部审计 工作规范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增强公司自我约束,改善经营管理, 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及《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 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审计档案管理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 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 告工作。内部审计部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 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独立性原则、依法审计原则、实事求是原则、 客观公正原则、廉洁奉公原则、保守秘密原则。 第六条 审计人员应当努力学习和掌握国 ...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7:31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应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报刊依法开办的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收购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摘要 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 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公司注册地 证监局。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 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公司应公开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其他公共传 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 1 第一条 为规范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 ...
首药控股(688197) -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31
控股股东定义 - 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资金占用规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指垫付费用、偿还债务等[3] - 控股股东等与公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得占用公司资金[5] 审计与管理职责 - 注册会计师审计年度财报时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8] - 公司董事会负责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9] - 关联方与公司经营性资金往来应按流程履行手续[10] - 董事会应建立核查制度,审计委员会指导内审部门定期检查[11] - 财务总监应加强财务过程控制,保证财务独立[11] 资金追回措施 - 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追回资金[12] 以资抵债要求 - 控股股东等拟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资金,抵偿资产须属同一业务体系等[15] - 公司应聘请中介机构对以资抵债资产评估,以评估值或账面净值定价[15] - 独立董事应就以资抵债方案发表意见或聘请中介出报告[15] - 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方股东回避投票[15]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擅自批准资金占用视为严重违规,涉金额巨大追究法律责任[15]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施行,修订也需董事会通过[17]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