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元生物(688238)
搜索文档
和元生物(68823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22:46
董事提名 -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连续90天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提名人数不超拟选人数[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距股东会召开十日之前提交新的董事候选人提案[7] 董事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总数应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的二分之一[14] 董事选举情况处理 - 当选董事人数超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缺额下次股东会选举填补[16]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已当选董事人数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6] - 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要求,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6]
和元生物(68823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22:46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2]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1]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1] -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多项财务指标[22]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应及时披露[2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类交易情况需及时披露[31]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应及时披露[3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等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3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的30%,应及时披露[45]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需披露相关信息[51]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及时披露[55] 会计相关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 - 拟派发股票股利等情况,半年度或季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审计[17] - 公司不得利用会计政策和估计变更操纵财务指标[52] -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应包含变更情况、影响等内容[53] - 变更会计估计需在生效当期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53] 股票相关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需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49] - 公司股票严重异常波动需按规定披露核查公告或停牌核查[49] 其他 - 公司应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安排[55] - 公司董事等应在特定时点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未公开信息,特殊情形也需及时报告[5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并了解公司情况[59] - 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60] - 公司应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各层次设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66]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需签署承诺书明确保密义务[67]
和元生物(68823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5-06-11 22:4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提名高国垒等四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候选人符合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1][2] 审核信息 - 审核意见于2025年6月10日发布[3] - 该议案将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2]
和元生物(688238) -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22: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10,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64,903.6700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64,903.6700万股[8][13] - 公司成立时普通股股份总数为1,800万股,股本总额为1,800万元[20] 股份认购与比例 - 发起人潘讴东认购957.60万股,比例为53.20%[14] - 发起人浙江华睿盛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171.00万股,比例为9.50%[14] - 发起人上海讴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购90.00万股,比例为5.00%[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的50%时,可回购股份[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股东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诉讼[3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9] 董事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88]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87] 管理层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99][101]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4]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08] 重大事项 - 重大投资等事项指未来12个月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5000万元(募集资金项目除外)[10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8]
和元生物(68823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22:46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9]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9] 资金使用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6个月内置换[11]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1]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4] 信息披露 - 置换自筹资金等使用情况均需2个交易日内披露[11][12][14] - 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4] - 拟变更用途等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8][21] 资金监管 - 到账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节余低于1000万元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6] - 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股东会审议[18] 核查报告 - 董事会半年核查进展编制报告并公告[22] - 审计时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随年报披露[22] - 保荐机构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专项报告[22] 财务管理 - 财务部门建台帐独立核算、日常监督[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6]
和元生物(68823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22:4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4][5] - 暂缓、豁免披露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5][9] 披露程序 - 暂缓、豁免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8] - 程序包括业务部门申请、董秘审核、董事长审批[8][9] 责任与资料保存 - 公司确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处理信息惩戒相关人员[11] - 暂缓、豁免披露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9]
和元生物(688238) -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22:46
投资分类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1年且可随时变现的投资,长期投资指除短期投资外的投资[2] 审议审批条件 -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投资事项需满足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项条件之一[6] -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投资事项需满足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项条件之一[9] - 总经理可直接审批的投资事项需满足交易资产总额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6项条件之一[10] 投资决策与实施 - 公司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衍生产品投资,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1] - 对外投资项目决策前需进行可行性研究,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14] - 实施对外投资项目需获授权批准文件及审批的预算方案等资料[15] -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预算管理,预算调整需有权机构批准[15] - 已批准的对外投资项目由有权机构授权的单位或部门实施[15] - 对外投资项目应签合同或协议,经授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15] - 对外投资实施方案及变更需经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审查批准[17] 投资管理 - 购入投资资产应尽快登记于公司名下[20] - 公司应至少每年一次书面报告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情况[21] - 处置对外投资需分析论证并经有权机构审批[21] - 转让对外投资可委托专门机构评估价格[28] 监督与披露 - 审计部门应建立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23] - 董事会跟踪投资项目,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24]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28]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8]
和元生物(68823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22:46
关联人及关联方认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6] - 交易前后12个月内符合关联人情形视同关联方[7] 关联交易审议金额标准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绝对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5] 关联交易授权情况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实施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不足30万元的关联交易[18]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实施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不足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或30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总经理非关联方)[18]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控股股东等提供需其反担保[15] 关联财务资助规定 - 一般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非控股股东等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且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除外[19]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规定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8]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出席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审议表决,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24] 违规处理 - 关联股东未披露或回避,关联事项决议无效需重新表决[24] - 违背规定董事及股东未回避,关联交易决议无效,交易实施且确认应履行,董事及股东对公司损失负责[25] 其他规定 - 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2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废止[28] - 拟进行须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前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可聘独立财务顾问[25] - 与关联人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18]
和元生物(68823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22:46
担保申请 - 被担保人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财务部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7] 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9] - 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董事会审批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0] 其他规定 - 担保展期作新的对外担保[16] - 被担保人到期15个交易日未偿债公司应披露[16]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18]
和元生物(68823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22:46
审计委员会 - 由不少于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6]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9] 审计部 - 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任免[6] - 至少每季度报告内审计划执行情况及问题,每年提交内控评价报告[11][16]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1] 内部控制 - 董事会对内控负责,重要制度需经审议通过[3] - 根据审计部资料出具内控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形成决议[25][26] 监督考核 -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工作[28] - 对违规行为建议或报请处分追责[2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