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元生物(688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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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元生物: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制定)
证券之星· 2025-06-11 23:1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 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所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 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 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 ...
和元生物(68823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22:46
董事提名 -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连续90天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提名人数不超拟选人数[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距股东会召开十日之前提交新的董事候选人提案[7] 董事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总数应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的二分之一[14] 董事选举情况处理 - 当选董事人数超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缺额下次股东会选举填补[16]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已当选董事人数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6] - 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要求,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6]
和元生物(68823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22:46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以下亦称为"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 或者"重大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媒体按规定的程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息,并按规定 ...
和元生物(68823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5-06-11 22:4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提名高国垒等四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候选人符合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1][2] 审核信息 - 审核意见于2025年6月10日发布[3] - 该议案将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2]
和元生物(688238) -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22: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10,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64,903.6700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64,903.6700万股[8][13] - 公司成立时普通股股份总数为1,800万股,股本总额为1,800万元[20] 股份认购与比例 - 发起人潘讴东认购957.60万股,比例为53.20%[14] - 发起人浙江华睿盛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171.00万股,比例为9.50%[14] - 发起人上海讴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购90.00万股,比例为5.00%[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的50%时,可回购股份[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股东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诉讼[3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9] 董事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88]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87] 管理层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99][101]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4]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08] 重大事项 - 重大投资等事项指未来12个月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5000万元(募集资金项目除外)[10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8]
和元生物(68823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22:46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9]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9] 资金使用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6个月内置换[11]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1]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4] 信息披露 - 置换自筹资金等使用情况均需2个交易日内披露[11][12][14] - 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4] - 拟变更用途等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8][21] 资金监管 - 到账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节余低于1000万元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6] - 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股东会审议[18] 核查报告 - 董事会半年核查进展编制报告并公告[22] - 审计时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随年报披露[22] - 保荐机构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专项报告[22] 财务管理 - 财务部门建台帐独立核算、日常监督[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6]
和元生物(68823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22:46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和豁免事务,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和元生 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可以无 须向上海 ...
和元生物(688238) -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22:46
投资分类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1年且可随时变现的投资,长期投资指除短期投资外的投资[2] 审议审批条件 -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投资事项需满足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项条件之一[6] -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投资事项需满足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项条件之一[9] - 总经理可直接审批的投资事项需满足交易资产总额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6项条件之一[10] 投资决策与实施 - 公司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衍生产品投资,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1] - 对外投资项目决策前需进行可行性研究,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14] - 实施对外投资项目需获授权批准文件及审批的预算方案等资料[15] -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预算管理,预算调整需有权机构批准[15] - 已批准的对外投资项目由有权机构授权的单位或部门实施[15] - 对外投资项目应签合同或协议,经授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15] - 对外投资实施方案及变更需经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审查批准[17] 投资管理 - 购入投资资产应尽快登记于公司名下[20] - 公司应至少每年一次书面报告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情况[21] - 处置对外投资需分析论证并经有权机构审批[21] - 转让对外投资可委托专门机构评估价格[28] 监督与披露 - 审计部门应建立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23] - 董事会跟踪投资项目,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24]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28]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8]
和元生物(68823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22:46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 公允性; (二) 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四) 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五) 关联方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六) 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 当回避; (七) 独立董事应当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 要求其发表意见的关联交易,明确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拟进行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的关联交易,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意见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过半 ...
和元生物(68823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22:46
担保申请 - 被担保人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财务部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7] 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9] - 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董事会审批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0] 其他规定 - 担保展期作新的对外担保[16] - 被担保人到期15个交易日未偿债公司应披露[16]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