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元生物(688238)
搜索文档
和元生物(688238)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22:46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近36个月有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被提名[7]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11]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代行提名权[11] - 候选人应书面承诺接受提名[11] 任职后管理 - 获选后30日内向交易所报送文件更新资料[13]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13]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4]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2]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5] - 审议事项考虑损益和风险等因素[20] 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0]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0]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和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2][34]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5]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5]
和元生物(68823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22:4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制度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内容与对象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6][8]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7] 工作方式与要求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10] - 开展活动后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记录[11]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保证畅通[10] - 可通过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16] 说明会相关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含业绩等说明会[14] - 特定情形需召开说明会[21] - 会前公告说明会类型等内容[15] - 可在年报披露后等时间召开业绩说明会[17]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19]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活动和日常事务[19] 人员与档案 - 工作人员需具备品行等素质[20] - 部门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等[20]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21] 制度生效与执行 - 制度与法律相悖按法律执行并修订[2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5]
和元生物(688238) -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6-11 22:46
董事会换届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2025年9月届满拟提前换届,第四届拟由9名董事组成[1] - 2025年6月10日通过换届选举议案,提名4非独立董事和4独立董事候选人[2] - 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自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3] 股东持股 - 潘讴东持股122,805,540股,比例18.92%,与多位股东为一致行动人[7] - 殷珊持股8,740,680股,占比1.35%,为潘讴东一致行动人[8] - 潘俊屹持股118,300股,占比0.02%,为潘讴东一致行动人[10] - 王富杰持股9,254,440股,占比1.43%[12] - 高国垒、郝玫、吴丹枫、侯绪超截至公告日未持股[14][16][18][20] 人员资质 - 吴丹枫在会计等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18]
和元生物(688238) -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高国垒
2025-06-11 22:46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高国垒为和元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被提名人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9]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无直接或间接持股等限制情况[5]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无处罚、谴责等情况[7] - 被提名人兼任独董公司数量未超三家[7]
和元生物(688238) -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侯绪超
2025-06-11 22: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1] - 参加上交所最近一期独董资格培训并取得证明[6] 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4] - 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4]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之一的人员无独立性[5] 不良记录限制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6] - 最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6] 兼任与任期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6]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承诺事项 - 任职后若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9]
和元生物(688238) -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郝玫
2025-06-11 22:4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 - 持有股份或亲属任职等情况影响独立性[2] 不良记录判定 - 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有不良记录[4]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其他要求 - 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证明[4] - 声明通过资格审查且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5]
和元生物(688238) -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侯绪超
2025-06-11 22:46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侯绪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侯绪超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不属于特定股东及亲属[5] - 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和通报批评[7]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在公司任职不超六年[7] 审查情况 - 侯绪超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9] - 提名人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要求[10]
和元生物(688238) -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丹枫
2025-06-11 22:46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吴丹枫为和元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提名人是和元生物董事会,声明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10] 提名人资格 - 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不属于特定股东及亲属[5] - 未受证监会处罚、交易所谴责批评等[7]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7] - 连续任职未超六年[7] - 有会计专业高级职称及5年以上全职经验[7]
和元生物(688238) -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郝玫
2025-06-11 22:46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人提名郝玫为和元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独立性要求 - 特定股份持有及股东亲属不具备独立性[5]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和批评[7] - 兼任公司数未超三家且在和元生物任职未超六年[7] 审查确认 - 被提名人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9] - 提名人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要求[9]
和元生物(688238)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6-11 22:4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 - 董事会由不超过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25] 公司章程修订 - “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等表述[4] - 原章程中股东大会相关条款修订为股东会相关条款[16][17] - 原章程第六十三条删除[16]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4,903.6700万股[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应在10日内注销[6] - 公司按规定情形回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等向法院诉讼或自己名义诉讼[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4] - 连续90天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提名[18]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6]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2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28] - 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29]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修订了《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24项内部治理制度,制定了《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2项制度[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