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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宝生物(688278) - 特宝生物: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8:47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含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厦门特宝生物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资金,杜绝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
特宝生物(688278) - 特宝生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18:4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2]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资料和筹备会议[4]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等[7] - 考评需经述职、评价等程序[12]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薪酬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实施[8]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7]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
特宝生物(688278) - 特宝生物: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8:47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股权超 50%子公司和有实际控制权参股公司[4] 交易审批规则 - 资产总额占比超 50%交易需股东会审议披露[7] - 资产总额占比 10%-50%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8] - 资产总额占比少于 10%交易由总经理审批[8] 投资决策流程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统筹对外投资分析并提建议[11] - 总经理负责对外投资信息收集、评估和建项目库[12] - 短期投资指定部门预选编制计划,财务提供资金,按权限审批[15] - 长期投资先专门部门评估,经初审、论证后按权限审批[18] - 长期投资项目签合同经审核和批准[19] 投资监督管理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监督投资项目,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20] 投资收回转让 - 特定情况可收回对外投资[23] - 特定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24] 人员派出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派董事、监事,控股子公司派经营管理人员[26] - 派出人员人选总经理办公会议提意见,投资决策机构决定[28] 财务核算审计 - 财务中心对对外投资全面记录核算建明细账[30] - 年末对长、短期投资检查,对子公司审计[30] - 子公司每月报财务报表,公司可派财务总监监督[30] 重大事项报告 - 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公司[35] 制度生效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0]
特宝生物(688278) - 特宝生物: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8:47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 和有效管理,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逐级报告的信息流 转传递制度。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影响 社会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 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 ...
特宝生物(688278) - 特宝生物: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8:47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 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第二章 投资者关 ...
特宝生物(688278) - 特宝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18:47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厦 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平对待所有股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 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 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 1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 ...
特宝生物(688278) - 特宝生物: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8:47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厦门特宝 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 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
特宝生物(688278) - 特宝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18:47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
特宝生物(688278) - 特宝生物: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8:47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 ...
特宝生物(688278) - 特宝生物: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8:47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 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 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 股权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