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生物(688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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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生物(688317)每日收评(07-01)
和讯财经· 2025-07-01 18:01
主力成本分析 - 当日主力成本17.96元 [1] - 5日主力成本17.85元 [1] - 20日主力成本17.77元 [1] - 60日主力成本17.00元 [1] 技术面分析 - 短期压力位18.02元 [1] - 短期支撑位17.71元 [1] - 中期压力位18.06元 [2] - 中期支撑位17.41元 [2] - 目前短线趋势不明朗,静待主力资金选择方向 [2] - 目前中期趋势不明朗,静待主力资金选择方向 [2] - K线形态暂无特殊形态 [2] 资金流数据 - 主力资金净流入43.41万元,占总成交额3% [2] - 超大单净流入0.00元 [2] - 大单净流入43.41万元 [2] - 散户资金净流入2.98万元 [2] - 北向资金数据暂无 [2] 财务数据 - 每股收益-0.08元 [2][3] - 营业利润-0.15亿元 [2][3] - 市盈率数据缺失 [2] - 销售毛利率64.357% [2][3] - 净利润-16,017,333元 [2][3] 关联行业/概念板块 - 医疗器械板块涨幅1.39% [2][4] - 体外诊断板块涨幅1.48% [2][4] - 医疗器械概念板块涨幅0.93% [2][4] - 病毒防治板块涨幅2.13% [2][4]
之江生物(688317) - 之江生物: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7-01 16:18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4月30日[2] - 实施期限为2025年4月28日至7月25日[2] - 预计回购金额6000万元至12000万元[2] 回购情况 - 累计已回购股数411.67万股,占比2.14%[2] - 累计已回购金额7194.90万元[2] - 实际回购价格16.50元/股至18.02元/股[2] 6月回购 - 2025年6月回购274.9526万股,占比1.43%[4] - 6月回购支付4865.387023万元[4] - 截至6月30日累计回购411.6673万股,占比2.14%[4] - 截至6月30日累计支付7194.895553万元[4]
之江生物(688317) - 之江生物: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5-06-26 16:17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1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比例达到总股本 2%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4/3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 4 7 月 25 | 年 | 月 | 28 | 日~2025 | 年 | 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6,000万元~12,000万元 | | | | | |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 | |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 | |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397.67万股 | | | | |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07% | | ...
之江生物: 之江生物: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1 16:22
回购方案概述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4月30日 [1]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为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7月25日 [1] - 预计回购金额范围为6000万元至12000万元 [1] - 回购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1] 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6月10日累计已回购198.2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03% [2] - 累计已回购金额3427.43万元 [2]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为16.50元/股至18.02元/股 [2] - 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回购比例增加0.32% [2] 回购决策与实施 - 回购股份方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1] - 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用于出售 [1]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5.05元/股 [1] 信息披露与合规 -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执行 [2] - 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需在3个交易日内披露 [2] -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之江生物(688317) - 之江生物: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5-06-11 16:01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4月30日[2] - 实施期限为2025年4月28日至7月28日[2] - 预计回购金额6000万元至12000万元[2]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5.05元/股[3]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198.22万股,占总股本1.03%[2] - 累计已回购金额3427.43万元[2]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6.50元/股至18.02元/股[2] - 截至2025年6月10日,回购股份占比增加0.32%[4] 公司股本 - 公司当前总股本为192157999股[4]
之江生物(688317) - 之江生物: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6-03 17:16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9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进展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 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 年 5 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1,367,14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92,157,999 股的比例为 0.71%,回 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7.26 元/股,最低价为 16.5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23,295,085.3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67,14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92,157,999 股的比例 为 0.7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7.26 元/股,最低价为 16.50 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3,295,08 ...
之江生物(68831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5-05-30 17:17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营收17,865.19万元,较上年减少34.88%[11] - 2024年扣非净利润 - 12,827.13万元,亏损较上年收窄2,696.58万元[11] 未来展望 - 加速经营策略调整,加强研发投入,开拓新产品线[11] - 加强多领域营销推广,积极开拓国际市场[11] 保荐人意见 - 公司治理、内控、信披制度建立并执行[5][6] - 公司具备独立性,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合规[7][8][9]
之江生物(68831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2025-05-19 17:00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营业收入178,651,872.66元,同比减少34.88%[30] - 2024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净利润 - 12,827.13万元,亏损较上年收窄,同比减少亏损2,696.58万元[30][31] - 2024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7,588,712.04元,同比增加194.75%[30]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3,636,886,762.51元,同比减少4.92%[30] - 2024年末总资产3,789,950,091.12元,同比减少6.98%[30] 用户数据 - 无 未来展望 - 公司面临业绩下滑或亏损、核心技术失密等多种风险[12][13] - 公司业绩受研发投入成果转化、集采政策和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12]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2024年公司新增国内备案凭证1项,国际认证36项;新增发明专利6项、境外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7项[48] - 公司HPV核酸检测试剂通过比利时实验室验证和项目评估,参与WHO国际标准品标定[3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无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817.19万元,年末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3586.69万元[50] 股权变动 - 2024年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监高和核心技术人员有持股变动情况[53] - 倪卫琴期初持股数为0股,期末增加39000股[54] - 2024年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股份无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形[54] 保荐相关 - 持续督导期间为2021年1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4] - 2024年保荐机构多次对上市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1月11日发表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核查意见等[8][9] - 2024年7月17日及2025年3月3日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8] - 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无虚假记载等问题[11] - 保荐机构已督促相关主体履行股份减持承诺并关注减持合规性及影响[8]
之江生物: 之江生物: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5 20:20
业绩说明会安排 - 会议将于2025年05月27日09:00-10: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形式召开[1][2] - 投资者可在05月20日至05月26日16:00前通过官网"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公司邮箱info@liferiver.com.cn提交问题[1][3] - 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邵俊斌、代财务总监倪卫琴等高管及独立董事[2] 会议参与方式 - 投资者需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互动[2][3] - 说明会主要内容及问答记录将在会后发布于上证路演中心平台[3] 会议目的 - 旨在解读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2] - 针对已发布的2024年度报告进行深入交流[2] 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电话021-34635507[3] - 指定沟通邮箱info@liferiver.com.cn[1][3]
之江生物: 之江生物: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5 20:13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0624 号 致: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之江生物"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 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