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688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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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丰明源(688368) -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年10月31日)
2023-11-02 18:40
财务表现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01亿元,较上年同期上涨39.79%,环比下降14.15% [1][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56% [3] - 第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54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39.10% [3] - 第三季度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23.95%,较上年同期上升23.28个百分点 [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9亿元,较2022年同期增加6.42亿元 [3] 业务进展 - AC/DC电源管理芯片业务在大、小家电领域实现多家品牌客户突破,外置AC/DC电源管理芯片在20W快充和65W GAN快充产品方面取得技术突破 [4][5] - 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产品销售数量较上年同期上升44.46%,客户库存已基本清理完毕 [5] - DC/DC电源管理芯片方面,10相控制器产品实现量产,40A、50A、70A及90A DrMOS产品进入客户送样阶段 [6] - 公司收购凌鸥创芯38.87%股权,在电机驱动与控制业务方面实现客户突破,完成大、小家电、汽车电子电机控制业务的产品组合方案设计 [6][7] 战略规划 - 未来3-5年公司将围绕LED照明电源管理、电机驱动与控制、AC/DC电源管理和DC/DC电源管理四条业务线,持续投入资源实现业务突破 [8] - 公司通过集成供应链变革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和存货周转效率,有效控制库存呆滞风险 [3][4] 股份支付 - 第三季度公司冲回股份支付费用1.76亿元,产生股份支付费用-1.36亿元 [7] - 前三季度公司共产生股份支付费用-0.73亿元,研发费用方面冲回1.2亿元 [7]
晶丰明源_3-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3-10-31 17:12
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 科创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晶丰明源")申 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再融资注册办法》")等相关的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其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邵熠和潘航 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邵熠和潘航承诺: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 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 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 3-1-1 发行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
晶丰明源_7-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修订稿)
2023-10-31 17:1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修订稿)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零二三年十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接受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 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聘专项法 律顾问,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浩 律师(杭州)事 ...
晶丰明源_1-1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豁免版)
2023-10-31 17:12
股票简称:晶丰明源 股票代码:688368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Bright Power Semiconductor Co., LTD.)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申江路 5005 弄 3 号 9-11 层、2 号 102 单元)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 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3 年 10 月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任何投 ...
晶丰明源_7-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2023-10-31 17:1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 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ZA564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局于2023年8月10日下发的《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 19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列载的问题逐条 进行了核查,现就问询函有关问题具体回复如下: 7-2-1 问题2: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 70,931.30 万元(含本数),拟用于"高端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 目"20,452.77 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7,761.93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2,716.60 万元。2)"高端电源管理芯片产业化项目"的预计内部收益率为 21.03%、静态投 资回收期为 6.39 年(含建设期)。 请发行人说明:(1)设备购置及安装、NRE 费用、场地购置及装 ...
晶丰明源_7-1 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豁免版)
2023-10-31 17:12
股票简称:晶丰明源 股票代码:688368 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7-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 "晶丰明源")收到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下发的《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 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9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 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 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问 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以 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落实函回复中的简称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 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 ...
晶丰明源(688368)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1 00:00
销售业绩 - 公司本报告期实现销售收入3.01亿元,较上年同期上涨39.79%[5]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实现销售收入9.16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3.56%[5] 盈利能力 - 公司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54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39.10%[5] - 公司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61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36.42%[5]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亏82.59%[5]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0.7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亏70.86%[5] 资产状况 - 公司总资产截至2023年9月30日为24.15亿元,较2022年期末下降4.04%[5]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20亿元,较2022年期末下降6.96%[5] 产品销售 - 公司产品销售数量较上年同期上升44.46%,产品结构优化,LED照明电源管理芯片销售占比下降,AC/DC电源管理芯片、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销售数量及收入大幅增加[5] 毛利率 - 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4.43%,较上年同期上升3.01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采取降价措施积极消化过剩库存,毛利率得以恢复[6] 股东信息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增加,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引致销售收款增加[13]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增加11.49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合计本报告期减少106.67,主要系预期无法达到2023年业绩指标的股权激励计划冲回股份支付费用所致[15]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前10名股东中,胡黎强持有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4%的股份,并为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施控制[18]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胡黎强与一致行动人胡黎琴女士及胡黎琴持有100%份额的并由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思勰投资思源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三者互为一致行动人[19] 现金流量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9,060,884.31元,较2022年同期有较大增长[32]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5,057,395.19元,较2022年同期有所下降[33]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9,748,196.42元,较2022年同期略有增长[33]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72,804,225.02元,较2022年同期有所下降[33] 资产负债表 - 公司2023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为1,028,675,174.37元,较2022年同期有所减少[34] - 公司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620,419,932.30元,较2022年同期有所增加[34] - 公司2023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为803,654,348.35元,较2022年同期有所增加[35] - 公司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负债合计为201,920,025.30元,较2022年同期有所减少[35] 公司财务状况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流动负债总额为690,845,348.60元,较上一季度略有增加[27] - 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为221,022,794.41元,较上一季度有所下降[27] - 公司资本公积为988,994,233.52元,较上一季度有所减少[28] - 公司净利润为-30,064,424.43元,较上一季度有所下降[29] - 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30,085,421.23元,较上一季度有所下降[30] 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流动资产合计为1,292,183,520.63元,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224,136,532.88元,资产总计为2,516,320,053.51元[40] - 公司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流动负债合计为679,454,283.39元,非流动负债合计为310,259,475.68元,负债合计为989,713,759.07元[41] - 公司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526,606,294.44元,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为2,516,320,053.51元[42] - 公司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流动资产合计为1,222,185,542.57元,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505,016,431.30元,资产总计为2,727,201,973.87元[43] - 2023年第三季度,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负债总计为2,727,136,670.91元[44] - 公司资本公积达到1,216,257,038.27元[44] - 未分配利润为420,612,350.63元[44]
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30 19:01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 项后,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会 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
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2023-10-30 19:01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3-108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280 股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批 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草案中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6,290.3780 万股的 0.37%。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8.7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 额 6,290.3780 万股的 0.3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1.52%; 预留 4. ...
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于延国)
2023-10-30 19:01
提名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于 延国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 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会计、财务等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 董事任前培训证明。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