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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沃泰(688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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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沃泰(688371)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18 19:4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1]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在30%及以上,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6]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与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32] - 公司在特定情况修改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草案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2] - 本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菲沃泰(688371)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18 19:48
担保审批 - 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批[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4]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且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5] - 对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且具备合理商业逻辑[5]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及时披露[9] - 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担保情况及执行办法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1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况应及时披露[13]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16] - 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后应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其他规定 - 被担保债务展期并需公司继续担保视为新的对外担保需履行申请审核批准程序[14] - 公司应建立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保管和登记明确审批权限[14] - 董事会每年度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进行核查并披露结果[14]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应采取措施解除或改正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6] -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原则控股子公司适用相关规定[18] - 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依照有关规定执行[18] - 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18]
菲沃泰(688371)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18 19:25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的规定和 要求而进行,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相关规定和 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 ...
菲沃泰(688371) -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2025-04-18 19:25
董监高责任险安排 - 公司拟为董监高买责任险,被保险人是全体董监高[2] - 责任限额不超5000万元/年,保费不超30万元/年[2] - 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2] 审议流程 - 2025年4月17日开会审议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 - 监事会同意提交,董事会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2][3]
菲沃泰(688371)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18 19:25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独立董事竹民、童越、周频独立性[1] - 三人不存在不得担任情形,履职尽责符合要求[1] 文件日期 - 董事会文件日期为2025年4月17日[2]
菲沃泰(688371)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18 19:25
公司代码:688371 公司简称:菲沃泰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 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 ...
菲沃泰(688371)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18 19:25
现金管理计划 - 拟用不超7亿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循环滚动[2][4] - 使用期限为董事会通过日起12个月内[2][4] - 授权董事长或指定人士决策及签署文件[2][4] 实施方式 - 购买专业理财机构投资产品[2][3] - 依据法规及时披露信息[4] 其他情况 - 收益归公司,采取措施控风险[4][5] - 未影响正常生产经营[7] - 相关议案已通过会议审议[8]
菲沃泰(688371)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18 19:2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和利润) -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106,646.73元[6] - 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5,285,102.17元[6]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6] - 2024年营业收入为4.7946亿元,同比增长55.21%[23][25]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10.66万元,同比扭亏为盈(2023年为亏损4155.24万元)[23][25]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3元/股,同比由负转正(2023年为-0.12元/股)[24][26]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31%,同比增加4.39个百分点[25] - 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7,946.02万元,同比增长55.21%[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10.66万元,同比扭亏为盈[3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和费用) - 2024年营业成本为2.2490亿元,同比增长39.08%[120][122] - 主营业务成本为2.1768亿元,同比增长36.72%[122][125] - 纳米薄膜产品原材料成本同比增加77.93%至602.14万元,占总成本比例2.77%[130] - 直接人工成本同比增加35.75%至4,574.42万元,占总成本比例21.01%[130] - 制造费用同比增加35.85%至16,591.60万元,占总成本比例76.22%[130] - 管理费用同比下降23.58%至9,813.65万元,研发费用同比上升4.59%至8,981.28万元[138]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现金流)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85.40万元,同比增长13.26%[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85.40万元,同比增长13.26%[1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81.03万元,上年同期为-2029.67万元[1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增长13.26%至5,285.40万元[13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资产和负债) - 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9,237,162.29元[6] - 2024年末总资产为20.2557亿元,同比下降5.40%[23][26]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0055亿元,同比下降5.13%[23][26] - 报告期末总资产202,557.43万元,较期初减少5.40%[37] - 应收账款同比增加65.22%至13,852.3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6.84%[141] - 存货同比增加40.67%至13,268.7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6.55%[141] - 在建工程同比大幅增长114.70%至9,276.7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4.58%[14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同比下降47.81%,从3,417,660.55元降至1,783,620.53元,主要系本期房屋租赁减少所致[142] - 其他流动负债同比大幅增长524.68%,从2,474.69元增至15,458.86元,主要系本期预收款项增加所致[142] - 租赁负债同比下降64.50%,从2,610,401.56元降至926,798.22元,主要系本期房屋租赁减少所致[142] - 预计负债同比增长55.37%,从216,441.54元增至336,274.97元,主要系本期产品质量保证金增加所致[142] - 境外资产规模为26,202.47万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为12.94%[143] 业务线表现(纳米薄膜产品) - 公司防护类薄膜产品包括防水防腐蚀、绝缘耐压防腐蚀和水汽阻隔薄膜,适用于电子产品及其组件[46][48][49][51] - 防水防腐蚀薄膜适用于手机主板及副板、TWS耳机软板及软硬结合板、充电盒PCBA等长期暴露在腐蚀环境下的组件[48] - 耐电压防腐蚀涂层采用PECVD和CVD耦合技术,适用于充电桩电源、电机马达等大电压绝缘需求产品[49] - 水汽阻隔薄膜运用ALD、PECVD、CVD技术,适用于LCD/LED、OLED、泛半导体器件等[51] - 公司超疏水薄膜具有高透过率、抗高温高湿性能,适用于相机摄像头盖板等产品[52] - 超亲水薄膜适用于MR眼镜等产品,具有防雾效果且不影响透光率[53] - 疏水疏油纳米薄膜适用于手机整机、耳机整机等生活防水场景[54] - 低滚动角薄膜适用于耐污、自清洁、除冰等领域[55] - 透明增硬薄膜适用于镜头镜片、AR/VR眼镜、智能手表等耐刮擦场景[57] - 公司自主研发的DLC耐磨薄膜可应用于消费电子柔性显示屏和车载触控屏,提升屏幕可靠性和耐磨性[58] 业务线表现(设备研发与生产) - 公司已量产六种型号纳米镀膜设备(FT-35X、FT36X、FT-35XMC、FT-36S、FTCX1000、FTCX1680),并研发三种新型号(FTCX400、FTCM900、FTCC2000)以满足多样化需求[59] - 新一代FTCX1000E设备首创“一腔多膜”功能,成功制备耐电压防腐蚀多功能膜层,已应用于电机、智能家居和汽车变速箱油泵[60] - 公司采用驻外生产和集中生产两种模式,驻外模式适用于需求量大且稳定的客户,集中模式适用于需求较小或波动较大的客户[63] - 公司纳米镀膜设备生产周期较长,涉及机械装配、电气装配和工艺验证等工序[63] - 公司通过PECVD与CVD工艺融合,优化膜层与基材结合力,实时监控膜厚状态[60] 业务线表现(研发投入与成果) - 2024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8.73%,同比下降9.07个百分点[25] - 研发投入8,981.2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18.73%[38] - 累计取得授权专利334项,其中发明专利240项[38] - 公司新增1项核心技术,耐电压防腐蚀复合膜层制备及其设备设计技术,累计核心技术达14项[89] - 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知识产权46项,其中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92] - 累计获得知识产权407项,其中发明专利240项,实用新型专利92项[92] - 本年度研发投入总额为89,812,776.67元,同比增长4.59%[9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8.73%,较上年减少9.07个百分点[94] - 研发人员数量增至211人,同比增长19.21%,占总员工比例21.38%[104]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4,023.78万元,平均薪酬20.74万元[104] - 累计授权专利334项,其中发明专利240项,报告期内新增授权专利79项[106] 各地区表现 - 境内主营业务收入为3.2157亿元,同比增长45.85%,境外主营业务收入为1.2888亿元,同比增长53.29%[124][125] - 境外业务毛利率为62.53%,同比增加9.85个百分点[124] - 设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子公司,拓展数据通信和光通讯领域业务[41] - 越南生产基地专注先进制造,销售网络覆盖北美、欧洲和中东[41] - 境外布局包括香港、美国、越南子公司,拓展印度、马来西亚等新兴市场[10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负责人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万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5] - 公司2025年将重点研发透明增硬薄膜、水汽阻隔薄膜等新型产品,目标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半导体封装等领域[159] - 公司在武汉设立新子公司,推动战略布局升级,并加强海外市场拓展[161] - 2025年公司将提升ERP、CRM、PDM等系统应用效果,增强AI功能进行业务赋能[162] - 公司致力于将ESG与企业文化、业务运营融合,推动长期价值提升[164] - 公司建成无锡全球总部并全面投产,实现产能跨越式提升,布局深圳、上海、武汉子公司[158] 市场趋势与行业前景 - 中国新材料产业到2025年产值将突破10万亿元[68] - 2023年全球纳米薄膜市场规模约为141.8亿美元,预计2032年将超过663.5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18.7%[70] - 纳米薄膜在消费电子领域的应用包括智能手机、耳机、可穿戴设备等,并逐渐渗透到内部元器件防护[70][71] - 纳米材料行业是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支持明确[66][67] - 纳米薄膜在光学仪器、汽车电子、医疗器械等领域有广阔应用前景[70] - 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连续10年全球第一[78] - 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目标占比达20%左右,国家强化支持力度[78] - 欧盟2024年将便携式设备防护要求提升至IPX4,为中低端手机纳米镀膜带来新商机[77] - 2025年消费电子国补政策出台,对手机、平板等数码产品给予补贴,有望拉动终端消费[77] - 折叠屏技术2024年迎来成熟节点,出货量大幅增长,AI技术渗透推动消费电子需求回暖[76] 公司治理与股东信息 - 公司负责人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万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5] - 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8] - 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9] - 公司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况[9] - 公司首期股份回购累计回购9,386,048股,占总股本的2.80%,支付资金总额为99,947,613.71元[109] - 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累计回购4,648,538股,占总股本的1.3857%,支付资金总额为50,055,341.18元[109] - 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67.56%[112] - 公司综合毛利率为53.09%[114] - 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23.72万元[114] - 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82,763.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0.86%[116] 风险因素 - 公司面临镀膜技术方案被新技术迭代的风险[110] - 公司存在新产品研发失败或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110] - 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消费电子领域[110] - 驻外生产模式收入占纳米薄膜产品比例较高[112] 其他重要内容 -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277号[17] - 公司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为688371[20] - 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由成杰变更为徐璐[22]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2] - 公司法定代表人宗坚[17] - 公司2024年度报告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15] - 公司保荐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2]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包括《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等[19] - 公司办公地址与注册地址一致,均为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277号[17] - 公司董事会秘书孙西林,证券事务代表柏菁[18]
菲沃泰(688371) -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18 19:25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 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现将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汇报如下: 一 ...
菲沃泰(688371)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18 19:25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83,868,089股,每股发行价18.54元,募集资金总额15.5491437006亿元,净额14.36386093亿元[1]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净额为143,638.61万元[25] 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608283亿元,2024年度使用1.263933亿元[3][4] - 2024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263933亿元,含总部园区等项目[5] 资金余额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345.54万元[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银行账户合计余额4345.536433万元[11] 项目效益情况 - 总部园区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89.24%,本年度效益189.06万元未达预计[25] - 深圳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100.65%,效益2,271.74万元达预计[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