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益昌(688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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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4-29 00:09
公司章程修订 - 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删除“监事”相关条款[26] - 规定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 《公司章程》修订将“股东大会”调为“股东会”,“关联人”调为“关联方”[26]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5]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诉讼[6][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7] 公司治理与决策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0]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1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4] - 多种限制情形下不能担任公司董事,如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12][13]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14]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选举或更换[13]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16]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6]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0]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0]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22]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22]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22]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2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平台公告[23][24] - 公司因多种原因解散,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4][25] 其他事项 - 公司将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28] - 修订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7][29]
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04-29 00:09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4 次会议,会议的 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 | 况如下: | | ---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4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江奇、施伟 力、卢北京、非独立董事宋昌宁(已离任),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江奇先 生担任。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29 00:09
审计机构情况 - 天健上年末合伙人241人,执业注会2356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904人[1] - 天健2023年业务收入34.83亿,审计收入30.99亿,证券收入18.40亿[1] - 天健2023年证券业务客户707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44家[1] 公司决策与合作 - 公司续聘天健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费用90.10万元[4] - 2024年3月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6] - 2024年4月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并提交董事会[7] 审计沟通与审议 - 2025年2月、4月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召开沟通会议[7] - 2025年4月审计委员会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8] -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2024年度审计工作表现良好[9]
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5-04-29 00:09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第三届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 自动失效。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 效。 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标准为 8 万元/年(税前),按月支付。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其任职工作岗位,结合公司相关薪酬 ...
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高源)
2025-04-29 00:09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新 荣和宋昌宁,现提名高源为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 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同意出任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 ...
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29 00:09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年 月 2011 7 | 日 18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128 号 |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1 人 | | 上年末 执业人员 | 注册会计师 | | | 2,356 人 | | 数量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 人 904 | | 年(经审计) 2023 | 业务收入总额 | | 亿元 34.83 亿元 | | | 业 ...
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卢北京)
2025-04-29 00:09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卢北京,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新荣和宋昌宁提名为深圳新益昌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29 00:09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5-023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和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 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 迹象,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 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 2024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5,786.80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 | 计提金额(万元) | 备注 | | --- | --- | --- | --- | | 1 | 信用减值损失 | 1,293.95 | 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 据、长期应收款的坏账损失 | | 2 ...
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5-04-29 00:09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资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新益昌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8 号),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553.36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9.58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
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卢北京)
2025-04-29 00:09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人提名卢北京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独立性要求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4]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5] - 近12个月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5] 不良记录标准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候选人有不良记录[6]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6]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8]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资格核实 - 提名人核实候选人任职资格并确认符合要求[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