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益昌(688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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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4-29 01:38
激励计划情况 - 2023年3 - 4月激励计划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示[2][3][4] - 2025年4月25日决定作废2023年部分限制性股票,共22.17万股[1] 作废原因 - 21名激励对象离职,拟作废33,950股[7] - 2024年归母净利润未达业绩考核目标,作废187,750股[8][9] 影响与合规 - 本次作废对财务和经营无实质影响,激励计划结束[10] - 律师事务所认为作废事项合规[13]
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5-04-29 01:37
股票发行 -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融资不超3亿且不超去年末净资产20%[2][3] - 发行数量不超发行前股本30%,对象不超35名且现金认购[3][4] -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价格不低于均价80%[4] 限制与用途 - 股票一般6个月、特定情形18个月内不得转让[5] - 募资用于主营业务或补流,符合多项规定[5][6] 其他 - 授权决议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8] - 授权需2024年股东大会、交易所、证监会通过[9]
新益昌(688383)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9 01:09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2021年4月23日首次公开发行2553.36万股,发行价19.58元,募资总额499947888元,净额442261310.97元[1] - 2024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514.1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余额5707.20万元[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投入累计39312.92万元,利息收入净额累计102.59万元,银行手续费累计0.38万元,理财产品收益691.78万元[4] 资金使用与调整 - 2023年4月27日使用不超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4月18日归还[9] - 2023年4月6日将11195.9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14] - 2024年1月23日使用9087.7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15] 项目投入与效益 - “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调整后投资17482.18万元,累计投入17327.23万元,进度99.11%,2024年效益4702.70万元未达预计[26] - “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拟投入11195.91万元,累计投入5701.05万元,进度50.92%,因厂房建设未达计划进度[26] - “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12103.65万元,累计投入12538.24万元,进度103.59%[26]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12000.00万元,调整后3746.40万元,累计投入3746.40万元,进度100.00%[26] 合规情况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规定,如实反映情况[21] - 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合法合规,无变相改变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况[22][23] -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使用及披露违规情形[19][20]
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9 00:09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深圳 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益昌")就 2024 年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2,553.36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58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47, ...
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高源)
2025-04-29 00:09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2] - 持股1%以上等相关人员不具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有不良记录[4]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候选人情况 - 已通过公司资格审查[4] - 确认符合上交所任职要求[5]
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贺辉娥)
2025-04-29 00:09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新 荣和宋昌宁,现提名贺辉娥为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 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 人已同意出任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 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 ...
新益昌(688383) - 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9 00:09
关联资金往来 - 2024年所有关联方期初往来资金余额总计4908.42万元[16] - 2024年所有关联方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7411.26万元[16] - 2024年所有关联方偿还累计发生金额3091.56万元[16] - 2024年所有关联方期末往来资金余额9228.12万元[16] 各子公司情况 - 深圳新益昌飞鸿科技期末往来资金余额2093.59万元[16] - 深圳新益昌开玖自动化期末往来资金余额1101.32万元[16] - 深圳市星海威真空设备期末往来资金余额2840.00万元[16] - 深圳市东听科技期末无往来资金余额[16] - 中山市新益昌自动化期末往来资金余额3193.00万元[16] - 中山市新益昌智能装备期末无往来资金余额[16] - 深圳市新益昌电子期末往来资金余额0.21万元[16] 其他应收款 - 总计其他应收款期初为4908.42,期末为9228.12,变动额为3091.56[19]
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4-29 00:09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 职工代表董事 1 名,任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 会同意提名胡新荣先生、宋昌宁先生、刘小环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卢北京先生、高源先生、贺辉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其中贺辉娥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4-29 00:09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 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关联交易 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 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补充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 展需要;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 ...
新益昌(688383) -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4-29 00:09
公司章程修订 - 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删除“监事”相关条款[26] - 规定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 《公司章程》修订将“股东大会”调为“股东会”,“关联人”调为“关联方”[26]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5]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诉讼[6][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7] 公司治理与决策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0]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1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4] - 多种限制情形下不能担任公司董事,如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12][13]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14]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选举或更换[13]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16]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6]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0]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0]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22]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22]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22]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2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平台公告[23][24] - 公司因多种原因解散,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4][25] 其他事项 - 公司将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28] - 修订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