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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达环保:青达环保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7-03 19:58
换届选举 - 2024年7月3日审议通过选举第五届董、监事会候选人议案[2][4] - 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独立董事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5] - 董、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起三年[3][5] 人员任职 - 李增群、焦玉学、李蜀生等多人在公司任职情况[14][16][17] - 宋修奇、彭磊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任职情况[18]
青达环保: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承诺(周泓)
2024-07-03 19:56
提名信息 - 公司董事会提名周泓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提名条件 - 被提名人持股不超1%[2] - 被提名人非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2] - 被提名人不在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及其直系亲属[3]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无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3]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无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任职不超六年[4]
青达环保: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邦清)
2024-07-03 19:56
独立董事候选人条件 -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非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2] -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非其直系亲属[2] - 最近12个月无影响独立性特定情形[3] - 最近36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3]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承诺提名后参加上交所培训并取得证明[5]
青达环保: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承诺(陈莉)
2024-07-03 19:56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人提名陈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3] - 有特定处罚或批评记录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3]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公司数未超三家且任职未超六年[4] - 被提名人通过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要求[4]
青达环保: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承诺(孙邦清)
2024-07-03 19:56
提名信息 -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孙邦清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被提名人条件 - 直接或间接持股不超1%,非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2] - 不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及其直系亲属[3] - 近36个月无证监会处罚、刑事处罚、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 非过往因未出席会议被提议解除职务人员,兼任不超三家,任职不超六年[4]
青达环保:青达环保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7-03 19:56
融资情况 - 公司获准发行2367万股A股,发行价10.57元/股,募资总额2.501919亿元,净额2.0035626068亿元[3] 项目投资 - 底渣处理系统等三项目承诺投资调整后分别为1.36792亿、3844万、2512.43万元[6] 现金管理 - 2023年6月19日同意用不超1.1亿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2023.8.2 - 2024.8.1[5] - 2024年7月3日同意用不超7000万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2024.8.2 - 2025.8.1[2][7][12] -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期限不超一年的存款等产品[2][5][7][12] - 现金管理收益归公司,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不足[8]
青达环保:青达环保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3 19:56
监事会会议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3日现场召开[2] - 同意提名宋修奇和彭磊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 - 相关议案表决全票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资金管理 - 拟用不超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5] - 监事会同意该议案,表决全票通过[5]
青达环保: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莉)
2024-07-03 19:5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不得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2] - 不得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及其直系亲属[2] - 最近12个月无影响独立性情形[3] - 最近36个月无证监会处罚、刑事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有会计等专业5年以上全职经验[5] 其他要求 - 承诺提名后参加上交所培训并取得证明[5] - 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职[7]
青达环保:青达环保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7-02 17:46
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5月31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9日[3] - 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年7月10日[3][8] 红利派发情况 - 以123,071,000股为基数,每股派0.22元,共派27,075,620元[6][7] - 不同股东类型扣税及实派金额不同[10][11][12]
青达环保:青达环保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27 17:3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6月27日在山东青岛胶州召开[2] - 40名股东和代理人出席,所持表决权占45.6691%[2] - 9名董事、3名监事全部出席,董秘出席,高管列席[4] 议案情况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等议案》同意票占99.9848%[5]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同意票占99.9848%[5]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审议通过[5] 其他 - 见证律所是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为陈乐、张亚全[7] - 律师认为大会决议合法有效[7] - 公告于2024年6月28日发布[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