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冠电气(688517)
icon
搜索文档
金冠电气(6885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8:17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科创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负责办理公 ...
金冠电气(6885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8:17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 ...
金冠电气(68851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8:17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 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的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信息;本制度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除公司外的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文 ...
金冠电气(688517)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8:17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名,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 ...
金冠电气(688517)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8:17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中的职工 代表,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
金冠电气(688517)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8:17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舆情处置 机制,进一步提升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冠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和不实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所有舆情管理工作。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 ...
金冠电气(68851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8:17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明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金冠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工作。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总经理指定的人员代行职权。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指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聘任和解聘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一名,可以设副总经理若干 名。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高级管理人员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 ...
金冠电气(68851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8:17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
金冠电气(688517)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8:17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
金冠电气(68851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8:17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 司法》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的 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可以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但董事 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果某一行为应当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兼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士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 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