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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川物联(68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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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川物联: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01 17:44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3-038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7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12,588,428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12,588,42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67.0169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秦川物联: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09-01 17:44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 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 现场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3 ...
秦川物联: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08-25 15:40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八月 1 |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 | --- | --- |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023 | 5 | |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 | 议案一: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7 | |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 | | 议案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 | | 议案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 | | 议案五: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 |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 ...
秦川物联: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3-08-18 20:0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 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秦川物联")持续督导工作的 保荐机构,负责秦川物联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 告。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 | | |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 | | | | 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 保荐机构已与秦川物联签订 | | | | 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 | | | | 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
秦川物联: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08-17 16:44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3-037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08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08 月 25 日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董事长、总经理:邵泽华先生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08 月 18 日(星期五)至 08 月 24 日(星期四)16:00 前登录上证路 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zhengquanbu@qinchuan- meters.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成都秦川 ...
秦川物联(688528)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16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邵泽华,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为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13] - 公司股票为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简称为秦川物联,代码为688528[17]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有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15] -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负责人邵泽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罗媛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8]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2023年1 - 6月营业收入为133,116,466.75元,较上年同期的153,809,079.18元减少13.45%[19] - 公司2023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4,568,042.33元,上年同期为 -6,157,302.67元[19] - 公司2023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0,091,795.22元,上年同期为 -9,811,243.69元[19] - 公司2023年1 - 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3,221,195.36元,上年同期为 -61,622,939.23元[19]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15,367,964.63元,较上年度末的749,936,006.96元减少4.61%[19]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末总资产为1,031,865,906.61元,较上年度末的1,043,139,522.90元减少1.08%[19] - 2023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0.21元/股,上年同期为 -0.04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 -0.21元/股,上年同期为 -0.04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18元/股,上年同期为 -0.06元/股[20] - 2023年上半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4.72%,较上年同期减少3.91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4.11%,较上年同期减少2.81个百分点[20] - 2023年上半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3.93%,较上年同期增加9.10个百分点[20] -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11.6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45%[21] - 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456.8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1.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009.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6.71%[21] - 2023年上半年公司毛利率同比上涨2.07%[21]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 -26306.23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614953.01元;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为198000.00元;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 -6075671.27元;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38481.76元;所得税影响额为225704.38元;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 -4476247.11元[23][24] - 增值税即征即退涉及金额为3158431.52元,原因是在可预见的未来将持续实施[26] - 费用化研发投入本期为31,851,855.68元,上年同期为22,811,823.03元,变化幅度为39.63%[58] - 研发投入合计本期为31,851,855.68元,上年同期为22,811,823.03元,变化幅度为39.63%[5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本期为23.93%,上年同期为14.83%,增加9.10个百分点[58]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11.6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45%[87] -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 3456.8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1.42%[87] -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 3009.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6.71%[87] -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同比上涨2.07%[87] -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研发费用3185.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63%,占收入比重为23.93%[89] - 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收和归母净利润下滑,期间费用和营业外支出同比增长较大[92] -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比重超70%,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营业成本[99]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客户数量340家,销售金额低于50万的客户283家,占当期客户总数比例82.24%,占当期营收比例15.45%[104] -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26,860.9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201.79%,占比较高且周转率低[105] - 营业收入本期为133,116,466.75元,上年同期为153,809,079.18元,同比下降13.45%,因市场竞争激烈、开拓难度加大[111][112] - 营业成本本期为94,005,153.77元,上年同期为111,796,225.03元,同比下降15.91%,因营业收入下降[111][112] - 销售费用本期为28,371,513.64元,上年同期为19,694,600.83元,同比增长44.06%,因市场开拓力度增大[111][113] - 管理费用本期为16,942,621.45元,上年同期为10,471,884.29元,同比增长61.79%,因眉山子公司处于前期建设阶段[111][113] - 研发费用本期为31,851,855.68元,上年同期为22,811,823.03元,同比增长39.63%,因加大研发投入和折旧摊销费用增加[111][11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11,015,041.94元,上年同期为49,872,270.01元,同比下降77.91%,因新增银行借款减少[111][114] - 货币资金本期期末数为197,372,079.94元,占总资产19.13%,较上年期末下降26.40%,因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现金增加[116] - 应收款项本期期末数为268,609,601.94元,占总资产26.03%,较上年期末增长10.39%,因回款不及预期[116] - 在建工程本期期末数为82,740,337.78元,占总资产8.02%,较上年期末增长91.62%,因项目工程投入增加[116] - 长期股权投资本期为1,698,636.18元,比年初减少142,068.29元,降幅为7.72%,因确认联营企业投资损失[116][121]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期初合计1280.18万元,其他变动748.97万元,期末合计2029.15万元[123] - 山东鑫能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持股比例40%,总资产939.99万元,净资产450.60万元,净利润 -44.77万元[126] - 眉山秦川智能传感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000万元,持股比例100%,总资产12136.21万元,净资产10223.23万元,净利润 -479.16万元,2023年1 - 6月营业收入204.52万元[126] 公司业务与产品信息 - 公司主要产品有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及其运行体系、IC卡智能燃气表、膜式燃气表、工商业用燃气表、物联网智能水表、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等,报告期内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29] - 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及其运行体系可实现智能计量、远程预付费管理等多种功能,已成为智能燃气表行业的发展趋势[30] - 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可实现远程实时报警等功能,用于天然气场所监测[35] - 公司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生产的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属战略性新兴产业[41] - 智能燃气表市场需求与天然气消费量等因素相关,未来发展受多种因素驱动[42] - 公司是国内少数具备燃气表基表及智能控制部分设计和制造能力的企业之一,产品技术指标有优势[43] - 公司机械计量技术将回转体积变化控制在微小范围,使燃气表机芯运行系统往复运动的周期性压力波动降至最低[47] - 公司壳体密封技术采用电阻焊将表壳和表接头融为一体,避免燃气表接头泄漏风险[47] - 公司温度转换技术将不同温度下气体体积转换至标准温度下体积计量,保证计量准确性和计费公平性[47] - 公司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属战略性新兴产业[107] 公司研发相关信息 - 公司采用项目制进行技术与产品研发,实施项目责任制和计划管理[36][37]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353项、实用新型专利181项、外观设计专利16项、软件著作权275项,参编国家标准30项[44] - 公司自2001年成立以来取得十大核心技术,对技术申请专利并签署保密协议[45] -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117项发明专利(中国授权100项、美国17项)、1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27项软件著作权、参编3项国家标准[49] - 报告期内发明专利申请数162个,获得数117个,累计申请数961个,累计获得数353个[50] - 报告期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数2个,获得数1个,累计申请数277个,累计获得数181个[50] - 报告期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数6个,获得数2个,累计申请数23个,累计获得数16个[50] - 报告期内软件著作权申请数21个,获得数27个,累计申请数277个,累计获得数275个[50] - 报告期内各类知识产权申请总数191个,获得总数147个,累计申请数1538个,累计获得数825个[50] - 2023年1月13日公司原始取得可用于物联网智能制造的机电阀等多项专利[5][6][7] - 2023年1月24日公司原始取得智慧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方法等专利[8][9] - 2023年2月3日公司原始取得一种物联网智能燃气表防反接组件装配系统等专利[10][11][12] - 2023年2月7日公司原始取得用于智慧燃气的燃气表计量故障确定方法和物联网系统专利[13] - 2023年2月10日公司原始取得智慧城市网外运算方法及系统等专利[14][15] - 2023年2月24日公司原始取得用于智慧燃气的储配站燃气净化系统等专利[26] - 2023年2月28日公司原始取得智慧燃气有害组分监控方法、物联网系统专利[51] - 2023年3月3日公司原始取得一种物联网智能燃气表阀座装配系统专利[51] - 2023年3月7日公司原始取得智慧燃气压缩机运行优化方法、物联网系统专利[20] - 2023年3月10日公司原始取得一种便于实现工业物联网运用的膜盒定位装置及定位方法等专利[21][22] - 2023年4月7日公司原始取得10项专利,包括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皮膜装配系统等[52] - 2023年4月18日公司原始取得5项专利,包括物联网智能燃气表膜盒装配装置等[52] - 2023年4月25日公司原始取得2项专利,包括智慧燃气流量修正方法等[52] - 2023年4月28日公司原始取得3项专利,包括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减速器动密封圈转移系统等[52] - 2023年5月2日公司原始取得2项专利,包括用于协作机器人监测的工业物联网及控制方法等[52] - 2023年5月5日公司原始取得3项专利,包括智慧燃气巡检计划确定方法等[52] - 2023年5月5日公司原始取得一种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双速光电采样方法(ZL 202010691964.0)等多项专利[55] - 2023年5月9日公司原始取得一种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双速光电采样装置(ZL 202010691965.5)等专利[58] - 2023年5月12日公司原始取得基于物联网的天然气场站报警三维模拟系统(ZL 202210172136.5)等多项专利[60] - 2023年5月16日公司原始取得用于薄片工件加工的工业物联网及控制方法(ZL 202310044323.X)专利[63] - 2023年5月19日公司原始取得一种汽化自控式LNG分布式能源物联网智能供气方法及装置(ZL 202210481583.9)专利[64] - 2023年5月23日公司原始取得用于物联网智能燃气表整体封圈制备的成型装置(ZL 202010448984.5)等多项专利[65] - 2023年5月26日公司原始取得一种用于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的光电编码器(ZL 202010635227.9)专利[69] - 2023年6月2日公司原始取得基于能量计量的燃气数据网外运算方法及系统(ZL 202110844484.8)等多项专利[76] - 2023年6月9日公司原始取得计数器及燃气计数系统(ZL 201611197110.7)等多项专利[71] - 2023年6月16日公司原始取得IC卡智能燃气表ESAM嵌入式安全管理模块(ZL 201510646928.1)等多项专利[70] - 2023年有多件专利原始取得,如6月2日取得可基于工业物联网制造的装配用吹出机构及装配系统等多项专利[54] - 2023年1月17日原始取得基于物联网和物联网复合系统的气体泄漏检测
秦川物联: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8-15 20:22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3-036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9 月 1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9 月 1 日 至 2023 年 9 月 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 ...
秦川物联: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08-15 20:22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3-034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 业务规则的规定,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8 号)核 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1.33 元/股,首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75,8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9,220,601.00 元(不含增值 ...
秦川物联:《公司章程》
2023-08-15 20:22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三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 股东 8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5 | | 第一节 | | 董事 25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8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34 | | 第一节 | | 监事 34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5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一节 | | 财务会计制度 ...
秦川物联:《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08-15 20: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依照 《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 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