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物联(68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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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川物联:回购账户首减持0.09%
新浪财经· 2025-08-07 18:07
公司股份减持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出售回购股份15.2万股,减持均价11.86元/股,成交价格区间11.82~11.9元/股 [1] -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9%,减持后持股1028.49万股,占6.12% [1] - 减持计划于2025年7月17日披露,首次出售于2025年8月7日执行 [1]
秦川物联: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37
会议基本信息 -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5]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交易时段9:15-9:25、9:30-11:30、13:00-15:00及互联网平台9:15-15:00 [5] - 会议议程包括参会签到、审议议案、股东发言、投票表决及结果宣布等十二项正式程序 [5]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 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最新法规 [5][6] - 该议案已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审议通过 [6] - 修订后章程全文已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 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计划系统性修订八项核心治理制度 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 [6][7][8][9][10][11][12] - 所有修订议案均已于2025年7月23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对应附件 [7][8][9][10][11][12] - 修订目的为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与规范运作能力 符合最新监管要求 [8][9][10][11][12] 股东会议事规则 - 规则明确股东大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 年度会议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1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15][16]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详细表决结果 包括出席股东人数、持股比例及每项提案的通过情况 [31] 董事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由5-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34] - 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及管理信息披露等十五项职权 [35][37]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重大担保事项需出席董事三分之二同意 [43][44]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通过官网、电话、邮箱及业绩说明会等多渠道开展投资者沟通 强调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48][51][54] - 投资者关系管理由董事会秘书领导 证券事务部具体执行 需建立十年期管理档案 [55][57][59] - 严禁在投资者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发布误导性内容 不得进行价格预测或承诺 [58]
秦川物联(688528)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7-31 21: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8月8日14点30分,地点在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公司会议室[9] - 会议投票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10] 议案相关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等九项制度议案,均已在2025年7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4][13][16][19][22][25] - 议案六、七、八、九将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8][31][34][37] 股东会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1] 董事会规则 - 董事会由5至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8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不迟于3日前通知[96]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9][114] 投资者关系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133][134][136]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137]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165]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公司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165]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9] 关联交易 - 公司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应签书面协议[19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200]
秦川物联: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以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22:18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1] - 修订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不再逐一单独列示修订内容 [2] - 修订多项内部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3]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公司章程第一条修订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5] - 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修订,明确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6] - 股份发行原则修订为公开、公平、公正,同类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9] - 公司股份总数保持16,800万股不变,全部为普通股 [9] - 修订公司增加资本的方式,新增非公开发行股份选项 [1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修订包括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文件的权利 [17] - 明确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条件和程序 [18] - 修订股东会决议无效和撤销的情形及程序 [19] - 股东义务修订包括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24] 董事会职能调整 - 董事会成员调整为5至9名,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 [46] - 董事会职权修订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 [47] - 明确董事会审批权限,包括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 [48] - 董事长职权修订包括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等 [50] 高级管理人员规定 - 总经理职权修订包括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52]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造成损害的责任规定 [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保密义务期限延长至两年 [44]
秦川物联: 防范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3 22:18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建立长效机制防范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涵盖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2] - 明确禁止通过关联交易、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12类资金占用形式[3][6] - 要求定期审计资金往来,异常情况需立即披露并启动追偿程序[7][8][16] 资金占用定义与分类 - **经营性资金占用**:通过采购、销售、劳务等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1]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垫付工资福利、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10类情形,强调不得以"期间占用、期末偿还"等形式变相占用[2][6] 防范措施与执行机制 - 关联交易需履行审议程序,明确结算期限,禁止变相财务资助[5] - 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核查资金往来,审计委员会可引入中介机构协助[8][9] - 闲置资产提供给关联方使用时需签订协议并收取合理费用[11] 责任追究与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对资金安全负直接责任,违规者需赔偿损失并可能被罢免[13][18] - 非经营性占用原则上需现金清偿,以资抵债需满足资产属同一业务体系、经评估公告等4项条件[17][8] - 发生资金占用时董事会应立即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16] 制度效力与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上位规定为准[1][20] - 解释权归董事会,未尽事宜按《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定执行[21][23]
秦川物联: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3 22:18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Chengdu Qinchuan IoT Technology Co Ltd [4] - 成立于2020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4200万股普通股 [3] - 注册资本为1.68亿元人民币 全部为普通股 [6][21] - 注册地址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 [5] - 公司性质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7]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5-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包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 [109]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辞任时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8][9] - 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 [133][134]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不得由控股股东单位行政人员兼任 [140][142] 股权结构与管理 - 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9] - 禁止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特殊情况需经三分之二董事通过且总额不超过股本10% [22]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员工持股/可转债转换等 回购后持有比例不得超过10% [25][27]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 转让股份需遵守限售规定 [44][45] 业务范围与经营 - 主营业务涵盖物联网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工业自动化系统/智能仪器仪表等 [15] - 经营宗旨强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推进技术进步 实现效益最大化 [14] - 许可项目包括建设工程施工 一般项目涉及工业机器人制造/软件开发/数据处理等 [1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表决/质询/查阅会计账簿等权利 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可查账 [34][11] - 控股股东需保证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从事内幕交易等 [43]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重大资产交易等 需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82] 重要财务决策权限 - 股东会审批担保事项包括:净资产50%以上担保/总资产30%以上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 [47] - 董事会审批交易标准:总资产10%/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营收10%且超1000万元等 [113] - 关联交易审批标准:净资产0.5%且超3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113] 信息披露与合规 - 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防御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30][131]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报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 [135] - 公司需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秦川物联: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7-23 22:18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8月8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1]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等特殊账户的投票需按科创板监管指引执行[1] 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类型,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3] - 议案公告于2025年7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四大证券报[3] - 无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3] 投票规则与注意事项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投票,首次使用需完成身份认证[3] -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且需对所有议案完成表决才能提交[3] 会议召开详情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8月8日14:30,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司会议室[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4日,登记时间为8月7日9:30-17:00,需携带指定文件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5][7] 参会资格与登记要求 - 登记在册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文件[5] - 法人股东登记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股东需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5] - 信函登记需在8月7日17:00前送达,注明"股东大会"并附证明材料[5] 其他会务信息 - 会议联系人为李婷、黄霞,电话/传真为028-84855708,地址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司所在地[6] - 参会股东需自理交通食宿费用,并提前30分钟签到[8]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勾选"同意"、"反对"或"弃权",未指示的由受托人自主表决[9]
秦川物联: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3 22:18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 适用于非职工代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 [1] - 董事选举时,股东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 [1]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投票权分别计算且仅能投向对应类别候选人 [1][2] 投票权分配与选举规则 - 股东可将投票权任意分配给一位或多位候选人,但总人数不得超过应选董事人数 [1] - 投票权总数不得超过实际拥有数,否则选票无效 [2] - 当选董事需获得超过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的得票数 [2] 董事当选与补选机制 - 若当选人数不足但满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公司章程三分之二要求,缺额可后续补选 [2] - 若当选人数低于法定最低或章程三分之二,需进行多轮投票或两个月内重新召开股东会补选 [2] - 差额选举中,末位票数相同且导致超限时,相关候选人均不当选,缺额按补选规则处理 [2] 实施细则执行与修订 - 多轮选举需重新计算累积表决票数,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 [3] - 细则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冲突时优先适用后者 [3]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解释权归董事会 [3]
秦川物联: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3 22:18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则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 [1][2] - 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需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工作经验、良好个人品德及无重大失信记录 [4] - 禁止存在持股1%以上、关联任职、重大业务往来等影响独立性情形的人员担任独立董事 [5][7]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职,需确保履职时间和精力 [6]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股东会选举且采用累积投票制 [7][10] - 提名前需核实候选人资格及独立性,提交交易所审查,异议候选人不得提交股东会 [8][9]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离职后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 [11] 独立董事职责与履职方式 - 独立董事需履行监督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职责 [16] - 拥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行使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 [17] - 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缺席时需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反对票需说明理由并披露 [20]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信息支持及15天以上现场工作时间 [25][30] - 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审议不充分议案,公司需承担其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 [32][34] - 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会审议确定,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获取其他利益 [35]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39][37] - 董事会负责制度修订与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 [40]
秦川物联: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3 22:18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需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确保股东权利依法行使 [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则根据《公司法》规定情形召开 [2] - 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事务所对会议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2] 股东会的召集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 [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回应,否则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公司需承担会议费用,董事会应配合提供股东名册 [5]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前提出临时提案,提案需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 [6]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提案内容及表决方式 [6] - 股东会通知需充分披露董事候选人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等 [7] 股东会的召开 - 股东会需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可采用现场会议或网络方式 [8] - 股东需持有效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出席,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席 [9]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 [9] 股东会的职权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10] -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中,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 [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总资产50%或成交金额超市值5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 [12] 关联交易与表决规则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总资产1%且超3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可免审计 [13][14]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需单独计票并披露 [15] - 董事选举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持股30%以上时强制采用累积投票制 [16]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列明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未通过的提案需特别提示 [19]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含会议议程、表决结果、股东质询等内容 [19]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撤销 [20] 附则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21][22] - 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未尽事宜按《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执行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