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材股份(688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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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材股份(68856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0 18:0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经推选产生[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7]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并提报酬奖励方案[1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提前5日通知开会,主任委员主持[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3] 薪酬决策流程 - 董事薪酬经董事会同意后报股东会[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其他 - 董事会秘书负责前期准备和保存记录[10][15]
航材股份(68856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0 18: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6]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8] - 召开前5日通知全体委员[2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9] 职权行使与评估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或会计专业人士不符要求时,暂停行使职权[5] - 董事会定期评估成员独立性和履职情况,必要时更换成员[8] 审计工作安排 - 年度审计前与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时间安排[23] - 督促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情况[23]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25] - 进场后加强沟通,出初步意见后再次审阅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25] - 对年度财报表决,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25] - 向董事会提交审计总结报告和续聘或改聘决议[25] - 相关工作文件及履职报告在年报披露[25] 细则相关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7]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和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航材股份(68856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2025-11-20 18:01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2]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6] 重大事项报送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9] - 报送重大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含公司及其董事等人员[10] 档案与备忘录 - 相关主体分阶段送达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2] - 重大事项除填档案外还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3]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档案和备忘录[14]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6] 保密与自查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前保密,不得买卖公司证券[17] - 公司控制未公开信息知情人范围,书面提醒保密[18] - 股东等讨论重大事项控制信息知情范围[18] -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违规2个工作日报送[19]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视情节处罚,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9] - 保荐人等违规致公司损失,公司有权追责[19] 其他 - 办法未尽事宜或冲突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0] - 办法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后实施[20]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记,填报获取方式等[23]
航材股份(68856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20 18:01
独立董事聘任 - 公司聘任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需5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3] - 持股1%以上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同其他董事,连任不超6年[10] - 满6年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10] - 连续两次未参会,30日内提请解职[12] - 辞职致比例低,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同意[15] 委员会设置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过半为独立董事[16]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6] 履职要求 - 履职笔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随年度股东会通知披露[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9] - 首次受聘前后需参加培训[19] 费用与责任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5] - 对年报异议可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28] - 对年报签署意见,有异议陈述理由并披露[29] - 年报编制期保密,防违规违法[31] - 发现违规要求纠正并报告[31]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不一致以其为准[33]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33]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生效[3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 - 制度所属公司为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34] - 制度日期为2025年11月[34]
航材股份(688563)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1-20 18:01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公告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5] 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8] - 超过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8] 募集资金置换与使用限制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9]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9] -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10]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2] - 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3]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5] 募投项目变更与转让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7] - 公司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8] 募投项目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9] - 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报告[21]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2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在《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21] 募集资金用途改变 - 存在特定情形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涉及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由董事会决议[16] 募投项目投资方向 -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应当投资于主营业务[17]
航材股份(68856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20 18:01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低于30万或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比不超0.1%且低于300万需董事长审批[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或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比超0.1%且超300万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交易金额占比超1%且超3000万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4]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对方需反担保[15] 财务资助审议 - 向非控股股东控制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6] 审议决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0] 信息披露事项 - 年报和半年报重要事项披露重大关联交易[21] 日常关联交易 - 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审议披露[23] - 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23] - 首次发生按金额或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按金额提交审议或股东会[2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26] - 制度2025年11月开始执行[28]
航材股份(68856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11-20 18:01
独立董事会议召集与主持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1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2名以上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异常需披露情况和理由[5] 特定事项审议流程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非独立董事无表决权[9][10] - 可委托表决,需提交授权书,决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有效[10][11] 会议记录与档案 - 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档案保存10年[7][11]
航材股份(688563) - 公司章程
2025-11-20 18:01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90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45000.00万元,已发行股份450000000股[11][24] - 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持股75.17%,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592%等[22]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处理[28]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31]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特定情况诉讼[41] 股东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5]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是独立董事,一名是职工董事[11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4] 分红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分红,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71][17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72]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最多不超过5年[187]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委员一般为五至九人[190]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场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为信息披露媒体[193]
航材股份(688563)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0 18:01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5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过半数推选产生,董事长当选委员则由其担任[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5] 委员会运作 - 主要职责是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并提建议,提案交董事会审议[8][9] - 根据董事会要求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提前5日通知[11]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规定 - 委员须亲自出席,不能出席可委托,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3]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解释,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17]
航材股份(688563)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20 18:00
组织架构调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一名为职工董事[24]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2] - 公司设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33]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60,000,000股,已发行股份数为450,000,000股[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的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及数量限制[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6]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7]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董高人员诉讼[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8] 会议与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1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应提交董事会审议[25]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21][2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22]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5]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28] 利润分配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5] - 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或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6] - 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既定现金分红政策确定方案需在年报披露原因,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7] 制度与管理 - 公司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等20项制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2项制度[52][5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2][53]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等13项制度将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53] 军工特别条款 - 公司业务涉及军工行业需遵循多项特别条款,如接受军品订货等[47] - 控股股东变化前公司等三方应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47] - 董事长等变动、军工科研关键人员解聘调离公司需向主管部门备案[47] - 公司选聘境外独立董事或聘用外籍人员需事先报主管部门审批[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