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海德曼(688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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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浙海德曼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12-14 16:14
担保方: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 海德曼")。被担保方:成都金雨跃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雨跃"),为公司 持股 75%的控股子公司。 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金雨跃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融资租赁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1749.74 万元;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对金雨跃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3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对 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元,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少数股东毛宏提供相应比例的担保。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3-052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为连带责任担保,范围为金雨跃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对出租人的全部债务,包括 融资租赁租金、租赁首付款、租赁保证金、租赁手续费、租前息(如有)、迟延 违约金、期末购买款项、续租租金、以及因本合同无效(含部分无效)、解除、 撤销、不生效或终止作为出租人对承租人 ...
浙海德曼: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13 16:50
下 天册律师事务所 T T & C L A W F I R M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天册律师事务所 T & C LAW FIRM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邮编 310007 电话: 0571-87901111 传真: 0571-87901500 T 天册律师事务所 T T & C LAW FIRM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浙海德曼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 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浙海德曼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浙海德曼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 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浙海德曼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浙海德曼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3年 11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 上公告。 ...
浙海德曼:浙海德曼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13 16:48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3-051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5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34,595,283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4,595,28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63.8211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3.8211 | 3、 董事会秘书林素君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 ...
浙海德曼(688577) - 浙海德曼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2-05 17:58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为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于2023年12月5日13:00 - 14:00通过线上方式在上证路演中心举行 [1]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包括董事兼总经理白生文、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林素君、财务负责人何丽云、独立董事沈梦晖 [1][2] 经营与订单情况 - 四季度经营与前三季度基本持平,在手订单同比明显增长,以大规格机型及V/H系列居多,公司正积极组织生产保证交货 [2] - 今年海外订单增长明显,高端机销售大幅增长,海外市场主要为欧洲、东南亚、中东,未来将进一步布局拓展 [3][5] 产品技术与特点 - 并行复合加工中心完成前期技术准备,进入批量生产阶段,以车削平台为主,通过复合化技术实现铣削功能,原理是在车床主机上复合镗铣功能,一次装卡完成多种加工内容 [2] - T系列高端数控车床达精密级精度,主轴精度0.002mm,T65、T55系列高精密级数控车床主轴精度达0.0005mm,具备较强以车代磨效果,复合加工功能可实现铣削,代替部分以铣代磨功能 [3] 产品用途与合作 - 精密数控车床、无人化和少人化制造单元在汽车、工程机械等行业广泛使用,有比亚迪等头部企业合作 [4] - 公司开发的自动化加工单元有一体式、集成式、Hi、V、HTD系列并行复合加工中心三种形式,Hi、V、HTD系列已在沙门基地投入批量生产 [4] 业绩提升安排 - 产品销售以高端机及并行复合加工机为主,占整体收入80%以上,比例将随新高端机型研发生产增长,新机型毛利高,对业绩有作用 [4] - 本年度业绩下降因产能未完全释放,固定投入摊比较高,随着市场拓展和订单增长,将加快固定成本摊薄,提升产品毛利 [5] - 未来业务增长来自V、H系列并行复合加工机及HTD系列并行双主轴自动化加工单元等高端数控车床系列,已批量生产,销售势头好 [5] 海外市场策略 - 从2021年开始逐步建立海外市场经销体系,积极布局海外市场,继续扩大海外代理商规模,海外市场拓展未来持续看好 [5]
浙海德曼:浙海德曼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2-04 15:52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 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 目录 | ····································· | 1 | | --- | --- | --- | |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 | 2 | |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 ...
浙海德曼:浙海德曼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修订)
2023-11-27 16:54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 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审计 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 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 董事过半数,并 ...
浙海德曼:浙海德曼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1-27 16:54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3-048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以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 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浙江海德 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收到中证登 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 ...
浙海德曼:浙海德曼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修订)
2023-11-27 16:5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 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提 名委员会的委员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 ...
浙海德曼:浙海德曼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修订)
2023-11-27 16:5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
浙海德曼:浙海德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修订)
2023-11-27 16:5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 准后成立。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 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是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成 决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