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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688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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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68857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浩)
2025-04-24 22:29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11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4] - 2024年11月13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10] -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8] 委员会会议 - 2024年战略决策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5]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召开9次会议[5] - 2024年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5] 独立董事情况 - 独立董事刘浩任期内召开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1次[4][14] - 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2次,均亲自出席[5] 财务相关 - 202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综合确定[1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对外担保[1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关联方非经营性占资[1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合规[11] 其他 - 2023年股东大会同意为子公司提供不超5000万元担保[10] - 会议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14]
浙海德曼(68857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楚龙)
2025-04-24 22:29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11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4] - 2024年11月13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10] 委员会会议 - 2024年战略决策等各委员会召开不同次数会议[5] 审计与薪酬 - 同意续聘天健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8] - 2024年度董高薪酬确定符合规定[10] 担保与资金 - 为成都金雨跃担保不超5000万元[10] - 2024年末无关联方占资及募资违规[11] 其他情况 - 2024年未发生收购等情况[8][9][10] - 独立董事为陈楚龙[14]
浙海德曼(68857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梦晖-届满离任)
2025-04-24 22:29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11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4] - 2024年10月28日审议董事会换届议案,11月13日完成换届[9]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2024年应出席董事会9次,均亲自出席[5] - 2024年审计等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均出席[5] 资金与担保 - 2023年同意为成都金雨跃担保,预计不超5000万[10] - 2024年末无其他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10] 募集资金 - 2024年末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监管要求[10] -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制度,无违规[11]
浙海德曼(688577) - 浙海德曼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2025-04-24 22:29
人员股份交易申报 - 董事等申报个人身份信息需在规定2个交易日内完成[6] - 拟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需至少提前15个交易日填写申报表报送董事会办公室[9] 人员股份变动报告 - 董事等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7] 减持相关规定 - 计划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报告并公告[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等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 [12] - 董事等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4] - 董事等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15日或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4] - 董事等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15]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公司上市前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16] - 公司董事等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16][17] - 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多种情形下相关人员不得减持股份[16][17] 违规处理 - 董事等违反规定买卖股份,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10] - 违反制度规定,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民事等责任,由监管部门处分处罚[2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3] 交易申报要求 - 买卖公司证券需填写申报表,申报拟交易情况并确认知悉相关规定且未掌握未公告股价敏感信息[26][27]
浙海德曼(68857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娄杭)
2025-04-24 22:29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11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4] - 各专门委员会2024年召开不同次数会议[5] 公司决策 - 2024年11月13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10] - 同意续聘天健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8] 财务相关 - 2024年度董高薪酬议案待审议[10] - 截至2024年底无对外担保、资金占用[10][11] - 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合规[11]
浙海德曼(68857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齐婴-届满离任)
2025-04-24 22:29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11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任期内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4次[4] - 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4次,均无缺席[5] - 2024年战略等多个委员会召开会议,独立董事均出席[5] - 2024年10月28日审议董事会换届议案,11月13日完成换届选举[8] 分红转增 - 2024年6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合计派3252.40万元(含税)[6] - 2024年6月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75889262股[6] 担保情况 - 同意为成都金雨跃机械有限公司(持股75%)担保,金额预计不超5000万元[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上述外无对外担保和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9] 审计与资金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7] - 2024年1 - 4月,独立董事就2023年年报审计结果等进行沟通[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10] 独立董事履职 - 2024年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11]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发表意见、独立表决并提供建议[11] - 独立董事继续加强自身学习提升保护能力[11]
浙海德曼(688577) - 浙海德曼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2025-04-24 22:29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且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再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讨论聘请议案[6]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通过官网等渠道发布选聘文件[6] 评价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 细化选聘评价标准,对有效应聘文件单独评价、打分并汇总得分[8] 费用与聘期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10]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到期可续聘,续聘符合要求可不执行招标程序[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其他规定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3]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信息[14]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6] - 关注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度多次变更等情况[16]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9] -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21]
浙海德曼(688577) -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4 21:49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4月17日,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 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 | |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 241 | 人 | | 上年末执业人 | 注册会计师 | | 2,356 | 人 | | 员数量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
浙海德曼(688577) - 浙海德曼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5-04-24 21:49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 1、专项审计报告 | | --- | 2、附表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 …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第 3—4 页 委托单位: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71-89722900 目 录 韩 VPXFISHMIBG www.com.com "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停业竞争计报告是否自具有救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wc.mof.gov.cn)"进行 报告编码:浙254YMF77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5〕7529 号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曼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 ...
浙海德曼(688577) - 浙海德曼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4 21:49
公司代码:688577 公司简称:浙海德曼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