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微(68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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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微(688591) -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6-04-09 19:30
审计机构情况 - 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1] - 截至2025年末安永华明有合伙人249人,执业注会逾1700人,超1500人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1][3] 业务数据 - 2024年度安永华明业务总收入57.10亿元,审计业务收入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3.69亿元[3] - 2024年度安永华明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55家,收费总额11.89亿元[3] 执业情况 - 安永华明近三年受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19名从业人员受行政处罚2次等[3] - 项目合伙人周浩等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境内上市公司报告[4] 质量管理 - 安永华明建立八要素完备质量管理体系,近一年未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7] 服务保障 - 安永华明配备专属审计和后台支持团队[11] - 近一年审计中就问题与公司沟通解决并提供管理建议[12] 信息与风险 - 公司明确安永华明信息安全责任,其有系统性信息安全控制制度[13] - 安永华明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2亿[14] 审计结果 - 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合规,2025年末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16] - 安永华明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6] 公司评价 - 公司认为安永华明2025年度审计表现良好,按时完成工作,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17]
泰凌微(688591) -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6-04-09 19:30
募集资金情况 - 2023年获准发行6000万股,每股24.98元,募集资金总额149,880.00万元,净额135,810.35万元[1]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48,197,346.70元,2025年度使用253,624,175.63元[2]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15,588,483.33元[2]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合计133,538,483.33元[9]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到期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余额总计约77250万元[11] - 2025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7667.39万元[12] -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358103473.40元,2025年投入253624175.63元[19]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0,比例为0.00%[19] 资金管理与监管 - 公司制定《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管理[5] - 2023年8月22日公司与国投证券等多家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6] - 2024年1月2日、3月12日公司分别与子公司及国投证券等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7] 资金使用决策 - 2024年8月20日公司通过议案,可使用不超1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0] - 公司同意使用最高不超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使用期限12个月[11] 项目情况 - 受行业技术革新和市场需求变化影响,“WiFi以及多模产品研发以及技术升级项目”投资进度慢于预期[20] - 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20] - “WiFi以及多模产品研发以及技术升级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8月调整至2027年8月[20] 合规情况 -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13] -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13] -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无违规情况[14] -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如实反映2025年度情况[15]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16] 其他情况 - 本报告期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20] - 本报告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20]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参见专项报告相关内容[20] - 本报告期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 - 本报告期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20]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可参见专项报告相关内容[20]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20]
泰凌微(688591)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6-04-09 19:30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经认真核查评 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宁女士、YUNJIAN DUAN(段匀健)先生、龚 海燕女士的相关任职经历及个人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自 查情况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除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上述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配偶、 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 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在其他企业担任职务方面、持有本公司股份方面以 及重大业务往来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亦 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综上,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8 日 ...
泰凌微(688591) -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6-04-09 19:30
公司代码:688591 公司简称:泰凌微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 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
泰凌微(688591)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6-04-09 19:30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6-018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简称"安永华明")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 东会审议。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 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 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 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 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 ...
泰凌微(688591) - 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6-04-09 19:30
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年12月31日 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43504_B04号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 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 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8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 70043504_B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泰凌微电子(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 ...
泰凌微(6885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6-04-09 19:30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和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 于1992年9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 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 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 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公共 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和H股 ...
泰凌微(688591) -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6-04-09 19:30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 | | 页 次 | | --- | --- | ---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 - 2 | | 二、 |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 | |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 – 11 |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年12月31日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43504_B05号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 ...
泰凌微(688591)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6-04-09 19:30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WiFi以及多模产品研发以及技术升级项 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8月调整至2027年8月。保荐机构国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 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6-02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泰凌微 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450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24.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8 ...
泰凌微(688591) - 关于延期回复《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26-04-09 19:30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6-029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 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泰凌微电子(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 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6〕1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 1 个月。如 难以在前述时间内回复的,可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 核规则》的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一次,时间不得超过 1 个月。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在收到《审核问询函》后,立即组织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逐项 核实和答复。鉴于《审核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相关事项的 完成所需工作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完整的书 面回复及相关文件。为切实稳妥做好《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相关工作,经与本次 交易的各方及有关中介机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