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688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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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邦电力: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28 18:26
二、董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 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 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 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为"《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 |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半 ...
煜邦电力:公司章程(2023年8月)
2023-08-28 18:2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三年八月) | | | | |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 号航星科技园航星 1 号楼 邮政编码:100013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7,062,172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北京煜邦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由北京煜邦电 力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8 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行自 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行为受国家法律约束, 其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三条 2021年4月16日,经中国 ...
煜邦电力: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3-08-28 18:2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正式公开披露前,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包括但不 限于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向外界或 特定人员泄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 第五条 在公司公开披露年度报告前,公司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 息使用人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 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
煜邦电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8 18:26
一、关于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公司募集资金相 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所审议事项。 二、关于提名冯柳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调整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冯柳 江先生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独立董事候选人冯 ...
煜邦电力: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08-28 18:26
| 证券代码:688597 |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 公告编号:2023-070 | | --- | --- | --- | | 债券代码:118039 |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分 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 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 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 ...
煜邦电力: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08-28 18:2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 合理性,保障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 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 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关联方是指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 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关联关系应从对本公 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一)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 1、直接或间接地 ...
煜邦电力: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08-28 18:2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 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 性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 序、充分而专业化的研究;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跟踪。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三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所规定 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及时根据 ...
煜邦电力: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3-08-28 18:2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 (三) 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 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 书; (五) 公司现任监事; (六)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 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 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1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
煜邦电力: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08-28 18:2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和最高决策机 构。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确定。 2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 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股东大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公 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权限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 ...
煜邦电力: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08-28 18:2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工作。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职权范围由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管理 机构设置方案确定。 在管理层自身利益与公司或股东利益发生冲突时,公司或股东利益优 先。 第五条 公司管理层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 1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 其领导下的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行为,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确 保管理层有效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煜邦电力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负责人1名,协助总经理 第三条 公司经理层是指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经理层是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领导集体。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 和勤勉义务。公司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