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煜邦电力(688597)
icon
搜索文档
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5-03-05 17:30
会议安排 - 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5] - 2025年2月18日发布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5] - 现场会议2025年3月5日15时于北京召开,网络投票同日9:15 - 15:00进行[7][9] 参会情况 - 35人代表82,070,822股参加,占表决权36.9032%[11] 会议结果 - 审议通过《会议资料》所列2项议案,议案1特别决议通过[14]
煜邦电力:2024年净利润1.1亿元 同比增长191.8%
证券时报网· 2025-02-26 16:36
文章核心观点 - 煜邦电力2024年业绩向好,营业总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长,受益于电网业务订单增加 [1] 公司业绩情况 - 2024年营业总收入9.42亿元,同比增长67.62% [1] - 2024年净利润1.1亿元,同比增长191.8% [1]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0.48元 [1] 业绩增长原因 - 公司主业稳健向好,受益于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各类业务订单大幅增长 [1]
煜邦电力(688597) - 2024 Q4 - 年度业绩
2025-02-26 16:25
营业相关财务指标变化 - 2024年营业总收入94164.96万元,较上年增长67.62%[4][6] - 2024年营业利润11775.82万元,较上年增长192.81%[4] - 2024年利润总额11737.48万元,较上年增长216.89%[4] 净利润相关财务指标变化 -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982.94万元,较上年增长191.80%[4][6] -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378.87万元,较上年增长153.50%[4][6] 每股相关财务指标变化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0.48元,较上年增长182.35%[4] - 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3.88元,较年初下降3.48%[4][6] 资产与权益相关财务指标变化 - 2024年末总资产181305.95万元,较年初增长1.32%[4][6] - 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86318.06万元,较年初下降12.99%[4][6] 业绩增长原因 - 业绩增长因主业稳健向好,订单增长,规模效益显现[7]
煜邦电力(688597)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2-18 18:00
业绩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煜邦转债”累计394,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1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煜邦转债”累计转股数量39,113股[15] - 本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由247,062,172股变为247,101,285股[15] - 本次转股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47,062,172元变更为247,101,285元[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247,101,285股[18] 未来展望 - 公司计划增加经营范围“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15] 新策略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12个月累计担保总额不超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30%[1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经审计净资产50%[19] - 单笔担保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1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9]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20] - 公司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3]
煜邦电力(68859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2-17 17:45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1]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1] - 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12] - 董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提书面审核意见[12] - 定期报告财报被出具非标审计报告,相关方作专项说明[13] 年度报告内容 - 披露所处行业基本特点、核心竞争优势等信息[14] - 披露当期研发支出金额及占销售收入比例[14] 业绩相关披露 - 年度净利润或营收同比降超50%或为负,披露下滑或亏损原因[15]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同比升降超50%或扭亏为盈,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52] - 预计本期业绩与预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披露更正公告[53] 重大资产交易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19]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需披露[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及时披露[2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及时披露[25]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及时披露[2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及时披露[2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5] - 交易金额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及时披露[30] - 交易金额占公司经审计营收或营业成本50%以上且超1亿元及时披露[30] - 交易预计利润总额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及时披露[30] 担保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3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3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31]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31]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及时披露[3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及时披露[3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6] 股东相关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较大需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0]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披露信息[43]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比例[45] 其他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披露[46]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严重异常按规定披露核查公告[41][43]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且债务逾期等情形披露信息[44]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现质押平仓风险通知公司并披露情况[44] - 公司出现变更名称等情形及时披露[48] - 涉及公司收购等致股本等重大变化,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49]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51]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和协调[57] - 定期报告编制后,董秘送达董事审阅,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董秘组织披露[66] - 董事、监事等履职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71] - 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为10年[7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73] - 公司在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与其签署保密协议[74]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74] - 公司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75][76] - 定期报告等信息公布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75] - 公司各部门报送信息经董秘审核并履行保密义务[76]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77]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80]
煜邦电力(68859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2-17 17:45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5]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5] 清算价格结算 - 清算价格与基准价变动超±5%但不超±15%,财务处报总经理批准后结算[9] - 变动超±15%但不超±30%,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结算[10] - 变动超±30%,公司报董事会批准后结算[10]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1]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2]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应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14] 关联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5] 表决规则 - 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公告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17][18] - 股东对自身关联关系提出异议,参加表决股东以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异议,该股东可参加表决[18] 关联交易管理 - 关联交易明细表每年编制一次,报送财务总监审核,财务部提交审计委员会审阅,重大异议报董事会审议[19]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比例比照执行[21]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21]
煜邦电力(688597)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5-02-17 17:45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 大会,并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 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公司 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 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认 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 ...
煜邦电力(688597) - 公司章程(2025年2月)
2025-02-17 17:45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二月) | | | | |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北京煜邦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由北京煜邦电 力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8 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行自 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行为受国家法律约束, 其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三条 2021年4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54 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118,300 股,并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 ...
煜邦电力(688597)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2025-02-17 17:45
转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煜邦转债”累计394,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煜邦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39,113股[2] - 转股后公司总股本由247,062,172股变更为247,101,285股[2] - 转股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47,062,172元变更为247,101,285元[2] 经营范围 - 公司计划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3]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5] -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具合理商业逻辑,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需对方反担保[5] - 公司与董事等人员及其配偶发生关联交易,对外披露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12个月累计担保总额不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30%[5][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经审计净资产50%[5][6] - 单笔担保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6] - 不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6]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6]
煜邦电力(688597)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5-02-17 17:45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3月5日15点[4]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3月5日[6]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26日[12] - 股东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4日(9:30 - 11:30,13:30 - 17:30)[13] 会议地点 - 会议及登记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4][13] 议案信息 - 议案经2025年2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6] - 议案内容于2025年2月18日在指定平台登载[6] 其他信息 -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17] - 会议联系电话为010 - 84423548,邮箱为ir@yupont.com[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