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688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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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1-17 17:4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 第一章 | 总则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 股份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 | 第二节 利润分配 . | | | 第三节 内部审计 . | | |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 ...
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17 17:4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上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公司在上交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 台(以下简称"上证 e 互动平台")发布各类信息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应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 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 1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 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 ...
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17 17:4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原则上按照公司在该参股公司 的持股比例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虽未达到本制度规定标准但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 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 性、合理性,保障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制度。子公司 ...
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1-17 17:46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改善经营 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促进公司合法经营,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 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具 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人员独立监督和评价公 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对经营活动的 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本制度所称"审计人员",是指在公司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包括审 计部专职审计人员以及从非内审部抽调、借用短期从事审计工作的 人员。 第三条 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分公司及设立的其 ...
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1-17 17:4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1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适用于 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并作为公司与上 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相应任职条 件和资格,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 ...
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1-17 17:4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 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一)与公司共用银行账户; (二)将公司资金以任何方式存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控制的账户; (三)占用公司资金;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 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煜邦电力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
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7 17:4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作为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 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 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 处罚的情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委员 1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
煜邦电力(688597)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17 17:4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1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增强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 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 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人员、各分子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 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 ...
煜邦电力(688597) -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17 17:45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81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 的议案》,上述议案及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 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一并废止,相关规章制度中 关于监事会相关条款亦同步做出相应修订。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 章程》事 ...
煜邦电力(688597)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2025-11-17 17:45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80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3 号)同意,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 410.806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期限 6 年,合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1,080.6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民币 716.07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364.5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XYZH/2023BJAA8B0219"的《验资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募集资金 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管理。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