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泰生物(68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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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泰生物(68860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5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等9种情形下股份不得转让[10] 股份转让规则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8] 交易操作规范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秘,未得反馈不得操作[6] - 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股票[11] 信息披露要求 - 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6] - 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6][7] - 减持完毕或时间届满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7]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7] 违规处理措施 - 违规短线交易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11] - 公司有权对违规责任人通报批评等处罚[13] - 董事或高管严重违规将交由监管部门处罚[13] 制度相关说明 - 本制度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1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订并解释[16]
奥泰生物(688606)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30 16:51
公司治理 - 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 - 拟增选1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完善董事会人员组成[1] 股权相关 -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以2017年7月31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122,411,449.07元,按3.13956:1比例折合股本38,990,000股,余额计入资本公积[5]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3,899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1元[5] - 已发行股份数为7,928.0855万股,均为普通股[5] - 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 核心技术人员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股东要求收回,董事会需30日内执行[9] - 股东对内容违法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等违法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请求子公司监事会等诉讼或自行诉讼[12][1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等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48]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49]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4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1/3[6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定情形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69][7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71]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2] 制度修订 - 对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9项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等13项无需提交[87]
奥泰生物(68860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5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4]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责任与管理 - 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事宜[2] - 公司董事等为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第一责任人,有敦促报备义务[2] 保密与处理 - 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2]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10年以上[14]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2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情况及处理结果[11] - 控股股东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11] - 保荐人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主体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知晓信息负有保密责任[11]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知情人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1] 备案要求 - 公司应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各环节知情人名单等档案[10] - 发生重大事项除报送知情人登记表还需报送进程备忘录[12] - 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4] - 内幕信息事项采取一事一报方式分别备案[20]
奥泰生物(688606)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51
审计工作规范 - 董事会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规范监督工作[3]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3] 审计部职责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审计划执行和问题[5] - 检查评估内控,审计会计资料和经济活动[5] - 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检查舞弊行为[5] - 要求被审计对象报送资料、调查取证[5] - 发现管理缺陷提改进建议[7] - 年度和半年度后提交内审工作报告[8] - 对被审计者处理并跟踪整改情况[8] 审计管理 - 指定专人保管审计档案并建立制度[10] - 奖励审计有功人员[10] 违规处理 - 内审人员违法犯罪移交司法,违规由审计委员会处分[10] - 违规单位及人员由审计部责令改正,拒不改由董事会处分[10]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原制度废止[12]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报批[12] - 董事会负责制订和解释制度[12]
奥泰生物(688606) -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30 16:5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135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7928.0855万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899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928.0855万股,均为普通股[16] 股权结构 - 高飞持股10.7720%,杭州群泽投资持股26.0323%,杭州竞冠投资持股32.0467%,徐建明持股13.7343%[14] 股份限制与转让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核心技术人员上市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不得超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28]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等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请求撤销[31][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有权诉讼[34][35]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并披露[43]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及后续质押等情形需通知公司[43]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超一定比例需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46][47][49][105]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10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4] -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一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38][14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0]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3]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65] - 公司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68][169][170]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特定情形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174][175]
奥泰生物(6886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6:5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4] 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 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7][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1]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超总资产30%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2] 投票相关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6] - 特定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36] 会议主持 - 审计委员会、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主持规则[25][26] 人员要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列席股东会接受质询[27] 表决回避 - 关联股东、公司持有自己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3] 其他要点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41] - 派现等议案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45]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决议[46] - 议事规则生效、计票监票、投票方式、决议公告等规定[38][39][40][49] - 董事会负责执行决议,董事长督促检查[45] - 董事会制订并解释议事规则[48]
奥泰生物(6886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5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9] 补选规定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9] - 拟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9] 解除职务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4]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20] - 薪酬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0]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6]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9]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9] 独立意见 - 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等内容[16] 利益与费用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30]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2] 保险与津贴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2] - 公司给予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3] 职责准则 - 遵守规定,维护公司利益,冲突时以公司和股东最大利益为准则[34] 保密义务 - 任期结束后合理期间内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35] 制度说明 - “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6]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37] - 未尽事宜按法规及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报股东会批准[38]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并解释[39]
奥泰生物(68860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51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4] - 工作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6] - 工作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6] - 沟通方式包括指定媒体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7] - 股东会应为股东参加提供便利,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0] 信息披露与管理 - 重大未公开信息未披露前,不接受媒体采访及提供相关信息[9]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前需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不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13]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信息等[20] 沟通渠道建设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8] - 可设立公开电子信箱、咨询电话和传真与投资者交流[10] 会议与档案管理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年度报告披露后按规定召开业绩说明会,说明行业、财务等内容[12]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包含参与人员、谈论内容等[14] 组织与人员 - 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负责人,董事会是决策机构[1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工作[17] - 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工作专职部门[18]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了解公司和行业等素质技能[21]
奥泰生物(68860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5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决策流程 - 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会决定[2]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7] 选聘评价要素及费用计算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以满足要求的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作选聘基准价算得分[11] 审计费用相关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情况及原因[11] 聘期及人员限制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评价[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过2年[13] 合同及资料管理 - 选聘合同应明确信息安全责任,公司加强涉密敏感信息管控[14]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4] 解聘与改聘规定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6]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议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21]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2] 监督与披露要求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8]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严重情形,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9]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9] - 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报告[19] - 涉及变更还应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奥泰生物(68860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6:51
董事选举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以上,选董事用累积投票制[2]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用累积投票制[3] 董事提名规则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7] - 距股东会10日前,1%以上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8] - 距股东会10日前,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交上交所审核[8] 投票权数计算 - 选独立董事,投票权数=所持股份数×应选人数[11] - 选非独立董事,投票权数=所持股份数×应选人数[11] - 累积表决票数=所持股份数×本次选董事人数[11] 当选条件与后续选举 - 当选董事得票应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半数[14] - 当选人数不足有相应情况需二轮选举[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