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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6 03:3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 [1] - 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 - 取消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1] - 修订《公司章程》以符合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规定 [1] 表决结果及后续安排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杭州柯林: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26 03:32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类型为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14点在杭州市北软路1003号召开 [1]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1][3] 审议议案内容 - 核心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12项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案,涉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 [2][3][4][9] - 所有议案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告文件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及三大证券报 [4] 股东参与方式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4日,A股股东(代码688611)可现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5][6] - 融资融券及沪股通投资者需按上交所科创板监管指引执行投票程序 [1] -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为准,股东需对所有议案完成表决方可提交 [5] 会议登记要求 - 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持股证明,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材料 [6][7] - 邮件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17:00,需发送至klec@klec.com.cn并电话确认 [7] 其他会务安排 - 会议为期半天,股东需提前半小时签到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 [8] - 联系方式:董秘张艳萍,电话0571-88409181,地址杭州市北软路1003号 [8][10]
杭州柯林(68861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25 20:17
担保总额定义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是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2] 审批要求 - 所有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方担保时关联方需提供反担保[4] - 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多种情况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通过[5][6]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 除需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外,其他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并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后续管理 - 担保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在15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14] - 收购和对外投资时,审查被收购方对外担保情况[14] 责任追究 - 董事等高管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追究责任[17] - 责任人擅自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7] - 责任人怠于行使职责造成损失,视情节罚款或处分[1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19]
杭州柯林(68861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6-25 20:17
人员任职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总经理层任期三年,届满可续聘[4] - 有8种情形之一不得担任总经理[3][4] 人员聘任与解聘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后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后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人员职责与义务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7][8] - 总经理应承担多项义务与责任[9]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15] - 会议召开5天前通知,临时会议半天前通知[14][16]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三年[14] - 四种情形应立即召开会议[16] - 会议内容由总经理作最后决策[16] 其他 - 公司为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9] - 细则由董事会批准生效并解释[18] - 未规定事宜按法律法规及章程执行[18] - 相悖时按法律法规及章程执行并修改细则[18]
杭州柯林(68861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25 20:17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管理原则含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3] - 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4]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5] 沟通渠道与方式 - 多渠道开展管理,如官网、新媒体等[5] - 应设专门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7] - 应在官网开设专栏并利用公益平台活动[6][7] 信息披露与会议 - 及时、公平履行披露义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7] - 特定情形按规定召开说明会[8]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其他 - 公司为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5] - 制度以有关规定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14]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4]
杭州柯林(68861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06-25 20:17
会议组织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董秘协助召开[3] - 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9] 会议审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会议讨论,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会议审议,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5] 会议召开 - 可通过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10] - 二分之一以上独董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15]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通过[15] 会议记录与生效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6]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1]
杭州柯林(68861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25 20:17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或更新个人信息[3][4]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或更新个人信息[4] 股份减持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6] - 公司或本人违法违规被调查、处罚等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公司股份[6] - 本人因违法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公司股份[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11] - 董事、高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首发前股份3个月内总数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14] - 董事、高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首发前股份3个月内总数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14]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7]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公司股票[7] 减持计划披露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7][8]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情况[14] - 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违规,除证券监管部门处罚外,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公司可内部处罚,责任人赔偿损失[1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抵触时以修订后法规等为准[16]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17]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8]
杭州柯林(68861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6-25 20:17
薪酬制度 - 公司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 - 制度遵循合法性、公平性等原则[2] - 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高人员[3] 考核与方案 -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和方案制定[5] 薪酬构成 - 非独立董事按职务与职责定薪酬,不领董事津贴[7] -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标准由股东会审议[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组成[9] 发放与调整 - 薪酬及津贴发放按公司薪酬相关管理制度执行[11]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等[14] 生效时间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7]
杭州柯林(68861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6-25 20:17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4] 投票权计算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8] -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投票权等于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8]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投票权等于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8] 投票限制与当选条件 - 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选票数的最高限额,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人数[9][10] - 当选董事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10] 选举后续安排 - 若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到要求,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10] - 若获得超过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权数二分之一以上选票的董事候选人多于应当选董事人数,按得票数多少排序,多者当选[11] - 若因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的票数相同而不能决定当选者,对该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仍不能决定则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11]
杭州柯林(688611) -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6-25 20: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1397.5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338.96万元,股份总数15338.96万股[9][20] - 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13日[6] 股东信息 - 发起人股东谢东持股1950万股,比例65.00%[19] - 发起人股东谢方持股105万股,比例3.50%[19] - 发起人股东郑尚贤持股90万股,比例3.00%[19] - 发起人股东王健持股90万股,比例3.00%[19] - 发起人股东卢映持股60万股,比例2.00%[19] - 发起人股东何妙珍持股60万股,比例2.00%[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发生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80]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8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6]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9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7]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1]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