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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68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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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12-04 20:06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董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独董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7] - 独董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董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0] 会议流程与表决 - 会议通知提前两日送达,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2] - 会议需过半数独董出席方可举行[13] - 表决一人一票,经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通过[14] 意见与记录 - 独董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事项基本情况[15] - 会议记录含届次等内容,独董需签字确认[17] 档案保存与制度生效 - 会议档案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3]
威迈斯: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12-04 20:06
人员设置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3] - 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3] 职责分工 - 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12]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主管相应部门[17] - 财务总监主管财务,编制财务报告[18]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定期或临时主持总经理办公会[24] - 未达审批权限交易经办公会审议后总经理批准[21] 奖惩机制 - 业绩突出董事会可奖励高级管理人员[29] - 工作失职公司可追究责任或提前终止合同[29] 制度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4][35]
威迈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云)
2024-12-04 20:0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工作经验[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直系亲属无独立性[3] - 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直系亲属无独立性[3]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之一的人员无独立性[3] 不良记录情形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4]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4] 声明信息 - 声明人黄云于2024年12月4日作出声明[8]
威迈斯: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4 20:06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3名监事均参与[2]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3] 人员选举 - 拟选举新一届监事会成员,提名张昌盛、张晓卫为候选人[5] - 选举张昌盛、张晓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5]
威迈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4 20:06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9名董事均参与[2] - 拟定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10]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全票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部分子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 候选人提名 - 提名万仁春等4人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待审议[6][7] - 提名黄云等3人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待审议[8][9]
威迈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12-04 20:0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 核心技术人员上市12个月内和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8] - 核心技术人员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25%[8] - 董监高任职及期满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8] - 董监高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8] - 董监高离婚分割股份后各自每年转让不超25%[10] 减持与交易规定 - 董监高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13]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应二日内报告公告[14] - 董监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 董监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信息披露要求 - 董监高股份变动应二日内报告公告[15] - 公告内容含变动前后持股等信息[16] - 董监高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需报告披露[16]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披露[17] - 董监高违规公司将追究责任[17] 制度相关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2]
威迈斯: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云)
2024-12-04 20:06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现提名黄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 ...
威迈斯: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蒋培登)
2024-12-04 20:0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蒋培登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7] 候选人资格 - 蒋培登无违规处罚记录,任职符合规定且具专业资格[3][4][5] - 蒋培登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威迈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2-02 18:42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74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 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2,8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