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莱斯信息(688631)
icon
搜索文档
莱斯信息:莱斯信息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4 19:47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2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28 日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2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 8 号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会议室(1307)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 2024 年 5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 ...
莱斯信息:莱斯信息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19:47
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5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顾宁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 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 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 公司报告期内的财 ...
莱斯信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9:47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087万股,发行价25.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3319.36万元,净额96979.59万元[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合计582662305.33元[8] - 2023年募集资金总额为96979.59万元,本年度投入19791.25万元,累计投入19791.25万元[26] 资金使用情况 - 2023年8月28日,用11820.60万元置换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用2825693.39元置换发行费用自筹资金[1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11] - 2023年7月27日,同意用不超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期末余额20000.00万元[13] 项目投资情况 - 新一代智慧民航平台项目承诺投资31517.80万元,累计投入9424.55万元,投入进度29.90%[26] - 智慧交通管控平台项目承诺投资15728.04万元,累计投入1053.27万元,投入进度6.70%[26] - 公共信用大数据支撑和服务平台项目承诺投资7086.05万元,投入1034.38万元,投入比例14.60%[27]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17391.67万元,投入4967.33万元,投入比例28.56%[27]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30000.00万元,投入3311.72万元,投入比例13.11%[27] 项目进度情况 - 智慧交通管控平台和公共信用大数据支撑和服务平台项目因外部经济影响减缓进度,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延迟[27] - 其余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与原计划基本一致[27] 合规情况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合规,反映真实情况[23] - 保荐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规定,无违规情形[2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20][21]
莱斯信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4 19:47
中国 · 北京 RSV 容诚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230Z003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4]230Z00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斯信息")2023年12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莱斯 信息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 ...
莱斯信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炜)
2024-04-24 19:47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3人占比三分之一[2]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会议8次,亲出席8次等[6] - 2023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5次,审计委5次[7] - 2023年全年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15天[10] 公司决策 - 2023年3月30日审议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11] - 2023年3月30日、4月19日审议通过续聘审计机构议案[16] - 2023年3月30日审议通过确认2023年度薪酬方案议案[19]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提高履职能力,加强沟通提建议[21]
莱斯信息: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4-24 19:4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南 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根据独立董事职责和工作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 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如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独立董事 ...
莱斯信息:莱斯信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4 19:47
会议与议案 -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多项修订及制定议案[1]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9] 提名规则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3]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3]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3] 委员会与会议 -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不少于3名,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4]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4]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 [4]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成熟期无重大支出80%、有重大支出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20%[5]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 - 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 其他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9] -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经理层、董事会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5] -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应研究论证时机、条件、最低比例等事宜[5]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应与股东交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5]
莱斯信息:莱斯信息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4 19:47
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7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南京 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同意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5号),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87万股,发行价格25.28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103,319.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979.59万元。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 ...
莱斯信息(688631)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4 19: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8号,办公地址也在同一地点[11] - 公司股票为A股,上市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简称为莱斯信息,股票代码为688631[11] 公司财务表现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675,898,337.10元,同比增长6.35%[12] - 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2,093,472.56元,同比增长47.60%[12] -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236,520.13元,同比增长36.15%[12] - 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64,761,208.66元,同比增长144.44%[12] - 2023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92元,同比增长26.03%[12] - 2023年公司稀释每股收益为0.92元,同比增长26.03%[12] - 2023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75元,同比增长7.14%[12] - 2023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05%,较上年下降2.34个百分点[12] - 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67%,较上年增加0.14个百分点[12] 公司业务领域 - 公司主要业务为民用指挥信息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26] - 公司主要产品形态为大型电子信息系统[27]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空中交通管理、机场信息化和低空飞行服务三类产品[28] - 空中交通管理产品主要包括管制指挥类系统和流量管理类系统[29] - 低空飞行服务产品包括低空飞行管理平台、飞行服务中心/服务站和面型应用场景的无人机管控系统[42] -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产品主要包括交通指挥控制、交通安全管控和管理效能提升三类产品[46] 公司研发投入 - 本年度研发投入总额为12,857,291,189元,较上年度增长8.30%[91] - 公司研发项目涉及民航空管智慧机场关键系统及核心技术攻关、空管信息标准验证应用等领域[92][93] -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304人,占总人数的比例为34.90%[135] - 公司研发人员薪酬合计为8,951.30万元,平均薪酬为29.45万元[135] 公司市场前景 - 公司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领域具有领先地位,服务全国300多个城市及地区,行业优势不断巩固[84] - 公司在城市治理领域以城市级综合治理指挥控制为核心,公共信用、国动应急等行业应用为支撑,发挥重要作用[84] - 公司是国内民航空管系统领域的龙头企业,产品与技术打破国际垄断,空管自动化系统是最为核心和主要的系统之一[84]
莱斯信息: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4-04-24 19:47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兼任 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独立董事 3 名,其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