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飞激光(688646)
搜索文档
逸飞激光(688646) - 逸飞激光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自愿披露公告
2025-04-21 17:30
业绩总结 - 2022 - 2024年与某锂电头部企业不含税合同金额分别为753.93万、6477.88万、9104.96万元[6] - 占当年营收比重分别为1.40%、9.29%、10.83%[6] 市场扩张 - 控股子公司新聚力签15379.20万元(含税)锂电装备购销合同[4] - 合同金额占公司2023年营收22.06%,占新聚力146.90%[8]
逸飞激光:控股子公司签订1.54亿元日常经营合同
快讯· 2025-04-21 16:59
公司动态 - 逸飞激光控股子公司新聚力与国内某锂电头部企业签订锂电池智能装备及系统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54亿元(含税) [1] - 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为按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并完成验收 [1] - 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2025年度或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1] 行业动态 - 国内锂电头部企业持续扩大产能,带动锂电池智能装备及系统需求增长 [1] - 锂电池智能装备及系统市场保持较高景气度,头部企业采购规模显著 [1]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09 07:28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发布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介绍回购基本情况、进展及后续安排 [2][4]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 2025年2月4日、2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2] -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拟用于前者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用于后者的不高于50% [2]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0000万元 [2]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6.17元/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截至2025年4月7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695464股,占总股本95162608股的比例为1.78%,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93% [4] - 回购成交最高价为44.80元/股,最低价为31.58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60953882.91元(不含交易费用) [4] -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规定 [5] 其他事项 - 公司将按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并及时披露信息 [6]
逸飞激光(688646) - 逸飞激光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5-04-08 18:33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2月5日[3] - 实施期限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3日[3] -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3]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1695464股,占总股本1.78%[3] - 累计已回购金额60953882.91元[3]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1.58元/股至44.80元/股[3] - 截至2025年4月7日,回购股份占比增加0.93%[6] 股份用途 - 拟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股份不少于实际回购总量50%[4] - 拟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股份不高于实际回购总量50%[4] 公司股本 - 公司总股本为95162608股[6]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进展暨标的公司工商信息变更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07 02:27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为契合总体战略规划和产业布局,将参股公司逸飞资本更名为武汉逸飞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产业与资本协同助力主营业务升级与新业务拓展,提升综合竞争力 [1] 变更情况 - 2025年4月2日披露的相关股权转让事宜尚在办理,除名称等变更外其他工商登记信息未变 [2] 最新营业执照信息 - 名称为武汉逸飞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5MADXX4T22U [2] - 企业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 - 法定代表人为焦伟 [2]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2] - 成立日期为2024年8月28日 [2] - 住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滨江大道194号世茂锦绣长江C1地块3号商业1单元1层(1)商号 - 42 [2] - 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咨询,投资活动,信息、融资、财务咨询,科技中介、供应链管理、创业空间服务,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等 [2]
逸飞激光(688646) - 逸飞激光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进展暨标的公司工商信息变更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5-04-03 18:00
参股公司变更 - 参股公司逸飞资本更名为武汉逸飞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 - 逸飞资本经营范围增加企业管理等多项服务[1] 工商登记信息 - 相关股权转让事宜尚在办理,其他工商登记信息未变[2] 公司基本信息 - 武汉逸飞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3] - 成立日期为2024年8月28日[3]
逸飞激光: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受让参股公司股权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4-01 20:12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拟受让逸飞资本 2%股权,使持股比例从 49%增至 51%,逸飞资本股东焦伟拟将 49%股权转让给逸轩投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定价公允,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无实质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规 [1][2][12] 关联交易概述 - 公司拟受让逸飞资本股东焦伟持有的 2%股权,交易后持股从 49%增至 51%,逸飞资本成控股子公司 [1] - 焦伟拟将 49%股权转让给逸轩投资,转让后逸轩投资持股 49% [1] - 本次交易未达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关联交易,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2][10][11]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轩为逸轩投资实际控制人,逸轩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 关联方情况说明 - 逸轩投资为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在湖北武汉,经营范围包括投资、资产管理等,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焦伟,出资 1000 万元,成立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3] - 吴轩和焦伟分别持股 80%和 20%,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开始经营,无财务数据,无抵押、诉讼等问题 [3][4] 其他利益说明 - 逸轩投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等方面其他关系 [4]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类别 - 受让逸飞资本股权属“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购买资产”交易类型,标的为逸飞资本股权 [4]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逸飞资本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焦伟,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成立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经营范围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等 [4] - 焦伟和公司分别持股 51%和 49%,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开始经营,无财务数据,无抵押、诉讼等问题,有优先受让权股东已放弃权利 [4] 关联交易的定价 - 因逸飞资本新设且未实缴注册资本,交易为股权结构优化调整,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协商一致原则,符合规定,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5][6]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协议主体 - 转让方为焦伟,受让方为逸轩投资和公司,目标公司为逸飞资本 [6] 交易内容 - 焦伟将 49%股权以 0 元转让给逸轩投资,逸轩投资承担 490 万元注册资本缴纳义务;将 2%股权以 0 元转让给公司,公司承担 20 万元注册资本缴纳义务 [6][7] 交割安排 - 各方 30 日内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登记完成日为交割日,税费按规定各自承担 [7] 过渡期安排 - 过渡期内转让方保证目标公司正常营业,不得免除债务或放弃求偿权,目标公司损益自行承担 [7][8] 违约责任 - 违约方赔偿其他方直接损失 [8] 生效时间 - 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8]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 本次交易基于公司发展战略,逸飞资本将成控股投资管理平台,推动业务与资本协同,助力主营业务升级和新业务拓展 [8]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 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逸飞资本 51%股权并纳入合并报表,对财务和经营无实质影响,不影响独立性,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10]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 2025 年 3 月 3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董事长回避表决,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10] 监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 2025 年 3 月 31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监事会主席回避表决,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监事会认为交易合理合规 [1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 2025 年 3 月 31 日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认为事项符合公司战略,不损害股东利益 [11]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交易决策程序合规,基于公司战略和业务需要,定价公允,无不利影响和利益输送情形,对交易事项无异议 [12]
逸飞激光: 逸飞激光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20:00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受让参股公司股权、与武汉武创院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两项事项 [1][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补充通知及相关材料分别于2025年3月28日、3月31日通过邮件和短信送达监事 [1]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由监事会主席王颖超召集并主持 [1] - 会议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等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受让参股公司股权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生产经营正常运行 [1] - 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原则 [1] - 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 - 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2] 与武汉武创院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 - 监事会认为该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提升研发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 [2] - 该投资能培育新业务增长点,加速“激光与智能装备”平台化发展战略升级 [2] - 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开展,不会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 - 该投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逸飞激光(688646) - 逸飞激光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受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2025-04-01 18:01
股权交易 - 公司持有逸飞资本股权将由49%增至51%,逸轩投资将持有49%股权[2][5] - 焦伟将49%股权以0元转让给逸轩投资,2%股权以0元转让给公司[2][5]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逸飞资本51%股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9] 公司情况 - 逸轩投资出资额1000万元,吴轩认缴800万元、实缴400万元,占比80%;焦伟认缴200万元、实缴100万元,占比20%[7][8] - 逸飞资本注册资本1000万元,焦伟认缴510万元、实缴0元,占比51%;公司认缴490万元、实缴0元,占比49%[11][1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逸轩投资和逸飞资本均未开始经营,暂无财务数据[8][12] 交易相关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5]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相关关联交易未达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5] - 2025年3月31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协商一致原则[14] - 各方需在协议签订生效30日内完成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完成日为交割日[16] 审议情况 - 2025年3月3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21] - 2025年3月31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21] - 2025年3月31日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2]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吴轩为逸轩投资实际控制人[7] - 公司关联方逸轩投资为新设企业,未来经营有不确定性,公司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风险[20] - 保荐机构认为交易决策程序符合规定,定价公允合理,无异议[23]
逸飞激光(688646) - 逸飞激光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01 18:00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受让参股公司股权议案,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3] - 审议通过对外进行战略投资暨与武创院共同设立合资公司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 投资情况 - 公司出资2000万元与武汉武创院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