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688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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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特(688686) -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25-08-20 18:46
资金募集 - 公司2020年12月28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2062万股,募资16.184638亿元,净额15.3596900372亿元[2] 制度协议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经两次修订[3] -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监管银行签相关监管协议[4] 账户情况 - 公司开设多个募集资金专户,部分存续、部分已注销[4] - 2024年12月“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结项,注销专项账户[5]
奥普特(688686)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0 18:4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废止[1] - 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2] - 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共31项,多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股份相关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2223.5455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注销和转让时间规定[1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11]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机构诉讼或自己名义诉讼[13][14]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4] 交易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16][17]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等多种财务资助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39][2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5] - 董事会中四名为独立董事,暂不设副董事长[3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0]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50]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51] -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盈利、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等提出、拟定[51]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5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5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54]
奥普特(688686)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0 18: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5日10点召开[3] - 现场投票9月5日9:15 - 15:00,互联网投票9月5日9:15 - 15:00[6] - 需选举非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4人[6] 议案相关 - 提交审议议案8月21日披露,公司登载会议资料[7] - 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5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7] 时间及联系方式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日[13] - 会议登记9月4日9:00 - 17:00,地点在证券部办公室[14] - 联系部门证券部,联系人余丽,电话0769 - 82716188 - 8234,邮箱info@optmv.com[16] 投票规则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投票总数[24] - 股东可按意愿对表决权集中或分散投给候选人[25]
奥普特(688686)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8-20 18:45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 年 9 月 5 日 东莞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 2025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 | | --- | --- | --- | | 2025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 | | 议案一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 4 | | 议案二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 | | 议案三 |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6 | | 议案四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 | | 议案五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8 |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 ...
奥普特(688686)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0 18:45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5-044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 发南路 66 号之一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9 日通过邮件方式 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 务总监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西西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 ...
奥普特(688686)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0 18:3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收入为682,557,897.43元,同比增长30.68%[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997,280.67元,同比增长28.80%[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2,316,590.05元,同比增长36.26%[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3,757,035.25元,同比增长1,123.58%[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1.1968元/股,同比增长29.06%[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88%,同比增加1.00个百分点[2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8.93%,同比减少2.12个百分点[20]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2.74%至235,670,423.30元,主要由于营业收入增加[136][14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24.06%至-29,745,963.22元,主要由于支付子公司收购款[137][140]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32.04%至313,915,609.23元,占总资产比例8.65%[142] - 存货同比增长75.08%至252,731,008.56元,主要由于销售订单增加及收购子公司库存[142] - 应付账款同比增长68.58%至270,823,213.33元,占总资产比例7.46%[142] 各条业务线表现 - 3C行业收入同比增长23.82%,锂电行业收入同比增长49.35%[23] - 3C行业收入43,851万元,同比增长23.82%[69] - 锂电行业收入16,686万元,同比增长49.35%[69] - 半导体行业收入3,131万元,同比增长25.51%[70] - 汽车行业收入1,370万元,同比增长65.67%[70] - 2025年上半年工业AI产品相关项目收入8,733万元,同比增长363.00%[79] - 公司机器视觉主营业务收入64,529.62万元,同比增长23.55%,净利润14,326.26万元,同比增长26.38%[78] 各地区表现 - 国产机器视觉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布局欧洲、东亚等新兴区域[54] - 境外资产85,387,146.11元,占总资产比例2.35%[14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未来建立起以向客户提供标准软硬件产品及解决方案的业务模式,未来规划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34] - 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不低于20%(以2024年为基数),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营收增长率[83] - 公司计划通过"视觉+传感+运动+AI"协同发展打造平台型架构,覆盖多技术场景[82] - 实施大客户战略同时开拓中小客户市场,推出标准化产品降低应用门槛[82] - 坚持国内外市场并重,加大海外布局(东南亚、欧洲等制造业集中区)[82] 研发与技术进展 - 公司研发模式包括基础研发、产品研发与前瞻性研发并重,涵盖光学成像、图像处理、工业AI、3D视觉技术等领域[31] - 研发投入达到12,923.19万元,同比增长17.52%[95] - 公司研发人员1,077人,占总人数比例为35.39%[88] - 近3年及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分别为19,102.18万元、20,224.50万元、21,695.99万元、12,923.19万元,占营收比例16.74%-23.81%[86]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获发明专利148项、实用新型专利643项、软件著作权142项[86] - 公司新增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94项、外观设计专利13项、软件著作权12项,累计获发明专利148项、实用新型专利643项[108] - 研发投入总额为129,231,874.79元,同比增长17.52%,占营业收入比例18.93%,较上年减少2.12个百分点[109] - 研发费用增长主要因研发人员薪酬、物料费用及股份支付费用增加[111] 产品与技术性能 - 工业相机采集效率提升45%[98] - 智能读码器动态读码速度突破60帧/秒,支持3米/秒移动目标实时识别[100] - 智能读码器在强光、反光、低光照环境下解码稳定性保持99.99%以上[100] - 3D相机线性度达±0.01%,温漂<0.3像素[102] - 3D相机实现18kHz超高帧率[102] - 线激光系列LPE2系列X数据间隔最小做到2.5um[102] - 双目散斑结构光系列LSA1最大视野达3.4*3.1*2米[103] - 光纤光源兼容性大幅提升[104] - 多分区编码光源采用8分区控制技术[104] - 高均匀照明灯箱实现光照强度高度均匀分布[104] 行业与市场趋势 - 2024年中国机器视觉市场规模为181.47亿元,同比下滑1.97%[40] - 预计2025年中国机器视觉市场规模将突破210亿元,同比增速超14%[40] - 预计至2028年中国机器视觉市场规模将超过385亿元,2024-2028年复合增长率约为20%[40] - 2024年中国机器视觉市场规模约181.47亿元,2025年预计突破210亿元[73] - 未来五年机器视觉行业年均增长率预计为20%,2028年市场规模将超385亿元[73] - 公司所处的机器视觉行业面临技术被赶超或替代的风险[122] - 公司面临产品价格下行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目前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127] - 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在3C电子、锂电等行业,受宏观经济及政策影响较大[132] 公司治理与股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卢治临、卢盛林兄弟[10] - 公司控股股东卢治临、卢盛林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59] - 卢治临、卢盛林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市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59]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股总数的25%[159] -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许学亮承诺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161] - 千智投资承诺若违反减持承诺,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165] - 通过千智投资持股的高管范西西、叶建平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66] - 公司监事及高管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66] - 千智投资承诺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触及退市时不减持股份[164] - 卢治临、卢盛林承诺若违反减持承诺需将增值收益足额交付公司[160]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减持股份需明确并披露控制权安排[160] 社会责任与捐赠 - 公司向东莞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5万元用于产学研项目[155] - 公司向岳阳市云溪区教育基金会捐赠20万元支持乡村教育[155] - 公司从甘肃采购3万斤沙地西瓜用于员工福利和助农扶贫[155] 其他重要内容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4] - 公司注册地址于2023年3月28日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12] -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简称为奥普特,代码为688686[15]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许学亮,证券事务代表为余丽[13]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4] - 公司网址为www.optmv.com,电子信箱为info@optmv.com[12] - 公司未进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5] - 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199] -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担保情况[199]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200]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涉嫌违法违规或受到处罚的情况[200]
奥普特(688686)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8-20 18:3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已于2025年8月20 日前全部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承诺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 序号 | 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 | 已累计投入 | 投资 | | --- | --- | --- | --- | --- | | | | 投入(万元) | (万元) | 进度 | | 1 | 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 | 59,573.12 | 48,808.44 | 81.93% | | 2 |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 | 30,659.78 | 12,386.41 | 40.40% | | 3 |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0,431.02 | 10,214.67 | 33.57% | | 4 |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13,419.70 | 10,037.26 | 74.79% | ...
奥普特(68868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0 18:32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超过 50%的股权(份),或 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 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原则 第四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 3 / 9 虽不符合上述所列条件,但公司认为需要发展与其业务往来和合作 关系的被担保人,担保风险较小的,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视《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要求而 定)同意,可以提供担保。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对相关资料进行审议、表决,对于被担保人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或提供资料不充分的,不得为其提供担保: (一) 资金投向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产业政策的; (二) 在最近 3 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三) 公司曾为其担保,发生过银行借款逾期、拖欠利息等情况, 至本次担保申请时尚未偿还或不能落实有效的处理措施的; (四) 经营状况已经恶化、信誉不良,且没有改善迹象的; (五) 未能落实用于反担保的有效财产的; (六) 董事会认为不能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对外担保对 ...
奥普特(6886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0 18:32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1 / 13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法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应当确保公司依法 合规运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四名,每届 任期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ESG 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 ...
奥普特(688686) - 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0 18:32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防止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1 / 7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占用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 称《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 等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 经营性资金往来,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 照《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 互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