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688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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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特(688686) -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02-09 19:00
可转债发行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138,00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17][18][48] - 可转债存续期限为6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未转股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19][21]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24] - 初始转股价格有多项不低于要求[25][26] - 满足特定条件董事会可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方可实施[30] - 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赎回全部未转股可转债,赎回价格由董事会协商确定[34] - 转股期限内满足条件公司有权赎回,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满足条件持有人有权回售[35][36] - 若募集资金运用与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被认定改变用途,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权[38] 资金用途 - 工业3D视觉传感器及智能硬件扩产建设项目拟投资46,104.96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46,000.00万元[49] - AI智能视觉解决方案系统研发项目拟投资44,574.14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44,500.00万元[49] - 工业级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及视觉系统研发产业化项目拟投资35,087.76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34,500.00万元[49]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资13,000.00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13,000.00万元[49] 其他事项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可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46] - 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限为十二个月,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54]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公司将聘请资信评级机构出具资信评级报告[51][52] - 可转债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53] - 公司制定多项规则、规划、说明等提请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相关事宜[64][66][68][70][72][74]
奥普特(688686) -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02-09 19:00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6-009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 2 月 25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 66 号之一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 年 2 月 25 日 至2026 年 2 月 25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二) 股东 ...
奥普特(688686)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2-09 19:00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6-008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 66 号之一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2 月 5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盛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
奥普特(688686)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2026-02-09 19:00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一次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 镇长安兴发南路 66 号之一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2 月 5 日通过 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人。董事会秘书许学亮先生、财务总监叶建平先生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举陈桂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委员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
奥普特: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8亿元
金融界· 2026-02-09 18:56
公司融资计划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8亿元 [1]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工业3D视觉传感器及智能硬件扩产建设项目 [1] - 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AI智能视觉解决方案系统研发项目 [1] - 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工业级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及视觉系统研发产业化项目 [1] - 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
奥普特:2月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09 18:50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文件 [1] 行业相关观察 - 行业中存在A股公司由“00后”执掌要职的现象 [1] - 年轻一代执掌公司要职对“不负投资者”构成重大考验 [1]
奥普特(688686)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2026-02-09 18:46
可转债发行 - 拟发行总额不超过138,00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13][14] - 债券存续期限6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15][18]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22]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24] 财务数据 - 2025年1 - 9月营业总收入10.12亿元,净利润1.87亿元[58] - 2025年9月30日流动资产2,555,265,181.58元,非流动资产986,064,465.15元,资产总计3,541,329,646.73元[55] - 2025年9月30日流动负债4.20亿元,非流动负债3996.43万元,负债合计4.60亿元[56] - 2025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30.81亿元,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5.41亿元[5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5年1月与东莞市泰莱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签订协议,4月完成股权过户,持股51.00%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66] - 2025年度新设全资孙公司OPT Machine Vision Inc并纳入合并范围[67] 其他新策略 - 自本次可转债方案通过起,未来十二个月根据业务发展确定是否再融资[102] 分红政策 - 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9] -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91] - 2022 - 2024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1.94%、33.44%、34.03%[100]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14,902,965.5元,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32.82%[100]
奥普特(688686)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2026-02-09 18:46
可转债发行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 - 可转债及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4] - 可转债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等[6] - 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权,具体比例发行前协商确定[6]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52]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53] 财务数据 - 2022 -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9768.84万元、16251.86万元和11599.79万元,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19206.83万元[21][27] - 2022 - 2025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07%、5.55%、8.45%、13.00%[28] - 2022 - 2025年1 - 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493.82万元、20158.64万元、814.45万元、12907.34万元[28]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工业3D视觉传感器等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40] 转股相关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11] - 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转股,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69] 条款设置 - 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限内,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61] - 有条件回售条款: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持有人有权回售[63]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存续期间,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董事会有权提出方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可实施[66] - 到期赎回条款: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赎回全部未转股可转债,赎回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协商确定[60] - 附加回售条款:募集资金运用与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被认定改变用途,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权利[64][65] 其他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75] - 公司拟采取提升盈利能力等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75]
奥普特(688686)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6-02-09 18:46
新策略 - 2026年2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议案[1]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需股东会审议、上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1]
奥普特(688686)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026-02-09 18:46
可转债受托管理 - 公司将聘请承销机构或其他经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可转债受托管理人[4]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可书面提议召开会议[15] - 董事会或受托管理人应在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14] - 会议通知应在召开15日前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对象发出[14] 会议变更与通知内容 - 会议通知发出后,除非不可抗力,不得变更时间、取消会议或变更议案[19] - 因不可抗力需变更,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至少5个交易日公告说明[19] - 会议通知应包括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18] 债权登记日与表决权 - 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会议召开日期前10日,不得晚于前3日[18] - 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31] 临时议案与授权委托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提临时议案,提案人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10日提交,召集人收到后5日内发补充通知[22] - 授权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召集人[24] 会议主席与公司代表 - 如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委派的授权代表未能履职,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以所代表的本次债券表决权过半数选举会议主席,若会议开始1小时内未选出,由持有本次未偿还债权表决权总数最多的担任[27] - 应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受托管理人要求,公司应委派董事或高管出席会议[27] 表决权限制与决议生效 - 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其所代表的本次可转债张数不计入出席张数[32]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批准后方能生效[33] 决议通过条件与公告 - 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为有效[33] - 会议召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2个交易日内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6] 会议文件保管与争议解决 -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等会议文件资料由公司董事会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37] - 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争议,应在公司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39] 规则生效与公告事项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生效[41] - 本规则项下公告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的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公告[46] 规则术语说明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7] - 规则中提及的“未偿还债券”指除已兑付本息等四类债券之外的已发行本次债券[39][40] 决议执行 -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督促决议具体落实[37]